一种单手使用口红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68683发布日期:2018-12-14 22:06阅读:288来源:国知局
一种单手使用口红管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化妆品包装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单手使用口红管。



背景技术:

口红是唇膏、唇棒的一种,是让唇部红润有光泽,达到滋润、保护嘴唇,增加面部美感及修正嘴唇轮廓有衬托作用的一种产品,是女性必备的美容化妆品之一,可显出女性之性感、妩媚。

目前,相关技术的口红都是而现有的口红使用装置都需要一手拿装置,一手旋转装置底部才能使用,操作比较麻烦,必须要双手配合才能使用,在赶时间或者洗脸时手湿了等情况下,手指容易打滑,使用极不方便,化妆速度慢。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性能优越,使用方便的单手使用口红管。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单手使用口红管,主体为一壳体,所述的壳体一侧壁开有一竖槽,所述的竖槽上设置一插入壳体内的按钮,所述的壳体内固定设置一上端为弧形的管体,所述的管体内设置一口红托架,所述的壳体上端设置一盖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盖体下端与按钮内面上端铰接连接,所述的按钮内面下端固定一顶条的一端,所述的管体下端设置一弧形通道,所述的顶条的另一端穿过弧形通道固定在口红托架的下端。

所述的管体侧壁设置两条垂直对称的定位槽,所述的顶条宽度大于口红托架的直径,所述的顶条带动口红托架沿着定位槽上下滑动,避免顶条在受力时发生弯曲,口红托架上下运动时更加顺滑。

所述的盖体上端面小于下端面,且盖体上端面与壳体上端面开口大小相等,避免盖体脱出壳体,壳体与盖体的连接更加贴合。

所述的壳体内侧壁设置两个弧形向下的滑槽,所述的盖体下端设置两个对称的凸块,所述的凸块沿着滑槽滑动,使盖体通过按钮的带动持续倾斜往壳体与管体中间的空腔行进,即可实现盖体的打开。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握住壳体,手指按住按钮沿竖槽往下行进,按钮内面上端拉动盖体倾斜往下打开盖体,按钮内面下端带动顶条推出口红托架,即可使用口红,同样的,使用完毕后,手指按住按钮往上行进,即可收回口红托架,盖体关闭。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新颖,通过按钮内端与顶条和盖体的连接,可同时实现口红盖的打开和口红的伸出,起到单手打开口红,实现快速化妆,操作简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右侧面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

如图1、图2、图3所示,一种单手使用口红管,主体为一壳体1,壳体1一侧壁开有一竖槽2,竖槽2上设置一插入壳体内的按钮3,壳体1内固定设置一上端为弧形的管体4,管体4内设置一口红托架5,壳体1上端设置一盖体6,盖体6下端与按钮3内面上端铰接连接,按钮3内面下端固定一顶条7的一端,管体4下端设置一弧形通道8,顶条7的另一端穿过弧形通道8固定在口红托架5的下端,这样设置后,握住壳体1,手指按住按钮3沿竖槽2往下行进,按钮3内面上端拉动盖体6倾斜往下打开盖体6,按钮3内面下端带动顶条7推出口红托架5,即可使用口红,同样的,使用完毕后,手指按住按钮3往上行进,即可收回口红托架3,盖体6关闭,管体4侧壁设置两条垂直对称的定位槽9,顶条7宽度大于口红托架5的直径,顶条7带动口红托架5沿着定位槽9上下滑动,避免顶条7在受力时发生弯曲,口红托架5上下运动时更加顺滑,盖体6上端面小于下端面,且盖体6上端面与壳体1上端面开口大小相等,避免盖体6脱出壳体,壳体1与盖体6的连接更加贴合。

实施例2

如图1、图2、图3所示,一种单手使用口红管,主体为一壳体1,壳体1一侧壁开有一竖槽2,竖槽2上设置一插入壳体内的按钮3,壳体1内固定设置一上端为弧形的管体4,管体4内设置一口红托架5,壳体1上端设置一盖体6,盖体6下端与按钮3内面上端铰接连接,按钮3内面下端固定一顶条7的一端,管体4下端设置一弧形通道8,顶条7的另一端穿过弧形通道8固定在口红托架5的下端,这样设置后,握住壳体1,手指按住按钮3沿竖槽2往下行进,按钮3内面上端拉动盖体6倾斜往下打开盖体6,按钮3内面下端带动顶条7推出口红托架5,即可使用口红,同样的,使用完毕后,手指按住按钮3往上行进,即可收回口红托架3,盖体6关闭,壳体1内侧壁设置两个弧形向下的滑槽10,盖体6下端设置两个对称的凸块11,凸块11沿着滑槽10滑动,使盖体6通过按钮3的带动持续倾斜往壳体1与管4体中间的空腔12行进,即可实现盖体6的打开。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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