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技术:
在香料业,特别致力于开发用于处理和控制恶臭的新化合物。“恶臭(malodour)”和“嗅味(odour)”是用来描述不想要的或令人不快的气味的术语。恶臭是可能在空气中、水中或在多种基体(例如织物、硬表面、皮肤和毛发)上遇到的令人嫌恶的嗅味。
恶臭的常见来源可以包括个人或环境来源,例如,身体排汗;尿;粪便;烟草烟雾;汽油;烹饪嗅味;和霉菌及发霉。所有这些嗅味都可以容易地沉积在织物、毛发和皮肤上。胺、硫醇、硫化物、短链脂肪酸和烯烃酸、醛类和酯类构成存在于上述恶臭中的最大、最令人不快的化学基团,并且可被人感觉到。
已公开了若干种除臭方法。这些方法主要包括:通过用更强的令人愉快的气味与恶臭叠加而进行掩盖;或通过阻断恶臭嗅觉感官受体而进行交叉适应;或通过与引起拉乌尔定律负偏差的成分混合而进行抑制;或借助多孔或笼形结构来吸收恶臭。
尽管上述方法都能减轻恶臭,但它们都不能充分除去恶臭。
消除恶臭的其他一些尝试是使用可以具有通过化学反应来消除恶臭的能力的化合物。
然而,许多这些公开的化合物不能中和常见恶臭分子中所含的所有类型的官能团,因此它们不能消除很多种来源的恶臭。此外,许多这些化合物本身具有非常令人不快且令人嫌恶的嗅味,这影响了它们在常用制品(例如家用产品和/或化妆品以及个人护理产品)中的应用。
因此,根据本领域已知的情况可知,仍需要提供能够通过化学反应高效地中和多种来源的恶臭且不影响在消费品中使用时的感觉性质的除臭组合物。
技术实现要素:
发明人发现,包含己醛、3,7-二甲基辛-2,6-二烯醛和2,6-二甲基-5-庚烯醛的组合的组合物可以有效地中和多种恶臭且没有令人不快的嗅味,其中,己醛的量为组合物总重量的0.1重量%~4重量%,3,7-二甲基辛-2,6-二烯醛的量为组合物总重量的5重量%~25重量%,2,6-二甲基-5-庚烯醛的量为组合物总重量的1重量%~8重量%。本发明的组合物通过这些化合物与产生恶臭的化合物在气相或液相中的反应来除臭。优点还在于,本发明的组合物能够并入除臭制品中并应用在需要除嗅或清新的空间中或表面上。
因此,本发明的第一方面涉及一种包含己醛、3,7-二甲基辛-2,6-二烯醛和2,6-二甲基-5-庚烯醛的组合的组合物,其中,己醛的量为组合物总重量的0.1重量%~4重量%,3,7-二甲基辛-2,6-二烯醛的量为组合物总重量的5重量%~25重量%,2,6-二甲基-5-庚烯醛的量为组合物总重量的1重量%~8重量%。
本发明的第二方面涉及一种包含本发明第一方面所述的组合物的制品。
本发明的第三方面涉及本发明第一方面所述的组合物或本发明第二方面所述的制品在除臭中的应用。
最后,本发明的第四方面涉及一种除臭方法,包括:将适量的本发明第一方面所述的组合物应用到空间或表面以减少、消除或防止恶臭。
附图说明
图1示出了感觉测试1中感知到的烟草恶臭强度。示意性单元如下:“I”是烟草嗅味强度(cm);“C”表示包含烟草嗅味样品的对照室;T1表示包含烟草嗅味样品和空气清新剂1的测试室;T2表示包含烟草嗅味样品和空气清新剂2的测试室。
图2示出了感觉测试2中感知到的烟草恶臭强度。示意性单元如下:“I”是烟草嗅味强度(cm);“C”表示包含烟草嗅味样品的对照室;T1表示包含烟草嗅味样品和空气清新剂1的测试室;T3表示包含烟草嗅味样品和空气清新剂3的测试室。
具体实施方式
除非另有说明,本申请中使用的所有术语应当以其在本领域中已知的普通含义来理解。本申请中使用的其他更具体的定义在下文说明,并且意在在本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全文中统一使用,除非另有明确定义规定了更宽泛的定义。
术语“重量比”是指给定化合物与另一给定化合物的重量关系,例如,在除臭所需的化合物己醛、3,7-二甲基辛-2,6-二烯醛和2,6-二甲基-5-庚烯醛之间的重量关系。
术语“组合物的总重量的重量百分比(%)”是指每种化合物相对于组合物的总重量的百分比。
术语“组合的总重量的重量百分比(%)”是指组合中的每种化合物相对于组合(即己醛、3,7-二甲基辛-2,6-二烯醛和2,6-二甲基-5-庚烯醛的量的总和)的总重量的百分比。例如,己醛的量为组合物总重量的4重量%对应于己醛的量为组合总重量的10.8重量%。因此,包含组合物总重量的0.1重量%~4重量%的量的己醛、组合物总重量的5重量%~25重量%的量的3,7-二甲基辛-2,6-二烯醛和组合物总重量的1重量%~8重量%的量的2,6-二甲基-5-庚烯醛的组合物,对应于包含组合总重量的0.3重量%~10.8重量%的量的己醛、组合总重量的13.5重量%~67.6重量%的量的3,7-二甲基辛-2,6-二烯醛和组合总重量的2.7重量%~21.6重量%的量的2,6-二甲基-5-庚烯醛的组合物。
术语“适合可接受的”是指赋形剂或载剂适合用于香料、特别是适合用于除臭,以制备香料用途的组合物。
术语“制品”是指意在供消费者使用的任何产品或可合理预期会被消费者使用的任何产品。制品可以包括供人皮肤或毛发或者动物毛皮或皮肤、垃圾筒和动物笼子使用的空气清新剂、家用清洁剂、洗涤剂、软化剂、皂、漂白剂、蜡烛、厕纸、拭片、杀虫剂和卫生产品。
在本发明背景下,术语“己醛”、“六碳醛”和“醛C-06”的含义相同且可互换使用。具体而言,“己醛”的分子式为C6H12O(CAS号66-25-1),结构如下:
术语“柠檬醛”、“香叶醛”、“香茅醛”和“橙花醛”的含义相同且可互换使用。具体而言,术语“柠檬醛”是3,7-二甲基辛-2,6-二烯醛(CAS号5392-40)的国际非专有名称(INN),其结构如下:
术语“甜瓜醛”是2,6-二甲基-5-庚烯醛(CAS号106-72-9)的国际非专有名称(INN),其结构如下:
如实施例中所示,己醛、柠檬醛和甜瓜醛的特定组合可以消除多种恶臭,并保持有效且令人愉快的感觉除臭性。
在一个实施方式中,本发明的组合物中,己醛的量为组合物总重量的0.3重量%~2重量%,3,7-二甲基辛-2,6-二烯醛的量为组合物总重量的15重量%~20重量%,2,6-二甲基-5-庚烯醛的量为组合物总重量的3重量%~6重量%。
在一个实施方式中,本发明的组合物中,己醛的量为组合物总重量的1.0重量%,3,7-二甲基辛-2,6-二烯醛的量为组合物总重量的17.00重量%,2,6-二甲基-5-庚烯醛的量为组合物总重量的4.00重量%。在一个替代性实施方式中,本发明的组合物中,己醛的量为组合物总重量的0.5重量%,3,7-二甲基辛-2,6-二烯醛的量为组合物总重量的17.30重量%,2,6-二甲基-5-庚烯醛的量为组合物总重量的4.20重量%。
在一个实施方式中,组合物还包含二氢月桂烯醇。术语“二氢月桂烯醇”是2,6-二甲基辛-7-烯-2-醇(CAS号18479-58-8)的国际非专有名称(INN),其结构如下:
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式中,在还包含二氢月桂烯醇的组合物中,二氢月桂烯醇的量为组合物总重量的10重量%~40重量%。优选的是,二氢月桂烯醇的量为组合物总重量的30重量%。该组合物特别优异,因为其可以中和恶臭并同时产生令人感觉更愉快的清洁香味,从而用于清洁和个人卫生的日常产品中。
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组合物包含己醛、3,7-二甲基辛-2,6-二烯醛和2,6-二甲基-5-庚烯醛的组合,其中,己醛的量为组合的总重量的0.3重量%~10.8重量%,3,7-二甲基辛-2,6-二烯醛的量为组合的总重量的13.5重量%~67.6重量%,2,6-二甲基-5-庚烯醛的量为组合物总重量的2.7重量%~21.6重量%。
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组合物还包含一种或多种可接受的赋形剂或载剂。
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式中,在所述组合物中,可接受的赋形剂或载剂的量为组合物总重量的75重量%~93.9重量%,优选为组合物总重量的80重量%~93.9重量%。
包含适当的赋形剂或载剂的上述组合物包含但不限于溶剂、着色剂、防晒过滤剂、增稠剂、表面活性剂和防腐剂。在本发明的组合物中使用的赋形剂或载剂不显著改变本发明的组合物的除臭性。
上述组合物可包含一种或多种溶剂。溶剂的实例包括但不限于:醇类,例如乙醇、异丙醇、3-甲氧基-3-甲基-1-丁醇;二醇,例如丁二醇、二丙二醇、二丙二醇甲基醚和三丙二醇甲基醚;石蜡和异链烷烃蜡;硅氧烷,例如二硅氧烷和四硅氧烷;肉豆蔻酸异丙酯;苯甲酸(C12-C15)烷基酯;及其混合物。优选的溶剂为3-甲氧基-3-甲基-1-丁醇、二丙二醇、三丙二醇甲基醚、异链烷烃蜡和二丙二醇甲基醚。
本发明的组合物可以包含一种或多种着色剂,包括脂溶性和水溶性着色剂。着色剂的实例包括但不限于油溶橙(CI 12055)、油溶蓝(CI 61554)、红紫(CI 62025)、油溶黄(CI 47000)、油溶绿(CI 61565)和油溶红(CI 26105)。
本发明的组合物可以包含一种或多种防晒过滤剂。防晒过滤剂的实例包括但不限于二苯甲酮-2和二苯甲酮-3。
本发明的组合物可以包含一种或多种增稠剂。适于本发明的增稠剂的实例包括但不限于二氧化硅和乙基纤维素。
上述组合物可以包含表面活性剂。适于本发明的表面活性剂的实例包括但不限于:脂肪醇乙氧基化物及衍生物,例如C9-C11脂肪醇乙氧基化物(8MOE);乙氧基化氢化蓖麻油(40-60MOE);和氧化胺,例如氧化月桂胺/氧化肉豆蔻胺的混合物。
上述组合物可以包含防腐剂,例如抗氧化剂。适于本发明的抗氧化剂的实例包括但不限于丁羟甲苯(BHT)、丁羟茴醚(BHA)和四(二丁基羟基氢化肉桂酸季戊四醇酯)(Tinogard TT)。优选的是,防腐剂为丁羟甲苯(BHT)和四(二丁基羟基氢化肉桂酸季戊四醇酯)(Tinogard TT)。
本发明的组合物可以为液体、半固体或固体形式。实例包括溶液、悬浮液、凝胶、油、奶油冻、乳液和粉末。
本发明的组合物可以根据本领域熟知的方法来制备。适当的赋形剂和/或载剂及它们的量可以由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所制备的组合物的类型容易确定。
本发明的第二方面涉及包含本发明上述第一方面所述的组合物的制品。本发明的组合物可以有益地用于所有现代香料领域,正面地赋予或改变包含其的制品的嗅味。
制品的非限制性实例包括供人皮肤或毛发或动物毛皮或皮肤、垃圾筒和动物笼子使用的空气清新剂、清洁剂、洗涤剂、软化剂、皂、漂白剂、蜡烛、厕纸、拭片、杀虫剂和卫生产品。适于本发明的空气清新剂的实例包括但不限于凝胶空气清新剂、气溶胶空气清新剂、电空气清新剂、膜空气清新剂和管芯空气清新剂。适于本发明的清洁剂的实例包括但不限于表面清洁剂,例如用于厨房清洁和浴室清洁的表面清洁剂。洗涤剂的实例例如为液体洗涤剂、粉末洗涤剂、压块洗涤剂、手洗和机洗洗涤剂以及洗碗机洗涤剂。适于本发明的皂的实例包括但不限于二氧化硅和乙基纤维素洗衣皂和化妆品皂。适于本发明的拭片的实例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护理拭片和家用清洁拭片。适于本发明的杀虫剂的实例包括但不限于气溶胶杀虫剂、电杀虫剂、膜杀虫剂和纤维素杀虫剂。适于本发明的卫生产品的实例包括但不限于除臭剂、止汗剂和洗发剂。
本发明还涉及本发明的制品或上述组合物在除臭中的应用。具体而言,通过减少、消除或防止恶臭来进行除臭。如实施例所示,本发明的组合物和制品可以中和诸如二甲基硫、尼古丁(烟草)和三甲胺等恶臭。
本发明还涉及一种除臭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将适量的本发明的组合物应用至空间或表面以减少、消除或防止恶臭。
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式中,上述方法包括将本发明的组合物应用至表面,所述表面是惰性表面或身体表面。惰性表面的实例可以选择厨房或卫生间表面、垃圾筒表面、纺织品和衣物表面、玻璃窗、碟和陶器表面。
术语“身体表面”是指人或动物身体的任何表面,其可以充当应用本发明的组合物的基底。身体表面的实例包括人皮肤或毛发以及动物皮肤或毛皮。
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式中,上述方法包括将本发明的组合物应用至空间,所述空间为封闭空间,例如房间和餐具柜。
上述组合物可以直接应用于表面来脱嗅,或可以预先溶解在水中而后再应用。
在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词语“包括”及其变化形式并不意在排除其他技术特征、添加剂、组分或步骤。此外,术语“包括”涵盖了“由……组成”的情况。在研究本说明书之后,本发明的其他目标、优点和特征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将是明显可见的,或可以通过实施本发明而习得。以下实施例是以说明方式提供,其不意在限制本发明。此外,本发明覆盖了本文所述的具体和优选的实施方式的所有可能的组合。
实施例
1.除臭组合物
1A.本发明的组合物1~2
表1示出了本发明的除臭组合物1~2的定量和定性组成。
表1
(1)2,6-二甲基-5-庚烯醛;(2)3,7-二甲基辛-2,6-二烯醛;(3)纯环十五烷内酯941962;(4)白草蒿(artemisia herba-alba)油;(5)天然薄荷醇42/44。
1B.比较用组合物3~5
表2示出了比较用除臭组合物3~5的定量和定性组成。
表2
(1)2,6-二甲基-5-庚烯醛;(2)3,7-二甲基辛-2,6-二烯醛;(3)纯环十五烷内酯941962;(4)白草蒿油;(5)天然薄荷醇42/44。
1C.组分Armoise的组成
第1A和1B部分中提及的组合物1~5的组分“Armoise”是白草蒿油的INN名称(CAS号84775-75-7)。其包含以下成分:
1D.制备方法
第1A和1B部分中公开的本发明的组合物1~2和比较用组合物3~5通过在室温下依次添加相应组合物的成分来制备。
2.除臭用空气清新剂
2A.空气清新剂组合物
表3示出了包含本发明的组合物的制品的定量和定性组成,例如空气清新剂1和比较用空气清新剂2~3。各组分的量以重量百分比表达。
表3
2B.制备方法
空气清新剂1~3以下述方法制备:
(a)在室温将乙醇与除臭组合物混合;
(b)用步骤(a)中制得的混合物填充气溶胶容器;和
(c)将丁烷/丙烷气体混合物导入步骤(b)中获得的气溶胶容器中。
3.恶臭化学品抑制测试
A.材料
使用二甲基硫和尼古丁(作为烟草示踪剂)作为环境恶臭生成分子。
测试了作为除臭组合物的组合物1~2和比较用组合物3~4。
B.方法
B1.二甲基硫抑制测试
对照测试
将1微升纯二甲基硫(0.85mg)置于1.5cm×5cm的纤维素平板上,并用塑料包覆的铁丝悬挂于20升的干燥箱中。在干燥箱底部,在完全干燥过程中,使用风扇移除并混合空气。
使二甲基硫蒸发5分钟。此后,通过干燥箱上部的孔取出纤维素平板,并用塞子将孔封闭。15分钟后,用Carboxen/DVB/PDMS纤维、使用固相微萃取(SPME)来测量干燥箱环境中的二甲基硫水平。使该纤维对干燥箱中的空气萃取15分钟。
为了分析所萃取的挥发物,将纤维注入配备有FID检测器的气相色谱的注入口。使用了Zebron ZB Wax Plus,30m×0.25mm×0.25微米色谱柱。分流比为1/15,1mm i.d.。使用了气体插入。在250℃使纤维脱附10分钟,并将炉温保持在恒温60℃。二甲基硫出现在约2分钟。以此方式,在不使用抑制性香气调和物(accord)的情况下获得了不良嗅味的量度。最后,在通风橱中打开干燥箱并进行清洁。
样品测试
将1微升纯二甲基硫(0.85mg)置于1.5cm×5cm的纤维素平板上,并用塑料包覆的铁丝悬挂于20升的干燥箱中。在干燥箱底部,也使用风扇移除并混合空气。使二甲基硫蒸发5分钟。此后,通过干燥箱上部的孔取出纤维素平板,并将另一块3.0cm×5cm的纤维素平板通过该孔放入,其包含1g待测组合物。用同一铁丝悬挂该平板,并用塞子将孔封闭。
15分钟后,通过干燥箱上部的孔取出第二块纤维素平板,并使用固相微萃取(SPME)来测量干燥箱环境中的二甲基硫水平。使该纤维对干燥箱中的空气萃取15分钟。在250℃使纤维脱附10分钟进入GC/FID,并分析挥发物。
如果所测试的组合物抑制了恶臭,那么与对照测试相比干燥箱空气中的二甲基硫水平会下降。
B2.尼古丁抑制测试
将10微升纯尼古丁置于1.5cm×5cm的纤维素平板上,并用塑料包覆的铁丝悬挂于20升的干燥箱中。在干燥箱底部,也使用风扇移除并混合空气。使尼古丁蒸发30分钟。此后,通过干燥箱上部的孔取出纤维素平板,并将另一块3.0cm×5cm的纤维素平板通过该孔放入,其包含1g待测组合物。
用同一铁丝悬挂该平板,并用塞子将孔封闭。30分钟后,通过干燥箱上部的孔取出第二块纤维素平板,并使用固相微萃取(SPME)来测量干燥箱环境中的尼古丁水平。使该纤维对干燥箱中的空气萃取30分钟。在250℃使纤维脱附10分钟进入GC/FID,并分析挥发物,将炉温设定为从60℃到230℃。
不使用待测组合物重复相同的方法,以比较结果(对照测试)。
B3.三甲胺抑制测试
将2微升的水中的45%三甲胺置于1.5cm×5cm的纤维素平板上,并用塑料包覆的铁丝悬挂于20升的干燥箱中。在干燥箱底部,也使用风扇移除并混合空气。使三甲胺蒸发5分钟。此后,通过干燥箱上部的孔取出纤维素平板,并将另一块3.0cm×5cm的纤维素平板通过该孔放入,其包含1g待测的香料香气调和物。用同一铁丝悬挂该平板,并用塞子将孔封闭。
30分钟后,通过干燥箱上部的孔取出第二块纤维素平板,并使用固相微萃取(SPME)来测量干燥箱环境中的三甲胺水平。使该纤维对干燥箱中的空气萃取10分钟。在250℃使纤维脱附10分钟进入GC/FID,并在60℃的恒温分析挥发物。
不使用待测组合物重复相同的方法,以比较结果(对照测试)。
C.结果
C1.二甲基硫抑制
箱中二甲基硫的量的减少表示了受测试组合物与对照测试相比时对恶臭(二甲基硫)的抑制百分比。其利用15分钟时的最终面积下降来观察。
表4显示了受测试组合物对二甲基硫的抑制百分比。
表4
表4的结果显示出,仅有以所要求保护的范围包含醛己醛、柠檬醛和甜瓜醛的特定组合的本发明的组合物1和2显示出对二甲基硫的抑制。相比之下,比较用组合物(包括仅包含所述三种所述醛中的两种的那些(比较性组合物4))并不能抑制二甲基硫,这可以从最终面积未减少看出。
C2.尼古丁抑制
箱中尼古丁的量的减少表示了受测试组合物与对照测试相比时对恶臭(尼古丁)的抑制百分比。
表5显示了受测试组合物对尼古丁的抑制百分比。
表5
表5的结果显示出,仅有以所要求保护的范围包含醛(己醛、柠檬醛和甜瓜醛)的特定组合的本发明的组合物显示出对尼古丁的抑制。相比之下,比较用组合物(包括仅包含所述三种所述醛中的两种的那些(比较性组合物4)),或仅包含一种所述醛和两种已知为除臭剂的醛的比较用组合物(比较性组合物5),并不能抑制尼古丁。
C3.三甲胺抑制
箱中三甲胺的量的减少表示了受测试组合物与对照测试相比时对恶臭(三甲胺)的抑制百分比。
表6显示了受测试组合物对三甲胺的抑制百分比。
表6
表6的结果显示出,仅有以所要求保护的范围包含醛己醛、柠檬醛和甜瓜醛的特定组合的本发明的组合物显示出对三甲胺的高效抑制。
D.抑制测试的结论
以所要求保护的范围包含醛(己醛、柠檬醛和甜瓜醛)的特定组合的本发明的组合物可有效抑制多种恶臭而不论其来源如何。
3.恶臭感觉抑制测试
A.材料
烟草嗅味样品:6g淡色和黑色雪茄烟头丢弃物+1g烟灰
空气清新剂样品:空气清新剂1、2和3。
B.方法
感觉测试在三个相同的3.78×2.75×2.60=27m3的室内进行。在每个室内喷洒烟草嗅味样品,并在这些室内使其静置30分钟。之后,在每个室内分开喷洒各空气清新剂1~3。所用的空气清新剂的总量用重量来控制。每个室内的内容物如下定义:
测试1:
-对照室:
-烟草嗅味样品(对照室)
-测试室
-烟草嗅味样品和空气清新剂1(T1);喷洒量:1.95g;
-烟草嗅味样品和空气清新剂2(T2);喷洒量:1.87g。
测试2:
-对照室:
-烟草嗅味样品(对照室)
-测试室
-烟草嗅味样品和空气清新剂1(T1);喷洒量:1.55g;
-烟草嗅味样品和空气清新剂3(T3);喷洒量:1.51g。
每个参与测试者都被要求在0到10cm的连续尺度上为烟草嗅味水平打分,该尺度的边界对应于以下嗅味水平:0cm=无烟草嗅味;10cm=非常强烈的恶臭。
C.结果
在每个室内测试了烟草嗅味强度。
测试1的强度结果汇总于表7和图1中。
表7
测试2的强度结果汇总于表8和图2中。
表8
表7和表8的结果显示,以所要求保护的范围包含了己醛、3,7-二甲基辛-2,6-二烯醛和2,6-二甲基-5-庚烯醛的组合的本发明的制品(空气清新剂)显著减少了所感知到的烟草恶臭强度,而且程度高于不包含本发明的组合的比较性空气清新剂组合物4和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