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串联式输液袋。
背景技术:
静脉输液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医疗手段,对同一病人进行输液治疗时,通常需要输入不止一种药液。当置换输液袋时,需要将针头从人体拔出,不仅无端地增加了病人的痛苦,加大了医护人员的工作量导致工作效率下降,而且造成资源浪费。尤其是当病人数量较多时,医护人员会遗忘置换输液袋或者错拿输液袋进行置换,从而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而且,不能灵活控制输液量的大小,不能适应病人对输液量大小的需求。
有鉴于此,有必要对现有技术中的输液袋予以改进,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公开一种串联式输液袋,用以使若干个输液袋中的药液依次定量通过同一输液导管,提高输液效率,减轻医护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对输液量的灵活控制。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串联式输液袋,包括至少两个垂直排列的输液袋和连接件,所述输液袋的顶部设有第一接口,所述输液袋的底部设有第二接口;所述连接件包括软管、夹持软管的夹持件、分别与软管的两端相连通的第一针管和第二针管,所述第二针管上设有若干个孔部,所述第一针管和第二针管分别通过第一接口和第二接口延伸入输液袋中以连通相邻的输液袋。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针管上设有若干个等间距排布的孔部。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针管上设有若干个非等间距排布的孔部。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夹持件为弹簧夹或者松紧带。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将用软管连通的第一针管和第二针管分别延伸入垂直排布的相邻的输液袋中,从而使相邻的输液袋能够串联成一体,提高了输液效率,减轻了医护人员的工作量,在第二针管上设有若干个孔部,提高了对输液量的监测和灵活控制。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示的一种串联式输液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所示的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但应当说明的是,这些实施方式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这些实施方式所作的功能、方法、或者结构上的等效变换或替代,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如图1所示的一种串联式输液袋,在本实施方式中,包括输液袋1、输液袋2、连通输液袋1和输液袋2的连接件3。输液袋1和输液袋2为垂直排列且输液袋2位于输液袋1之上。在本实施方式中,输液袋1和输液袋2也可为输液瓶。当然,也可在输液袋2上面继续通过连接件3串联若干个输液袋。
输液袋1的顶部设有第一接口101,输液袋1的底部设有第二接口102。输液袋2的顶部设有第一接口201,输液袋2的底部设有第二接口202。
连接件3包括软管30、夹持件4、第一针管31和第二针管32。具体地,软管30为中空管,且其材质为硅橡胶或者PVC。夹持件4可为弹簧夹或者松紧带。软管30的一端内紧密套接有第一针管31,软管30与第一针管31的连接处具有良好的气密性。软管30的另一端内紧密套接有第二针管32,软管30与第二针管32的连接处具有良好的气密性。第一针管31和第二针管32为中空的,从而与软管30相连通。
第二针管32上设有若干个孔部321,孔部321在第二针管32上呈等间距排布或者非等间距排布,相邻两个孔部321的间距大小可根据需要来设置。具体地,在第二针管32上设有若干个等间距排布的孔部321,相邻两个孔部321之间的距离为3cm。在第二针管32上设有孔部321,一方面可以作为药液刻度线,以便更清楚地观察药液量的变化,另一方面可使药液通过孔部321顺利下流,以使得输液袋2中的药液通过软管30流入输液袋1中。
第一针管31通过第一接口101延伸入输液袋1中,第二针管32通过第二接口202延伸入输液袋2中,从而使输液袋1和输液袋2相连通。
针对同一病人,将其所需的输液袋按照输液先后顺序依次由下向上通过连接件3串联成一体。输液开始时,利用夹持件4紧密夹持软管30,防止输液袋2中的药液下流到输液袋1中。
当输液袋1中的药液下降到孔部321时,医护人员或者病人很容易察觉到输液量的变化,若此时对病人的输液量达到了需求量,可利用夹持件4紧密夹持输液导管33,防止对病人的一次性输液量过多。当再次需要输液时,松开夹持输液导管33的夹持件4,输液袋1中的药液会由孔部321流下。
当输液袋1中的药液全部输完后,松开夹持在软管30上的夹持件4,输液袋2中的药液依次通过第二针管32、软管30和第一针管31进入输液袋1中。当输液袋2中的药液下降到孔部321时,医护人员或者病人很容易察觉到输液量的变化,若此时对病人的输液量达到了需求量,可利用夹持件4紧密夹持软管30,防止输液袋2中的药液继续下流到输液袋1中从而导致输液量过大。当再次需要输液时,松开夹持在软管30上的夹持件4,输液袋2中的药液依次通过孔部321、软管30和第一针管31进入输液袋1中,继而通过输液导管33输入病人静脉血管中。
上文所列出的一系列的详细说明仅仅是针对本实用新型的可行性实施方式的具体说明,它们并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艺精神所作的等效实施方式或变更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