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安全帽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967297发布日期:2020-08-25 18:53阅读:156来源:国知局
一种安全帽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安全工程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安全帽。



背景技术: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领域,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是安全防范中很重要的一项要求。暑期户外建筑作业、高温作业现场,由于作业人员体力劳动时间长而导致头部产热量大,安全帽内积热严重,温度很高,产生大量汗液,作业非常辛苦。而现有的安全帽主要从安全方面考虑设计,其散热性很差,导致作业人员宁可冒着危险,也不愿佩戴安全帽作业。

目前改进安全帽散热性能主要有两种尝试。一类是在安全帽壳内表面粘装冰袋等冷媒吸收热量降温;另一类是在安全帽顶上、后部或前部打100mm左右的孔,在孔上加装叶片式风扇和电源,以向头部吹风或从头部吸风方式降温。两种方式都能起到一定降温作用,但同时产生新的问题:一是增加了安全帽的质量,冷媒大约增加一倍质量;风扇、蓄电池、太阳能电池板等也增加不少质量。安全帽本身的设计需要尽量轻量化以提高佩戴舒适性,因此任何增加质量的改进方式都会严重影响佩戴舒适性,尤其是长期佩戴对头颈部产生的影响不容忽视。此外,冷媒会在表面凝结水珠,掉落到头部和脸部不仅造成不适,还会影响作业安全。加装风扇会严重破坏安全帽的结构和强度,安全帽变成了不安全帽。风扇还会产生噪声、振动和电磁辐射,这些职业危害因素紧贴头部,对人的健康和安全造成新的威胁。冷媒还需要增加冰箱等支持设备,需要频繁更换,后期成本较高,操作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安全帽,以解决安全帽散热性差、舒适性差的问题。

为达此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安全帽,包括:

安全帽本体;

风管,所述风管包括第一管段和第二管段,所述第一管段位于所述安全帽本体内部,且所述第一管段上设置有出风口;所述第二管段位于所述安全帽本体外部,所述第二管段与所述第一管段为可拆卸式连接;以及

风机,所述风机的输出端连接所述第二管段以为所述风管提供持续风源。

可选地,所述第一管段盘绕在安全帽本体的内壁。

可选地,所述出风口包括沿长度方向均匀设置在所述第一管段侧壁上的多个喷嘴。

可选地,所述第一管段的末端开口,所述第一管段上设置四个所述喷嘴。

可选地,所述风管采用塑料软管,所述风机采用小型离心风机。

可选地,所述风管直径范围为8-12mm,所述第一管段上所述喷嘴直径为3mm。

可选地,所述风管的第一管段粘贴于安全帽本体内壁。

可选地,还包括:

电源,所述风机与所述电源连接;

开关,所述开关设置在所述风机和所述电源之间,三者组成闭合电路以控制风机供电状态。

可选地,所述风机、所述电源和所述开关组成的闭合电路设置在一控制盒内。

可选地,所述控制盒能够挂接于使用者的腰带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安全帽,通过风管连接安全帽本体和风机,风管包括第一管段和第二管段,并且第一管段和第二管段为可拆卸式连接,实现了风机和安全帽本体的分离。通过风管的第二管段位于所述安全帽本体外部连接风机,降温同时有效降低了头部接收的噪音,减少了安全帽重量。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安全帽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提供的一种安全帽与控制盒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

1.安全帽本体;2.风管;3.风机;4.电源;

5.开关;6.喷嘴;7.控制盒。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可以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仅示出了与本实用新型相关的部分而非全部结构。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相连”、“连接”、“固定”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在本实施例的描述中,术语“上”、“下”、“右”、等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和简化操作,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仅用于在描述上加以区分,并没有特殊的含义。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安全帽,通过分离式设计可以降温安全帽内部温度。如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安全帽包括:

安全帽本体1;

风管2,风管2包括第一管段和第二管段,第一管段位于安全帽本体1内部,且第一管段上设置有出风口;第二管段位于安全帽本体1外部,第二管段与第一管段为可拆卸式连接;以及

风机3,风机3的输出端连接第二管段以为风管2提供持续风源;

上述安全帽在不破坏安全帽本体的结构和强度的前提下,通过盘制的风管2对安全帽本体1内部提供风源降温,由于风管2另一端位于安全帽本体1外部与风机3连接,第一管段和第二管段的可拆卸式连接方式,实现了安全帽本体1与风机3的可分离,因此风机3工作时对安全帽内部不产生噪声、振动和辐射,保证安全并提高佩戴舒适性。

为了改善风管2上出风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安全帽中,风管2螺旋盘绕在安全帽本体1的内壁顶部。位于安全帽本体1内部的第一管段上设置有多个喷嘴6,多个喷嘴6均匀分布在风管2上。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第一管段上设置有四个喷嘴6,并且风管2上位于安全帽本体1内部的末端开口作为出风口,与第一管段侧壁上的四个喷嘴6共同出风实现对安全帽本体1内部的降温。

可选地,风管2直径8-12mm。喷嘴6为设置在风管2的第一管段侧壁上的圆孔,圆孔直径3mm。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施例的安全帽,还包括电源4和开关5,风机3与电源4连接;开关5设置在风机3和电源4之间,三者组成闭合电路以控制风机3供电状态。进一步将该闭合电路设置在一控制盒7内,通过设置风管2的长度,可以将控制盒7固定在使用者腰带上,方便携带,并且使得风机3远离头部,降低对头部噪声和辐射等的影响。

实施例1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分离式可降温安全帽,如图2所示,包括安全帽主体1,风管2以及风机3,其中,风管2的一端盘制固定在安全帽本体1内部,另一端位于安全帽本体1外部,风机3的输出端连接风管2的位于安全帽本体1外部的另一端为风管2鼓风。

本实施例中,风管2具有第一管段和第二管段,第一管段和第二管段可拆式连接。第一管段在安全帽本体1内部盘绕一圈,第一管段上设置四个喷嘴6,四个喷嘴6在圆周方向均匀分布,第一管段的末端开口,形成出风口,出风口位于安全帽本体1的顶部中心,其余四个喷嘴6位于圆周位置,喷嘴6的出风口均指向安全帽本体1所在球体的球心位置。第一管段的另一端与第二管段在安全帽本体1外部连接。其中,风管2直径为8mm,第一管段侧壁上设置的四个喷嘴6的直径为3mm。

风管2上第二管段位于安全帽本体1外部,与安全帽本体1外部的风机3连接,因此安全帽本体1与风机3是在结构上分离的,中间由风管2连接。根据风管2的长度,风机3可以设置在佩戴者的腰部或者肩部等合适的位置。因此不增加安全帽本体1的重量,风机3远离人脑和耳朵,避免了噪声和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风机3、电源4和开关5组成闭合电路,风机3为气管2送风。

可选地,风管2采用塑料软管,风机3采用小型离心风机,电源4采用锂电池,开关5用于控制风机3的启动或关闭状态。

进一步可选地,如图2,可以将风机3、电源4和开关5设置在一控制盒7里,控制盒7用隔热的锡纸等包裹后将控制盒7挂接在使用者的腰带上,减轻安全帽本体1的重量;风机3的风通过风管2接到安全帽本体1内部经喷嘴6吹出,向佩戴者或使用者头部吹风移除聚集的高温气体,达到降温的效果。

对于上述实施例1提供的分离式可降温的安全帽,本实用新型进行了模拟高温作业条件下的安全帽降温效果试验。在模拟高温作业条件下,佩戴安全帽1800s后,帽内最高温度已经达到了313k,即40℃;在佩戴3600s后,帽内最高温上升至316k(43℃);佩戴时间达到5400s后,帽内最高温已高达318k(45℃)。

参照1级风,将风机3的吹气速度控制在0.5-1.5m/s之内,对安全帽内部进行送风降温,在0.5m/s、1.0m/s、1.5m/s三种风速下5400s时长的模拟结果。模拟结果显示,随着风速增加,降温效果明显增强,当风速为1.5m/s时,5400s时长内可以使得安全帽本体1内温度在35℃~37℃之间,安全帽本体1内壁顶部积热现象已基本消失。故本实施例提供的安全帽的需求风速设定为1.5m/s。在风机3的规格上,综合计算风量损失等影响因素,最终确定风机3提供的风量为3.6m3/min、噪声为65分贝的小型离心风机。由于控制盒7有隔离噪声作用,实际传到耳朵里的噪声为30分贝。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了清楚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能够进行各种明显的变化、重新调整和替代而不会脱离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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