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男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788354发布日期:2021-12-04 10:47阅读:141来源:国知局
一种男鞋的制作方法

1.本技术涉及鞋子的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男鞋。


背景技术:

2.鞋子,穿在脚上防止脚受到伤害的一种物品,在人类文明史前期多为草鞋、布鞋,如今以皮鞋、运动鞋、休闲鞋、高跟鞋较为多见。
3.相关技术中,公告号为cn204218014u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多功能鞋子,它包括鞋面和与鞋面两侧相连的鞋帮面,在鞋面的下方连接有鞋舌,在鞋帮面靠近鞋舌的两侧设有鞋带孔,鞋带穿过鞋带孔附于鞋舌上;鞋垫放置在鞋子内部的鞋底上,鞋垫和鞋底之间设有中空部分,中空部分开口处的拉链位于一侧鞋帮面靠近鞋底的部位。
4.针对上述中的相关技术,发明人认为存在以下缺陷:上述多功能鞋子上设有鞋带,穿着上述鞋子并系紧鞋带的后鞋带会有余出,脚型较小的人穿着上述鞋子并系紧鞋带时,易导致余出鞋带的长度过长,余出鞋带长至触地后,使用者踩到余出鞋带易导致使用者摔倒,有待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5.为了克服鞋带触地的问题,本技术提供一种男鞋。
6.本技术提供的一种男鞋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
7.一种男鞋,包括鞋身、连接在鞋身上的鞋舌以及穿设在鞋身上的鞋带,所述鞋舌上设置有基座,所述基座上开设有用于供鞋带伸入的束线槽,所述基座上设置有启闭机构,所述启闭机构包括铰接在基座上的启闭块、连接在启闭块上的启闭扭簧以及用于限制启闭块转动的止动组件,所述启闭块用于启闭束线槽的一侧开口,所述启闭扭簧用于驱动启闭块向远离束线槽的方向转动。
8.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系紧鞋带后,将鞋带放入束线槽,然后转动启闭块以遮蔽束线槽的一侧开口,接着通过止动组件限制启闭块转动,从而限制鞋带移出束线槽。通过上述结构,使得余出的鞋带被固定在鞋舌上,从而限制了余出的鞋带触地。取出鞋带时,通过止动组件解除对启闭块的转动限制,启闭块在启闭扭簧的作用向转动至束线槽打开。
9.可选的,所述基座上开设有转动槽,所述止动组件包括止动弹簧以及铰接在基座上的卡钩,所述止动弹簧的端部分别连接在卡钩以及转动槽的槽壁上,所述启闭块遮蔽束线槽的一侧开口且止动弹簧处于自然状态时,所述卡钩的端部与启闭块卡接配合。
10.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启闭块遮蔽束线槽的一侧开口后,卡钩的端部与启闭块卡接配合,从而限制了启闭块转动至束线槽打开。止动弹簧限制了卡钩转动,使得卡钩能够保持与启闭块卡接配合。取出鞋带时,转动卡钩至卡钩不再与启闭块卡接配合即可。
11.可选的,所述卡钩沿自身长度方向分为钩部、铰接部以及与止动弹簧连接的解锁部,所述钩部靠近束线槽的一端设有转动斜面,所述转动斜面与钩部远离转动斜面的侧壁之间的间距沿钩部至铰接部的方向递增。
12.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将鞋带放入束线槽后,向靠近束线槽的方向转动启闭块,启闭块转动至抵压在转动斜面上并推动钩部转动,直至启闭块遮蔽束线槽。通过转动斜面,使得使用者将鞋带放入束线槽后,无需手动转动卡钩,便于使用者使用。
13.可选的,所述基座上开设有与转动槽相连通的解锁槽,所述止动组件还包括滑动设置在解锁槽中的解锁块,所述解锁块位于解锁部远离止动弹簧的一侧且能够与解锁部抵接。
14.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取出鞋带时,将解锁块向靠近解锁部的方向按压,解锁块抵压在解锁部上并推动解锁部转动,从而使得钩部转动至不再与启闭块卡接配合。相较于直接按压解锁部,通过解锁块,有助于使用者转动卡钩。
15.可选的,所述解锁块的上连接有复位弹簧,所述复位弹簧的另一端与解锁槽的槽底连接,所述复位弹簧处于自然状态时,所述解锁块的端部伸出解锁槽。
16.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启闭块与卡钩卡接配合后,撤除施加在解锁块上的力,复位弹簧驱动解锁块复位。复位弹簧还起到了连接解锁块与基座的作用,使得解锁块不易丢失。
17.可选的,所述启闭块上开设有用于与钩部卡接配合的卡槽。
18.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相较于钩部直接与启闭块的侧壁卡接配合,钩部与卡槽卡接配合提高了卡钩限制启闭块转动时的稳定性。
19.可选的,所述束线槽开设有两个,所述启闭机构的数量与束线槽的数量一致。
20.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将两侧鞋带分别放置在不同的束线槽中,使得两侧鞋带不易因缠绕而打结。
21.可选的,所述鞋舌上设置有卡接块,所述基座上开设有与卡钩卡接配合的卡接孔。
22.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鞋舌与基座通过卡接块与卡接孔卡接配合,便于安装拆卸基座,使得基座损坏时便于单独拆卸更换。
23.综上所述,本技术包括以下至少一种有益技术效果:
24.1.系紧鞋带后,将鞋带放入束线槽并通过启闭块遮蔽束线槽的一侧开口,然后通过止动组件限制启闭块转动以将鞋带固定在鞋舌上,使得余出的鞋带不易触底;取出鞋带时,撤除止动组件对启闭块的转动限制,启闭扭簧驱动启闭块转动至束线槽打开;
25.2.取出鞋带时,按压解锁块以使解锁块抵压在解锁部上,解锁部转动以带动钩部转动至不再与卡槽卡接配合,止动弹簧与复位弹簧压缩,启闭扭簧驱动启闭块转动至束线槽打开;通过上述结构,便于使用者取出鞋带;
26.3.系紧鞋带并将鞋带装入束线槽后,转动启闭块,启闭块抵压在转动斜面上并推动钩部转动,止动弹簧压缩,启闭块转动至遮蔽束线槽的一侧开口后,止动弹簧复原并驱动解锁部转动,从而带动钩部转动至与卡槽卡接配合,通过上述结构,便于工作人员遮蔽束线槽的一侧开口。
附图说明
27.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28.图2是图1中a处的放大示意图。
29.图3是本技术实施例中凸显止动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30.附图标记说明:1、鞋身;2、鞋舌;21、卡接块;3、鞋带;4、基座;41、卡接孔;42、束线槽;43、铰接件;431、铰接座;432、铰接杆;44、转动槽;45、解锁槽;5、启闭机构;51、启闭块;511、卡槽;52、启闭扭簧;53、止动组件;531、卡钩;5311、钩部;5312、铰接部;5313、解锁部;5314、转动斜面;532、止动弹簧;533、解锁块;534、复位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31.以下结合附图1

3对本技术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32.本技术实施例公开一种男鞋。参照图1,男鞋包括鞋身1、固定鞋身1上的鞋舌2、穿设在鞋身1上的鞋带3、连接在鞋舌2上的基座4以及两组设置在基座4上的启闭机构5。
33.参照图1、图2,鞋舌2上固定有两个卡接块21,基座4上开设有两个卡接孔41,卡接块21分别与不同的卡接孔41卡接配合。基座4远离鞋舌2的侧壁上开设有两个束线槽42,束线槽42用于供鞋带3伸入。
34.参照图1、图2,启闭机构5用于启闭束线槽42的一侧开口,启闭机构5包括启闭块51、启闭扭簧52以及止动组件53,启闭块51用于启闭束线槽42远离鞋舌2一侧的开口。基座4上设置有两组铰接件43,每组铰接件43均包括两相对设置的铰接座431以及贯穿并固定连接在两铰接座431上的铰接杆432,两铰接座431均固定在基座4远离鞋舌2的一侧,启闭块51位于两相邻铰接座431之间,铰接杆432贯穿并转动连接在相邻启闭块51上。启闭扭簧52套设在铰接杆432上,启闭扭簧52的两个受力端分别与启闭块51以及基座4固定连接,启闭扭簧52用于驱动启闭块51向远离束线槽42的方向转动。
35.参照图2、图3,止动组件53用于限制启闭块51转动,止动组件53包括卡钩531、止动弹簧532以及解锁块533。基座4的两相背侧壁上均开设有转动槽44以及解锁槽45,解锁槽45与转动槽44相连通。卡钩531沿自身长度方向依次分为钩部5311、铰接部5312以及解锁部5313,铰接部5312铰接在基座4上。钩部5311伸出转动槽44,启闭块51上开设有卡槽511,钩部5311与卡槽511卡接配合。钩部5311靠近束线槽42的一端设有转动斜面5314,转动斜面5314与钩部5311远离转动斜面5314的侧壁之间的间距沿钩部5311至铰接部5312的方向递增。
36.参照图2、图3,止动弹簧532的一端固定在转动槽44的槽底,止动弹簧532的另一端固定在解锁部5313靠近转动槽44槽底的一侧。启闭块51遮蔽束线槽42远离鞋舌2一侧的开口且止动弹簧532处于自然状态时,钩部5311与卡槽511卡接配合。
37.参照图2、图3,解锁块533滑动设置在解锁槽45中,解锁块533位于解锁部5313远离止动弹簧532的一侧,解锁块533能够滑动至与解锁部5313抵接。解锁块533上连接有两根复位弹簧534,两复位弹簧534分别位于卡钩531的两侧。复位弹簧534的一端固定在解锁槽45的槽底,复位弹簧534的另一端固定在解锁块533靠近解锁槽45槽底的一侧。复位弹簧534处于自然状态时,解锁块533的端部伸出解锁槽45。
38.本技术实施例一种男鞋的实施原理为:系紧鞋带3后,先将解锁块533向靠近解锁部5313的方向按压,解锁块533抵压在解锁部5313上并推动解锁部5313转动,解锁部5313通过铰接部5312驱动钩部5311转动,此时复位弹簧534以及止动弹簧532均压缩。钩部5311转动至不再与卡槽511卡接配合时,启闭块51在启闭扭簧52的作用下转动至束线槽42远离鞋舌2的一侧开口打开。撤除施加在解锁块533上的力,复位弹簧534与止动弹簧532均复原,解
锁块533的端部伸出解锁槽45且卡钩531复位。然后将两侧鞋带3分别放置在不同的束线槽42中,接着转动启闭块51,启闭块51抵压在转动斜面5314上并推动钩部5311转动,直至启闭块51遮蔽束线槽42远离鞋舌2的一侧开口关闭,止动弹簧532驱动卡钩531复位,使得钩部5311与卡槽511卡接配合,从而限制了启闭块51转动。通过采用上述结构,使得余出的鞋带3被固定在鞋舌2上,从而限制了鞋带3触地,进而减少了因鞋带3触地遭到踩踏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39.以上均为本技术的较佳实施例,并非依此限制本技术的保护范围,故:凡依本技术的结构、形状、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均应涵盖于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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