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可穿戴设备,具体是带有摄像头的智能腕带设备的结构改进。
背景技术:
目前智能腕带设备,比如智能手环、智能手表发展迅速,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使用越来越广泛,其功能日益强大,由最初的仅可接打电话进行交互,发展到可微信交互,直到越来越多地出现可以视频交互的趋势,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交流和沟通,尤其是带有摄像头功能的智能腕带设备,可以实时与外界进行图形图像的交互,可以依靠设备自带的摄像头进行拍照等日常应用,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目前市面上的智能腕带设备,以智能手表为例,其摄像头一般均设置在屏幕上方,且摄像头处于一种常开的状态,易导致用户隐私泄露,并且,不利于摄像头的防护。如何对智能腕带设备的摄像头装配结构进行改进,以提高设备的隐私保护性能以及提高摄像头的防护性能,是目前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提供一种智能腕带设备,可实现摄像头镜头的隐藏和露出,从而提高设备的隐私保护性能,减小用户隐私泄露风险。
为达到上述技术效果,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智能腕带设备,包括设备主体和安装在所述设备主体上的摄像头模组,所述设备主体包括壳体,所述摄像头模组包括有镜头;所述壳体的侧面上形成有贯通的伸缩避让孔,所述摄像头模组具有使所述镜头保持在露出于所述壳体外部的第一位置和使所述镜头保持在隐藏在所述壳体内部的第二位置,所述设备主体上还安装有伸缩机构,通过操作所述伸缩机构驱动所述摄像头模组在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之间切换,以实现所述摄像头模组伸出或缩回所述伸缩避让孔。
所述伸缩机构包括安装在所述壳体上的驱动件和位于所述壳体内的连接轴及弹性臂,所述弹性臂形成在所述连接轴上,所述连接轴的一端与所述摄像头模组连接,所述壳体内设有用于与所述弹性臂的自由端卡设配合的第一卡位,所述驱动件用于驱动所述弹性臂的自由端脱离所述第一卡位;当所述摄像头模组处于第二位置时,所述弹性臂的自由端卡设在所述第一卡位内,当所述摄像头模组处于第一位置时,所述弹性臂的自由端脱离所述第一卡位。
所述伸缩机构还包括位于所述壳体内的弹性部件,所述弹性部件一端位置固定,另一端与所述连接轴的另一端连接,当所述摄像头模组处于第二位置时,所述弹性部件处于蓄能状态。
所述壳体内设有用于与所述弹性臂的自由端卡设配合的第二卡位,当所述摄像头模组处于第一位置时,所述弹性臂的自由端卡设在所述第二卡位内。
所述弹性臂的自由端上形成有便于其脱离所述第二卡位的导向斜面。
所述连接轴或所述摄像头模组上设有用于限制所述摄像头模组的最大伸出行程的限位结构,当所述摄像头模组伸出至最大行程位置时,所述限位结构抵靠在所述壳体的侧面内壁上。
所述驱动件包括旋钮、位于所述壳体内部的转轴、齿轮及齿条,所述转轴一端固连所述旋钮,另一端固连所述齿轮,所述旋钮可旋转地安装在所述壳体上,所述齿条与所述齿轮啮合且与所述第一卡位位置对应,通过旋转所述旋钮带动所述齿轮旋转进而使所述齿条移动以推动所述弹性臂的自由端脱离所述第一卡位。
所述壳体内设有导轨,所述齿条与所述导轨导向配合。
所述壳体上设有第一档位和第二档位,所述旋钮旋转至所述第一档位时,所述摄像头模组处在所述第一位置,当所述旋钮旋转至所述第二档位时,所述摄像头模组处在所述第二位置。
所述智能腕带设备为智能手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智能腕带设备壳体的侧面上形成有贯通的伸缩避让孔,摄像头模组具有使镜头保持在露出于壳体的外部的第一位置和使镜头保持在隐藏在壳体内部的第二位置,设备主体上还安装有伸缩机构,通过操作伸缩机构驱动摄像头模组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切换,以实现摄像头模组伸出或缩回伸缩避让孔,从而可实现摄像头镜头的隐藏和露出;需要使用摄像头时操作伸缩机构使镜头露出,不需要使用时,操作伸缩机构使镜头隐藏至壳体内部,从而提高设备的隐私保护性能,减小用户隐私泄露风险。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一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智能腕带设备的设备主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智能腕带设备的设备主体省略屏幕且摄像头模组处于第二位置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的分解结构图;
图4为图2的正视图;
图5为图4的a-a向剖视图;
图6为本发明智能腕带设备的设备主体省略屏幕且摄像头模组处于第一位置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7为图6的正视图。
附图标记:100、设备主体;110、壳体;111、伸缩避让孔;112、第一卡位;113、第二卡位;114、导轨;115、第一档位;116、第二档位;200、摄像头模组;210、镜头;220、限位结构;300、伸缩机构;310、驱动件;311、旋钮;312、转轴;313、齿轮;314、齿条;315、弹性缓冲件;320、连接轴;330、弹性臂;331、自由端;332、导向斜面;340、弹性部件。
具体实施方式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发明不同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结合。
参照图1至图7,本实施例一种智能腕带设备,包括设备主体100和安装在设备主体100上的摄像头模组200,设备主体100包括壳体110,摄像头模组200包括有镜头210;壳体110的侧面上形成有贯通的伸缩避让孔111,摄像头模组200具有使镜头210保持在露出于壳体110外部的第一位置和使镜头210保持在隐藏在壳体110内部的第二位置;设备主体100上还安装有伸缩机构300,通过操作伸缩机构300驱动摄像头模组200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切换,以实现摄像头模组200伸出或缩回伸缩避让孔111,进而使镜头210露出于壳体110外部或隐藏在壳体110内部。
本实施例中智能腕带设备,通过在壳体110的侧面上形成有贯通的伸缩避让孔111,摄像头模组200具有使镜头210保持在露出于壳体110外部的第一位置和使镜头210保持在隐藏在壳体110内部的第二位置,且通过伸缩机构300可使摄像头模组200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切换,从而可实现摄像头镜头210的隐藏和露出。则在需要使用摄像头模组200时,通过操作伸缩机构300使摄像头模组200伸出,镜头210露出于壳体外部,不需要使用时,操作伸缩机构300使摄像头模组200缩回,则镜头210隐藏至壳体110内部,从而提高设备的隐私保护性能,减小用户隐私泄露风险。具体地,摄像头模组200整体轮廓呈圆柱状,如图4、图6和图7所示,包括一轮廓为圆柱形的壳体,其电器元件设置在壳体内,镜头210设置在壳体表面上以便摄像。
本实施例中,如图2至图7所示,本实施例中伸缩机构300包括安装在壳体110上的驱动件310和位于壳体110内的连接轴320及弹性臂330,弹性臂330形成在连接轴320上,并且弹性臂330能够产生弹性形变,其可以与连接轴320为一体注塑结构,或者可以为软质硅胶等材料制成并内嵌硬质件以使其在保证可弹性形变的基础上具有一定的刚性,从而使其能顺利卡设在下述第一卡位112和第二卡位113内。连接轴320可沿摄像头模组200的伸缩方向直线移动,且连接轴320的一端与摄像头模组200连接,壳体110内设有用于与弹性臂330的自由端331卡设配合的第一卡位112,驱动件310用于驱动弹性臂330的自由端331脱离第一卡位112;当摄像头模组200处于第二位置时,如图2至图4所示,弹性臂330的自由端331卡设在第一卡位112内;当摄像头模组200处于第一位置时,如图6和图7所示,弹性臂330的自由端331脱离第一卡位112。
即当摄像头模组200移动至第一位置时,弹性臂330的自由端331脱离第一卡位112,连接轴320、弹性臂330及摄像头模组200为可移动状态,则可通过推动使摄像头模组200缩回至弹性臂330的自由端331再次卡设在第一卡位112内,此时摄像头200移动至第二位置,其镜头210隐藏。需要露出镜头210时,操作驱动件310使弹性臂330的自由端331脱离第一卡位112,则如上所述,此时连接轴320、弹性臂330及摄像头模组200为可移动状态,则可通过外力比如拉动使摄像头模组200移动至第一位置,镜头210露出。
进一步地,为实现当操作驱动件310使弹性臂330的自由端331脱离第一卡位112时,摄像头模组200能够自动弹出,提高操作便利性,本实施例中伸缩机构300还包括位于壳体110内的弹性部件340,弹性部件340一端位置固定,另一端与连接轴320的另一端连接。当摄像头模组200处于第二位置时,如图2至图4所示,弹性部件340处于蓄能状态,则此时操作驱动件310使弹性臂330的自由端331脱离第一卡位112后,弹性部件340的蓄能(弹性势能)释放转化为连接轴320、弹性臂330及摄像头模组200的动能,即使得摄像头模组200自动弹出,直至摄像头模组200移动至第一位置时,镜头210露出。
具体地,如图2至图7所示,本实施例中弹性部件340为直条弹簧,其一端与壳体110内壁接触连接或者通过紧固件连接从而使其该端位置固定,同理,另一端与连接轴320的一端抵靠连接或者通过紧固件连接来提高连接可靠性。则当摄像头模组200处于第二位置时,如图2至图4所示,弹性部件340被压缩处于蓄能状态,则此时操作驱动件310使弹性臂330的自由端331脱离第一卡位112后,弹性部件340的蓄能(弹性势能)释放使得摄像头模组200自动弹出,直至摄像头模组200移动至第一位置时,镜头210露出;推动摄像头模组200使其向壳体110内部移动,则此时通过连接轴320压缩弹性部件340直至弹性臂330的自由端331再次卡设在第一卡位112内,此时摄像头200移动至第二位置,弹性部件340保持在蓄能状态。
当然,弹性部件340还可以为卷簧,卷簧的一端通过紧固件连接在连接轴320的一端上,卷簧的另一端连接且卷绕在一旋钮的转轴上,旋钮露出于壳体110的外部,通过旋转旋钮使卷簧缩回,进而拉动连接轴320向壳体110内部移动,从而使得摄像头模组200缩回,直至弹性臂330的自由端331卡设在第一卡位112内,摄像头200移动至第二位置,卷簧保持在蓄能状态;当操作驱动件310使弹性臂330的自由端331脱离第一卡位112后,卷簧的蓄能(弹性势能)释放使得摄像头模组200自动弹出,直至摄像头模组200移动至第一位置时,镜头210露出。
为使摄像头模组200稳固地处于第一位置,壳体110内设有用于与弹性臂330的自由端331卡设配合的第二卡位113,当摄像头模组200处于第一位置时,弹性臂330的自由端331卡设在第二卡位113内,如图6和图7所示,此时第二卡位113对连接轴320在其移动方向上起到限位作用,进而使得摄像头模组200稳固地处于第一位置,有利于摄像头模组200工作可靠性。
由于在向壳体110内部推动摄像头模组200使其缩回的过程中要使弹性臂330的自由端331脱离第二卡位113,则为便于二者脱离,在弹性臂330的自由端331上形成有便于其脱离第二卡位113的导向斜面332,如图4和图7所示。
同样为使摄像头模组200在第一位置时能够稳固定位,连接轴320或摄像头模组200上设有用于限制摄像头模组200的最大伸出行程的限位结构,当摄像头模组200伸出至最大行程位置时,限位结构抵靠在壳体110的侧面内壁上。本实施例中限位结构220为形成在摄像头模组200上的凸块,其外径大于伸缩避让孔111,从而当摄像头模组200伸出至最大行程位置时,限位结构220能够抵靠在壳体110的侧面内壁上,实现限位。
作为一种具体的实施方式,如图1至图7所示,本实施例中驱动件310包括旋钮311、位于壳体110内部的转轴312、齿轮313及齿条314,转轴312一端固连旋钮311,另一端固连齿轮313,旋钮311可旋转地安装在壳体110上,且其可以全部露出于壳体110的外部以便操作,或者部分位于壳体110的内部,另一部分露出于壳体110外部作为操作部;齿条314与齿轮313啮合且齿条314与第一卡位112位置对应,通过旋转旋钮311通过转轴312带动齿轮313旋转,进而使齿条314直线移动以推动弹性臂330的自由端331脱离第一卡位112。当弹性臂330的自由端331再次卡入第一卡位112时,其自由端331推动齿条314复位。旋转311及摄像头模组200可位于壳体110的同侧面上,以便于用户操作。另外,为对齿条314的复位进行缓冲,在齿条314的另一端与壳体110之间设置有一弹性缓冲件315,如图3、图4和图7所示,对齿条314的退回动作实现缓冲,防止其对壳体110的撞击力过大。
进一步地,在壳体110内设有导轨114,如图4和图7所示,齿条314与导轨114导向配合,从而对齿条314的直线移动进行导向和限位,避免齿条314与第一卡位112错位。
另外,如图5所示,在壳体110上设有第一档位115和第二档位116,旋钮311旋转至第一档位115时,摄像头模组200处在第一位置,当旋钮旋转至第二档位116时,摄像头模组200处在第二位置,从而,在旋钮311旋转过程中有档位定位,避免旋钮311过度旋转。第一档位115和第二档位116为形成在壳体110上供转轴312穿过的通孔内壁上的两个弧形槽,相应地在转轴312上设有弧形凸点,凸点的大小应不妨碍转轴312旋转时在凸点的弹性变形作用力脱离第一档位115和第二档位116,从而不妨碍转轴312的正常旋转。
作为另外一种具体的实施方式,驱动件310还可以为弹性按键,其与第一卡位112的位置对应。具体的,弹性按键可位于壳体110与表带相连的侧壁上,在壳体110上形成有按键安装通孔,弹性按键的按键轴由按键安装通孔伸入壳体110内部且正对第一卡位112,通过按压弹性按键使其按键轴推动弹性臂330的自由端331脱离第一卡位112。弹性按键可选用现有电子产品上常用的按压式弹性按键,其具体结构在此不做赘述。
如图1至图7所示,本实施例中智能腕带设备为智能手表,当然其还可以为智能手环等,在此不做具体限制。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