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产妇专用的产后收腹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40459阅读:75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产妇专用的产后收腹带。



背景技术:

收腹带是借助物理方法进行帮助收腹的一种腹带,现今主要是指产后收腹带。收腹带被应用于产后辅助治疗,现有研究表明,产后正确使用收腹带,可有效防止产妇分娩后内脏下垂,促进子宫和产道复旧,并帮助收缩腹部肌肉;剖腹产产妇使用产后收腹带,可固定创口,防止缝合处开裂,促进愈合,有效缓解术后疼痛。

现有技术中,产后收腹带有很多种,包括有直带、短裤式、背心式等等,但是存在诸多缺陷:护士每次按压子宫时,都要先取下收腹带,再取下盐袋,按压完毕后需再放入盐袋、系腹带,程序复杂增加了产妇的疼痛次数;由于产妇无专业经验,无法确定腹带压力是否适中,往往出现压力太大的情况,因此降低了收腹带的医疗效果;收腹带设有单条软骨,支撑力不够,易于移位,收腹效果不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产妇专用的产后收腹带,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产妇专用的产后收腹带,包括第一布带、第二布带、第一弹性布、第二弹性布、粘扣布和软骨,所述第一布带、所述第一弹性布、所述第二布带、所述第二弹性布和所述粘扣布依次缝合连接,所述第一布带的内部的中心位置设有压力传感器,所述压力传感器处设有报警器,所述第一布带的下端设有一个口袋,所述粘扣布上设有四个粘贴扣,每个所述粘贴扣的端部均设有手持头,所述第二弹性布和粘扣布的连接处的中心位置设有辅助粘贴扣,所述软骨设置在收腹带内部。

优选的,所述压力传感器设为柔性阵列式压力传感器,所述压力传感器设为长方形结构。

优选的,所述口袋正面设有按摩颗粒,所述口袋上端设有袋口,所述袋口的内侧设有魔术贴条。

优选的,所述软骨平行排列,共设有五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1、通过设有四个粘贴扣,分别对应人体的子宫、小腹、腹部和胃部,具有不同的收紧力度,可根据个人需要调整位置和松紧程度;2、设有五条平行排列的软骨,起到防卷边的作用;3、设有带魔术贴条的口袋,可放置中药包、盐袋、暖宫贴、按摩器等,其中的任意一种,促进子宫恢复;4、设有压力传感器可量化腹部受力情况,通过报警器提醒产妇将压力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有助于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布带;2、第一弹性布;3、第二布带;4、第二弹性布;5、粘扣布;6、手持头;7、口袋;8、压力传感器;9、报警器;10、魔术贴条;11、软骨;12、辅助粘贴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一种产妇专用的产后收腹带,包括第一布带1、第二布带3、第一弹性布2、第二弹性布4、粘扣布5和软骨11,所述第一布带1、所述第一弹性布2、所述第二布带3、所述第二弹性布4和所述粘扣布5依次缝合连接,所述第一布带1的内部的中心位置设有压力传感器8,所述压力传感器8处设有报警器9,所述第一布带1的下端设有一个口袋7,所述粘扣布5上设有四个粘贴扣,每个所述粘贴扣的端部均设有手持头6,所述第二弹性布4和粘扣布5的连接处的中心位置设有辅助粘贴扣12,所述软骨11设置在收腹带内部。

进一步的,所述压力传感器8设为柔性阵列式压力传感器,所述压力传感器8设为长方形结构,可量化腹部受力情况;所述口袋7正面设有按摩颗粒,所述口袋7上端设有袋口,所述袋口的内侧设有魔术贴条10,可根据个人情况放置中药包、盐袋、暖宫贴、按摩器等,其中的任意一种,促进子宫恢复;所述软骨11平行排列,共设有五条,起到防卷边的作用;所述报警器9根据所述压力传感器8测量的数据发出两种明显不同的提示音,一种表示压力太大,一种表示压力太小,提醒产妇将压力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有助于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

在使用时,第二布带3放置产妇的背部,两端分别与第一弹性布2和第二弹性布4连接,第一布带1放置在产妇的腹部,口袋7用于放置盐袋、沙袋、中草药等,其中任意一种,粘贴扣和辅助粘贴扣12用于固定第一布带1和粘扣布5,通过压力传感器8测量压力并根据报警器9提示音对腹带压力进行调整,有助于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促进产妇身材恢复。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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