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锁扣式阻鼾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10369阅读:42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锁扣式阻鼾器。



背景技术:

打鼾是一种常见现象,其中大多数人为局部阻塞性。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患者由于长期缺乏新鲜空气,导致血氧浓度降低,血液粘稠度增加,患者的肺部、心脏及其他器官会受到损害,从而导致一些严重疾病的发生:高血压、冠心病、心律失常、肺心病、脑血管病、内分泌失调和神经精神疾病等。

现有的治疗方法有采用呼吸机,手术或阻鼾器。其中,呼吸机是通过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治疗,即呼吸机治疗。因需管道和面罩等器具,而且必须由专业医生进行调整等因素,携带和使用起来不很方便。而传统的软腭悬雍垂成形手术或激光软腭悬雍垂成手术。手术有风险,患者因手术也要承受一定的精神压力和身体创伤。而现有的阻鼾器,虽然配戴不方便,偶有损伤,不舒适,不美观,并且阻鼾效果不好。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以上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能抑制患者打鼾的装置,该装置无创伤,配戴方便、舒适,配戴起来自然美观,制作简单,成本低,且携带方便,而且效果明显。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锁扣式阻鼾器,所述锁扣式阻鼾器由对应于上颌牙齿的上套和对应于下颌牙套的下套组成;在上套外部的左右两侧对称设置有第一固定器,在所述第一固定器上通过第一固定扣固定有第一支撑杆,在所述第一支撑杆的下端设置有第一锁扣;在下套外部的左右两侧对称设置有第二固定器,在所述第二固定器上通过第二固定扣固定有第二支撑杆,在所述第二支撑杆的上端设置有第二锁扣。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锁扣式阻鼾器进一步包括下列技术特征的部分或全部: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上套和下套的内侧为透明软材料制作而成,所述上套和下套的外侧采用透明软材料制作而成。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固定器的位置相对于第二固定器的位置更靠近前牙。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支撑杆采用硬质塑料或者医用钢制作而成。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支撑杆采用硬质塑料或者医用钢制作而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锁扣式阻鼾器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套置在人体牙齿上,能够使患者的下颌固定于适当的前伸位置,带动颌骨和舌根前移,减少舌根对悬雍垂和软腭的压迫,扩大狭窄的腭咽、舌咽部气道,扩大了咽腔,呼入的气体流动速度减小,从而减少了产生打鼾的软组织颤动,达到抑制打鼾的目的。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结合优选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

图1是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锁扣式阻鼾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其作为本说明书的一部分,通过实施例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本实用新型的其他方面、特征及其优点通过该详细说明将会变得一目了然。在所参照的附图中,不同的图中相同或相似的部件使用相同的附图标号来表示。

如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锁扣式阻鼾器的结构示意图,本实用新型锁扣式阻鼾器,所述锁扣式阻鼾器由对应于上颌牙齿的上套1和对应于下颌牙套的下套2组成;在上套1外部的左右两侧对称设置有第一固定器3,在所述第一固定器3上通过第一固定扣4固定有第一支撑杆5,在所述第一支撑杆5的下端设置有第一锁扣6;在下套2外部的左右两侧对称设置有第二固定器8,在所述第二固定器8上通过第二固定扣7固定有第二支撑杆9,在所述第二支撑杆9的上端设置有第二锁扣10。

所述上套1和下套2的内侧为透明软材料制作而成,所述上套1和下套2的外侧采用透明软材料制作而成。所述第一固定器3的位置相对于第二固定器8的位置更靠近前牙,即上套1相对于下套2向前突出,能够使患者的下颌固定于适当的前伸位置,带动颌骨和舌根前移,减少舌根对悬雍垂和软腭的压迫,扩大狭窄的腭咽、舌咽部气道,从而提高通气量,改善供氧,消除或降低鼾声,提高睡眠质量。

所述第一支撑杆5采用硬质塑料或者医用钢制作而成。所述第二支撑杆9采用硬质塑料或者医用钢制作而成。

本实用新型的锁扣式阻鼾器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套置在人体牙齿上,能够使患者的下颌固定于适当的前伸位置,带动颌骨和舌根前移,减少舌根对悬雍垂和软腭的压迫,扩大狭窄的腭咽、舌咽部气道,扩大了咽腔,呼入的气体流动速度减小,从而减少了产生打鼾的软组织颤动,达到抑制打鼾的目的。

以上所述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之权利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动,这些改进和变动也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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