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日常使用工具,更具体地说,它涉及一种新型三折伞。
背景技术:
伞具有挡风防雨和遮阳的效果,但是使用的功能单一,满足使用的需求性能低。特别是在雨天使用时,由于视线问题等,行人容易误入水坑,或者跌落水塘的危险,此时身边最能自救的工具只有雨伞,而雨伞不具备可以拯救落水人的功能。或者是需要拿取多样物件,而又需要手持雨伞,无法腾出手时,雨伞的功能显得单一。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浮力,又具有收纳功能的三折伞。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新型三折伞,包括伞柄、伞架和伞布,所述伞架将伞布分隔成多块呈三角形状的伞区,所述伞区为双层的密封结构,中间形成充气腔,相邻的充气腔之间设有连通的通道,其中任意一个伞区上设有手捏充气球,所述手捏充气球上设有由柔软材料制成的充气管,所述充气管与伞区内的充气腔相连通,每个伞区上均设有排气嘴,所述伞柄的尾端设有握把端,所述握把端呈圆柱体设置,内设有内凹腔,所述内凹腔的中心位置设有供伞柄固定的固定座,所述固定座与内凹腔的内壁之间形成环形的容物槽,所述容物槽内收纳有帆布环保袋,所述环保袋的一个拉耳固定在容物槽的底部,另一个拉耳和袋身可以移出容物槽。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伞柄的端部设有收纳盒,所述收纳盒内设有拉线盒,所述收纳盒外罩设有伸缩压环,所述伸缩压环与拉线盒上的拉绳固定连接,所述伸缩压环包括多个压环片和相邻压环片之间的弹性筋,所述弹性筋呈平行四边的网格状编织。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伞布上设有环形的内凹条形槽,所述条形槽横跨每个伞区。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给伞区充气后,使得伞布具有浮力,在雨天不慎落入水塘时,具有逃生的作用。握把端可以拉出环保袋,对需要手持的物件进行存放。在伞收纳后不需要使用时,防止雨水将室内打湿,也可以将环保袋取出,将伞放置在环保袋内隔水。在对伞区内的气体进行排放时,可以利用伸缩压环进行辅助排气,提升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伸缩压环和拉线盒的结构示意图。
1、伞柄;2、伞架;3、伞布;30、伞区;31、通道;32、条形槽;33、排气嘴;4、手捏充气球;40、充气管;5、握把端;50、固定座;51、容物槽;6、环保袋;7、收纳盒;70、拉线盒;8、伸缩压环;80、压环片;81、弹性筋。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至图2对本实用新型三折伞实施例做进一步说明。
一种新型三折伞,包括伞柄1、伞架2和伞布3,所述伞架2将伞布3分隔成多块呈三角形状的伞区30,所述伞区30为双层的密封结构,中间形成充气腔,相邻的充气腔之间设有连通的通道31,其中任意一个伞区30上设有手捏充气球4,所述手捏充气球4上设有由柔软材料制成的充气管40,所述充气管40与伞区30内的充气腔相连通,每个伞区30上均设有排气嘴33,所述伞柄1的尾端设有握把端5,所述握把端5呈圆柱体设置,内设有内凹腔,所述内凹腔的中心位置设有供伞柄1固定的固定座50,所述固定座50与内凹腔的内壁之间形成环形的容物槽51,所述容物槽51内收纳有帆布环保袋6,所述环保袋6的一个拉耳固定在容物槽51的底部,另一个拉耳和袋身可以移出容物槽51。所述伞布3上设有环形的内凹条形槽32,所述条形槽32横跨每个伞区30。
在雨天拿伞行走时,如果路过的路段比较危险,可以提前通过手捏充气球4对伞区30内的充气腔进行充气,使得整个伞面鼓起,这样在落水时,雨伞具有浮力,可以起到救援的作用。当收纳时,伞区30内的气体不能及时排出,可以将伞进行暂时简单合拢,然后通过手捏充气球4上的充气管40沿着条形槽32进行捆绑收纳。充气管40由柔软的塑料制成,具有弹性,可以对伞进行暂时捆绑不易损坏。
当撑伞又需要拿多样物件时,可以将容物槽51内的环保袋6取出进行装纳,使得雨伞的功能更加多样化,实用性高。为了防止伞上的雨水带入到室内,可以将伞区30进行排气后在,将整个伞折叠收纳,然后放置在环保袋6内,提升整洁度。
所述伞柄1的端部设有收纳盒7,所述收纳盒7内设有拉线盒70,所述收纳盒7外罩设有伸缩压环8,所述伸缩压环8与拉线盒70上的拉绳固定连接,所述伸缩压环8包括多个压环片80和相邻压环片80之间的弹性筋81,所述弹性筋81呈平行四边的网格状编织。
伸缩压环8的设置,在伞区30需要排气时,可以将伸缩压环8由伞的顶端朝向伞的尾端方向挤压,伞区30上的排气嘴33设置在伞区30的尾端,伸缩压环8朝向尾端方向移动时,可以辅助将气体从排气嘴33处排出。伸缩压环8在运动时,可以利用压环片80之间的弹性筋81进行扩张,弹性筋81呈平行四边形的网格状编织,具有较好的变形能力。伸缩压环8在移动的过程中,拉线盒70内的拉绳会被拉长,在伸缩压环8移动到伞区30的尾端后,可以利用拉线盒70对拉绳的收缩力,将伸缩压环8复位,以便进行再次的位移工序。拉线盒70的工作原理与卷尺的自动收缩原理一致,结构简单实用。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