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辅助行走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撑架、助行肢和用于连接所述支撑架和所述助行肢的连接杆;
所述支撑架包括固定把手、横杆和四个支撑腿,四个所述支撑腿均匀安装在所述横杆的两端,所述固定把手设置于所述支撑腿的手持端;
所述助行肢包括滑动把手、助行带和鞋套,所述鞋套与所述助行带的受力端连接,所述助行带的施力端与所述滑动把手固定连接;
所述固定把手与所述连接杆的固定端固定连接,所述滑动把手与所述连接杆的活动端滑动连接,所述滑动把手设置于所述固定把手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辅助行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动把手上设置有通孔,所述连接杆的固定端穿过所述通孔与所述固定把手连接,所述连接杆的活动端设置有用于限位所述滑动把手的限位件,所述限位件与所述滑动把手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辅助行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架上还设置有坐板,所述坐板的端部设置有活动件,所述坐板通过活动件与所述支撑腿活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辅助行走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控制坐板活动的控制组件,所述控制组件包括联动杆和控制按钮,所述联动杆的一端与所述坐板的活动件连接,所述联动杆的另一端与所述控制按钮连接,所述控制按钮设置于所述固定把手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辅助行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助行带上设置有用于调节助行带长度的锁紧件。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辅助行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助行带为弹性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辅助行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鞋套的外侧面设置有防滑橡胶。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辅助行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把手上套设有防滑构件。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辅助行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腿的接地端套设有防滑套。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辅助行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架还设置有平衡感应器和报警器,所述平衡感应器与所述报警器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