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腰椎牵引床。
背景技术:
牵引床是一种采用机械传动实行牵引的一种医疗器械。应用人体生理学与机械物理力学科学结合特点,广泛应用于各种急慢性损伤引起的腰椎间盘突出、腰痛、放射性腿脚麻木、行走无力而引起腿脚肌肉萎缩,以及外伤性颈椎骨折、错位、脱位等症状。在腰椎病非手术疗法中,牵引治疗是最常用的方法之一,腰椎牵引因仰卧位牵引较少影响患者呼吸,患者感觉舒适,故被许多医生采用,牵引主要以机械的力度牵拉椎间隙,而减轻椎间盘的内压,使突出物对神经的压迫稍减轻。
现有腰椎牵引床按牵引控制方式可分为机械式和微控式。机械式牵引床,有些采用电动牵引,有些采用手动牵引,其牵引力的大小大都难以控制,安全系数不高,患者容易造成损伤,有一些带有测力计的牵引床其测量装置不尽合理,导致测量结果并不准确;微控式牵引床结构复杂,对操作人员有一定的技术要求,且造价昂贵,不利于推广使用。且现有的腰椎牵引治疗设备均采用直线牵引,即分别从人体的两端向不同的方向直线牵引,但是,由于人体腰椎及胸椎均具有自然弯曲曲线,直线牵引治疗过程中会破坏人体自然生理曲线,不仅治疗过程中容易出现患者压迫胸腹、影响呼吸、难以忍受等问题,而且效果低微,不利于腰椎疾病的治疗。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腰椎牵引床,不仅设计简单、操作方便,而且牵引治疗过程中不会破坏人体自然生理曲线,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舒适度高,不会出现压迫胸腹、影响呼吸、难以忍受等问题,腰椎牵引治疗效果好。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该目的:
一种腰椎牵引床,包括床体,所述床体上设置有分别向床体两端拉伸的双向牵引机构,所述床体前后两端分别向上延伸设置有具有一定高度的前支撑架、后支撑架,所述双向牵引机构包括用于固定患者胸部或腰部并向床体前端拉伸的第一牵引带,以及用于固定患者腰部或脚踝并向床体后端拉伸的第二牵引带,还包括用于卷绕收紧两牵引带的驱动收紧装置,所述第一牵引带、第二牵引带分别穿过前支撑架、后支撑架后与所述驱动收紧装置连接。
其中,所述前支撑架、后支撑架上分别设置有用于第一牵引带、第二牵引带穿过的通孔。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前支撑架、后支撑架的高度可上下调节。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前支撑架、后支撑架的高度为5~50cm。
进一步的,还包括用于将第一牵引带固定在患者胸部的胸部固定装置,以及用于将第二牵引带固定在患者腰部的腰部固定装置,所述胸部固定装置、腰部固定装置横跨设置在床体上。
其中,所述床体的两侧均设置有沿床体长度方向延伸的滑动杆,所述胸部固定装置包括相对设置且分别与两侧的滑动杆滑动连接的第一固定肋、第二固定肋,第一固定肋与第二固定肋可开合设置且端部可通过第一锁扣固定;所述腰部固定装置包括相对设置且分别与两侧的滑动杆滑动连接的第三固定肋、第四固定肋,第三固定肋与第四固定肋可开合设置且端部可通过第二锁扣固定。
其中,所述第一固定肋、第二固定肋上分别设置有用于第一牵引带穿过的肋孔,所述第三固定肋、第四固定肋上分别设置有用于第二牵引带穿过的肋孔。
其中,所述第一固定肋与第二固定肋、第三固定肋与第四固定肋可沿滑动杆滑动,并通过锁紧扣固定在任意选定的位置。
其中,还包括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固定在床体上,且与驱动收紧装置连接电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床体上还设置有与控制器连接的体重传感器,所述控制器能够根据体重传感器测得的患者的体重测算合适的牵引力。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的腰椎牵引床,包括床体,所述床体上设置有分别向床体两端拉伸的双向牵引机构,所述床体前后两端分别向上延伸设置有具有一定高度的前支撑架、后支撑架,所述双向牵引机构包括用于固定患者胸部并向床体前端拉伸的第一牵引带,以及用于固定患者腰部并向床体后端拉伸的第二牵引带,还包括用于卷绕收紧两牵引带的驱动收紧装置,所述第一牵引带、第二牵引带分别穿过前支撑架、后支撑架后与所述驱动收紧装置连接,本实用新型不仅设计简单、操作方便,而且牵引治疗过程中不会破坏人体自然生理曲线,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舒适度高,不会出现压迫胸腹、影响呼吸、难以忍受等问题,腰椎牵引治疗效果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腰椎牵引床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床体,2-前支撑架,3-后支撑架,4-第一牵引带,5-第二牵引带,6-驱动收紧装置,7-通孔,8-滑动杆,9-第一固定肋,10-第二固定肋,11-第一锁扣,12-第三固定肋,13-第四固定肋,14-第二锁扣,15-肋孔,16-控制装置,17-体重传感器,18-锁紧扣,19-左背垫,20-右背垫,21-腰腿垫。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
实施例1。
如图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腰椎牵引床,包括床体1,所述床体1上设置有分别向床体1两端拉伸的双向牵引机构,所述床体1前后两端分别向上延伸设置有具有一定高度的前支撑架2、后支撑架3,所述双向牵引机构包括用于固定患者胸部或腰部并向床体1前端拉伸的第一牵引带4,以及用于固定患者腰部或脚踝并向床体1后端拉伸的第二牵引带5,还包括用于卷绕收紧两牵引带的驱动收紧装置6,所述第一牵引带4、第二牵引带5分别穿过前支撑架2、后支撑架3后与所述驱动收紧装置6连接。
具体的,使用过程中患者平躺在床体1(上面放置床垫)上,并通过第一牵引带4固定在患者的胸部位置,通过第二牵引带5固定在患者的腰部位置,通过所述驱动收紧装置6卷绕收紧第一牵引带4和第二牵引带5,经过前支撑架2的支撑作用改变所述第一牵引带4的拉伸方向,从而对患者进行向前的斜上方的牵拉;经过后支撑架3的作用改变所述第二牵引带5的拉伸方向,从而对患者进行向后的斜上方的牵拉,本实用新型不仅设计简单、操作方便,而且牵引治疗过程中不会破坏人体自然生理曲线,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舒适度高,不会出现压迫胸腹、影响呼吸、难以忍受等问题,腰椎牵引治疗效果好。
作为另一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第一牵引带4也可以固定在患者的腰部,而所述第二牵引带5固定在患者的脚踝处,以便针对腰椎突出引起的相关的肌肉、筋膜等病变进行治疗,使用方式灵活,实用性强。
其中,所述前支撑架2、后支撑架3上分别设置有用于第一牵引带4、第二牵引带5穿过的通孔7,便于分别对第一牵引带4、第二牵引带5进行限制,保证其拉伸方向的固定,防止出现牵引带的滑落现象,提高拉伸治疗过程中的稳定性。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前支撑架2、后支撑架3的高度可上下调节,根据不同患者的身高、体重等不同因素,灵活调节前支撑架2和后支撑架3的支撑高度,选择合适的牵拉角度,进一步提高牵拉治疗过程中患者的舒适度以及治疗效果,实用性很强。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前支撑架2、后支撑架3的高度为5~50cm,作为本实施例的优选方案,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限制,在具体牵拉治疗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选取超出上述高度范围的合理高度。
进一步的,还包括用于将第一牵引带4固定在患者胸部的胸部固定装置,以及用于将第二牵引带5固定在患者腰部的腰部固定装置,所述胸部固定装置、腰部固定装置横跨设置在床体1上。以便对牵引带与患者身体连接部位进行相对固定,防止牵拉治疗过程中由于拉力的作用而出现滑动现象,即有利于保证牵拉治疗效果,也有利于提高患者舒适度。
其中,所述床体1的两侧均设置有沿床体1长度方向延伸的滑动杆8,所述胸部固定装置包括相对设置且分别与两侧的滑动杆8滑动连接的第一固定肋9、第二固定肋10,第一固定肋9与第二固定肋10可开合设置且端部可通过第一锁扣11固定;所述腰部固定装置包括相对设置且分别与两侧的滑动杆8滑动连接的第三固定肋12、第四固定肋13,第三固定肋12与第四固定肋13可开合设置且端部可通过第二锁扣14固定。所述第一固定肋9与第二固定肋10相对设置、第三固定肋12与第四固定肋13相对设置,在使用之前,均处于打开状态,以便患者平躺在床体1上,根据患者个体需要,分别将胸部固定装置、腰部固定装置沿滑动杆8滑动至合适的位置(分别位于患者的胸部及腰部位置),收合第一固定肋9、第二固定肋10并通过第一锁扣11固定,收合第三固定肋12、第四固定肋13并通过第二锁扣14固定。
其中,所述第一固定肋9、第二固定肋10上分别设置有用于第一牵引带4穿过的肋孔15,所述第三固定肋12、第四固定肋13上分别设置有用于第二牵引带5穿过的肋孔15,用于牵引带的穿过,不影响牵引带的牵引方向,方便实用。
其中,所述第一固定肋9与第二固定肋10、第三固定肋12与第四固定肋13可沿滑动杆8滑动,并通过锁紧扣18固定在任意选定的位置。
其中,还包括控制装置16,所述控制装置16固定在床体1上,且与驱动收紧装置6连接电连接,通过所述控制装置16控制驱动收紧装置6的开启及牵引拉力的大小,并可灵活调节牵拉治疗过程中的拉力。
实施例2。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所述床体1上还设置有与控制器连接的体重传感器17,所述控制器能够根据体重传感器17测得的患者的体重测算合适的牵引力,从而能够更方便的根据不同患者的需求选取适合的牵引拉力,提高患者牵拉过程中的舒适度,防止因为拉力过大而对患者造成的伤害,安全实用。
本实施例的其它技术特征同实施例1,在此不再进行赘述。
实施例3。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所述床体1上设置有分体式的床垫,所述床垫包括背垫及腰腿垫21,二者长度大约成1:2的比例,所述腰腿垫21可向左右两侧摆动,摆动幅度范围分别在0~30°之间;所述背垫进一步包含并列设置的左背垫19和右背垫20,二者分别可在0~30°范围内上下翻转,以满足对不同角度的拉伸治疗需求。
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以上任何实施例的讨论仅为示例性的,并非旨在暗示本公开的范围(包括权利要求)被限于这些例子;在本实用新型的思路下,以上实施例或者不同实施例中的技术特征之间也可以进行组合,并存在如上所述的本实用新型的不同方面的许多其它变化,为了简明它们没有在细节中提供。因此,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省略、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