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消化科护理用通便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69068阅读:495来源:国知局
一种消化科护理用通便器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领域,具体为一种消化科护理用通便器。



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的便秘是一种不是病的高发病,就是肛门内一段大便干硬粗大,不便排出,给便秘患者带来极大的痛苦。解决的办法较多,有的从肛门加润滑剂,有的用肥皂水润洗肠道,更严重的需打针吃药。但常用的应急措施却是用手直接去抠出,无论那一种处理方法都不方便,甚至给患者带来较大的精神压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消化科护理用通便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消化科护理用通便器,包括通便器本体,所述通便器本体左上方外侧设有把手,所述通便器本体下方设有滚轮,所述通便器本体内部上方设有温水箱,所述温水箱上表面设有水箱盖,所述温水箱右端连有引水泵,所述引水泵右端连有引水口,所述引水口贯穿通便器本体从右端伸出,所述引水口在位于通便器本体外端部分上设有阀门一,所述通便器本体内部下方设有污水箱,所述污水箱右端连有排污泵,所述排污泵右端连有引污口,所述通便器本体右下方设有储藏柜,所述引水口连有软管,所述软管右端连接有搅拌器,所述搅拌器左端设有阀门二,所述搅拌器右端设有插入管,所述搅拌器外侧设有摇把,所述摇把在搅拌器内部连接有齿轮一,所述齿轮一与齿轮二咬合,所述齿轮二连接有传动杆,所述传动杆右端连接有齿形刀,所述齿形刀位于插入管右侧端口。

优选的,所述齿轮一和齿轮二呈九十度咬合。

优选的,所述齿轮一和齿轮二位于密闭空间内,与搅拌器内部环境相隔开。

优选的,所述齿形刀与插入管右侧端口齐平。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护理用通便器采用推车形式,转移方便迅速,有效的对患者进行肠道清理,搅碎肠道内干硬大便,抽取肠道内的污物,帮助完成排便,整体过程快,患者痛苦小,效果更加明显,且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减少患者痛苦,提高护理质量和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护理用通便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护理用通便器A处的放大图。

图中:1通便器本体、2把手、3滚轮、4温水箱、5水箱盖、6引水泵、7引水口、8阀门一、9污水箱、10排污泵、11储藏柜、12引污口、13软管、14搅拌器、15阀门二、16摇把、17插入管、18传动杆、19齿轮一、20齿轮二和21齿形刀。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消化科护理用通便器,包括通便器本体1,所述通便器本体1左上方外侧设有把手2,所述通便器本体1下方设有滚轮3,所述通便器本体1内部上方设有温水箱4,所述温水箱4外侧设有酚醛泡沫保温层,防止温度散发,所述温水箱4上表面设有水箱盖5,方便加水,所述温水箱4右端连有引水泵6,所述引水泵6右端连有引水口7,所述引水口7贯穿通便器本体1从右端伸出,所述引水口7在位于通便器本体1的外部分上设有阀门一8,所述通便器本体1内部下方设有污水箱9,所述污水箱9右端连有排污泵10,所述排污泵10右端连有引污口12,所述通便器本体1右下方设有储藏柜11,所述引水口7端口连有软管13,所述软管13右端连接有搅拌器14,所述搅拌器14左端设有阀门二15,所述搅拌器14右端设有插入管17,所述搅拌器14外侧设有S形摇把16,所述摇把16在搅拌器14内部连接有齿轮一19,所述齿轮一19与齿轮二20呈九十度关系咬合,所述齿轮一19和齿轮二20位于密闭空间内,与搅拌器14内部环境相隔开,则可以防止污水污物直接触碰齿轮,影响齿轮正常运行,所述齿轮二20连接有传动杆18,所述传动杆18右端连接有齿形刀21,所述齿形刀21位于插入管17右侧端口,且与端口齐平。

工作原理:使用该新型通便器的时候,首先将软管13接到引水口7上,关闭阀门一8和阀门二15,然后将插入管17轻轻塞入肛门内部合适位置,打开阀门一8和阀门二15,打开引水泵6,将温水引入直肠内,同时轻轻转动摇把16,将干硬大便在齿形刀21的作用力下搅碎,待灌水结束后,迅速关闭阀门一8和阀门二15,立刻将软管13接到引污口12上,打开阀门二15和排污泵10,使得污秽排到污水箱9内部。设置两个开口,是为了防止排污的时候对引水口12造成不必要的污染,软管13均是一次性使用,所以下次使用前可以不必清洗引水部分,只需要清洗排污部分,减轻清洁人员的负担。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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