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用静脉弹性加压止血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14759阅读:872来源:国知局
血液透析用静脉弹性加压止血贴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医疗辅助用具,特别涉及一种血液透析用静脉弹性加压止血贴。



背景技术:

血液透析患者在结束治疗后,需要对穿刺部位进行压迫止血。目前的常规做法是拔针后以棉纱球压迫穿刺针眼处,并在棉纱球表面用带粘扣的布带加压包扎,一般压迫半小时后松解。这种做法存在以下弊端:

(1)棉纱球与布带之间无粘连固定,若压迫时用力不均或随手臂运动可能造成棉纱球移位,影响压迫止血效果;

(2)棉纱球无弹性,若患者因日常生活不慎导致手臂受撞击时会对内瘘血管造成冲击力,不利于止血和保护血管;

(3)布带反复使用,多为患者个人日常携带,卫生情况极差。而血透患者常因穿刺不顺利多次穿刺,局部创面较大。穿刺部位愈合不佳时布带是污染来源,容易造成感染。严重感染时会导致内瘘血管破裂;

(4)加压固定后,确定止血前不能取下布带。无法根据止血时间适当减轻压力,影响患者舒适度和美观度;

(5)患者一般有2根布带备用,一根针对动脉端穿刺点,一根针对静脉端穿刺点。如遇穿刺不顺利可能多针穿刺,布带不够用时只能普通胶布粘贴,无法加压包扎,不利于止血。



技术实现要素:

现有止血贴主要针对以抽血或输液为目的的静脉穿刺后的出血,其压迫力度不足以解决血液透析粗针穿刺后穿刺部位的出血。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血液透析用静脉弹性加压止血贴,能够改善临床效果。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血液透析用静脉弹性加压止血贴,包括第一胶布、消毒软垫、橡胶管、第二胶布,所述消毒软垫固定连接在第二胶布粘性面的中部,所述橡胶管的下侧壁与第二胶布非粘性面的中部固定连接,橡胶管的上侧壁与第一胶布粘性面的中部固定连接。

优选的,还包括固定胶布,所述固定胶布将橡胶管缠绕并固定在第一胶布与第二胶布之间。

优选的,所述第一胶布和第二胶布的粘性面分别覆盖有离型纸。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胶布的非粘性面设有标记带。

进一步的,所述标记带位于第一胶布的中部。

优选的,所述标记带为长条形,标记带与橡胶管中轴重叠。

优选的,所述第一胶布为长方形,所述橡胶管的轴向与第一胶布的长边垂直。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胶布被离型纸覆盖的两条边中央各设有一条横向裂缝。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胶布、固定胶布、第二胶布均为无纺布胶布。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第一胶布可为穿刺部位提供额外压迫强度,足以解决较粗的血液透析穿刺针造成的出血问题;

2.橡胶管被牢固固定在止血部位,不会移位,提高压迫止血效果;

3.橡胶管形成缓冲区,当血透患者结束治疗回家途中或因日常生活不慎导致手臂受撞击时,能缓冲压力,保护血管,辅助止血;

4.本实用新型为一次性灭菌产品,避免穿刺部位受到感染;

5.患者可根据止血情况调整压力,提高患者舒适度;

6.可根据情况同时使用多个,应用方便简单;

7.标记带可区分动、静脉端穿刺部位标示,易于识别。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A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使用状态的A-A剖视图;

图中:1-第一胶布、2-消毒软垫、3-橡胶管、4-固定胶布、5-第二胶布、6-标记带、7-离型纸、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的血液透析用静脉弹性加压止血贴,包括第一胶布1、消毒软垫2、橡胶管3、固定胶布4、第二胶布5,消毒软垫2固定连接在第二胶布5粘性面的中部,橡胶管3的下侧壁与第二胶布5非粘性面的中部固定连接,橡胶管3的上侧壁与第一胶布1粘性面的中部固定连接,固定胶布4将橡胶管3缠绕并固定在第一胶布1与第二胶布5之间,第一胶布1和第二胶布5的粘性面分别覆盖有离型纸7,第一胶布1的非粘性面设有标记带6,标记带6位于第一胶布1的中部,标记带6为长条形,标记带6与橡胶管3中轴重叠,第一胶布1为长方形,橡胶管3的轴向与第一胶布1的长边垂直,第一胶布1被离型纸7覆盖的两条边中央各设有一条横向裂缝,第一胶布1、固定胶布4、第二胶布5均为无纺布胶布。

本实用新型的使用方法如下:

首先撕去第二胶布5的离型纸7,将消毒软垫2覆盖在创口上,使橡胶管3沿血管方向,再将第二胶布5粘在皮肤表面,然后撕去第一胶布1的离型纸7,手持第一胶布1的两端,下压橡胶管3,使橡胶管3发生一定挤压变形,然后再将第一胶布1粘在皮肤表面,如图3所示。通过下压橡胶管3的变形程度控制压迫止血的力度。最后在标记带6上通过文字或者颜色可以对患者情况做出标注。

当然,本实用新型还可有其它多种实施例,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及其实质的情况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根据本实用新型作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