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自闭症治疗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05814阅读:451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医疗电子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智能自闭症治疗装置。



背景技术:

对人类的脑波相关的科学研究已经超过半个世纪。其实,人类在进行各项生理活动时都在放电,如心脏跳动时会产生1~2毫伏的电压,眼睛开闭会产生5~6毫伏的电压,而思考问题时大脑会产生0.2~1毫伏的电压,脑波活动具有一定的规律性特征,和大脑的意识存在某种程度的对应关系。人在兴奋、紧张、昏迷等不同状态之下,脑电波的频率会有明显的不同,约在1~40赫兹之间,依照不同的频率,脑波又被进一步分为α、β、δ、θ波。当人在一定的压力之下精神高度集中时,脑波的频率在12~38赫兹之间,这个波段被称为β波,是“意识”层面的脑波;当人注意力下降,处于放松状态时,脑波的频率会下降到8~12赫兹,这被称为α波;进入睡眠状态后,脑波频率进一步下降,被分为θ波(4~8赫兹)和δ波(0.5~4赫兹),它们分别反映的是人在“潜意识”和“无意识”阶段的状态。正是因为脑波具有这种随着情绪波动而变化的特性,人类对于脑波的开发利用成为了可能。

自闭症患者作为当今社会的一个特殊的群体,收到了越来越多社会人士的关注,我们就在想,既然脑电波是随着情绪变化的,我们能不能通过探测自闭症患者脑电波的变化来分析出他们的情绪变化从而采取比较及时的措施和引导呢?

对此,本设计提供了一种智能自闭症治疗装置,及时采集自闭症患者脑电信息并分析来更好的理解患有自闭症的人在特定时刻的心理诉求,并通过蓝牙装置将数据及时传输并处理,及时满足和引导患者的需求,具有治疗效果好、无辐射等优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设计一种智能自闭症治疗装置,可以及时了解患者的需求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逐渐引导患者走向正常。

为此,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智能自闭症治疗装置,包括盔体、开关按钮、主电板、脑电图传感器、耳壳,其中,盔体为轻质材料制作,开关按钮位于盔体表面左下方,脑电图传感器均匀分布在盔体内表面,耳壳位于盔体上与耳朵接触的位置,内部有扬声器,外表面有耳垫 ,主电板包括电池、处理器电路、存储器、蓝牙模块,且开关按钮、脑电图传感器、耳壳均与主电板有电连接。

上述一种智能自闭症治疗装置,所述盔体内表面有一层防辐射材料,与头部接触的脑电图传感器也有超薄防辐射材料包裹。

上述一种智能自闭症治疗装置,所述在盔体内部内置了一个与耳壳电连接音乐播放器装置,

上述一种智能自闭症治疗装置,所述存储器里面存储患者大脑在不同状态下所产生的脑电波对应的频率值以及每个频率值与当前患者所想内容的对应表格。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智能自闭症治疗装置,通过分析患者脑电波来更好的理解患有自闭症的人在特定时刻的心理诉求,并通过蓝牙装置将数据及时上传,医生通过对数据进行分析,及时满足和引导患者的需求,具有治疗效果好、无辐射等优点。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一种智能自闭症治疗装置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盔体; 2、开关按钮;3、主电板;4、脑电图传感器;5、耳壳。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一种智能自闭症治疗装置,包括盔体1、开关按钮2、主电板3、脑电图传感器4、耳壳5,其中,盔体1为轻质材料制作,开关按钮2位于盔体1表面左下方,脑电图传感器4均匀分布在盔体1内表面,耳壳5位于盔体1上与耳朵接触的位置,内部有扬声器,外表面有耳垫 ,主电板3包括电池、处理器电路、存储器、蓝牙模块,且开关按钮2、脑电图传感器4、耳壳5均与主电板3有电连接。

系统电能全部来自电池,在电量不足的时候,可以及时通过充电接口补充,处理器为智能处理器,该处理器采用基于C8051核的C8051F311单片机,这种单片机结构简单,功能强大,相对于8051单片机的应用技术也非常成熟,非常便于开发,可以大大结业于开发时间,而且廉价。

使用时候,打开开关按钮2,将头盔戴在患者头上,脑电图传感器4便会自动采集患者的脑电波,并通过处理器电路将脑电波信号经滤波、放大、A/D转换、数据处理及分析等处理,使得脑电波的振幅、频率和相位等参数,转化为数字信号,可分析出此脑电波的状态,根据存储器里面存储的患者大脑在不同状态下所产生的脑电波对应的频率值以及每个频率值与当前患者所想内容的对应表格,处理器最终会分析出患者当前的大致所想所思,如需要听什么样的音乐、容易做出什么样的异常举动等,并通过处理器及时启动音乐播放器播放存储在存储器里面的音频文件,如通过播放一些轻音乐来缓和患者易怒的倾向,还通过事先录好的患者亲人的一些有引导性的劝阻、教导等来引导患者,并且可以通过蓝牙模块及时与智能电子设备等建立连接,并将所检测到的数据及时传出,综合患者的所思所想以及情绪波动情况,因而可以及时更新音频信息,对患者做出更加有效的疏导。

以上例举仅仅是对本发明的举例说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的限制,凡是与本发明相同或相似的设计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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