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光局部肢体理疗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13970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红光局部肢体理疗仪,其特征在于,包括:

外壳,其设置有允许肢体进入的开口,所述外壳的开口的内缘上连接有中部带通孔的柔性的红色挡板,所述挡板的通孔为可收缩设置;

红光灯板,其设置在所述外壳内部,所述红光灯板上分布有多个对外壳内部进行照射的红光灯;所述红光灯板包括侧板和设置在外壳内底部的底板;

电源,其对所述红光灯供电。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红光局部肢体理疗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设置为长方体箱体,所述红光灯板的侧板设置为长7-12cm,宽20-30cm的矩形,所述红光灯在侧板上线性排列,所述红光灯之间的株距为1-3厘米,行距为2-5厘米。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红光局部肢体理疗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红光灯板的侧板设置为长9cm,宽24cm的矩形,所述红光灯在侧板上线性排列,所述红光灯之间的株距为2厘米,行距为4厘米。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红光局部肢体理疗仪,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红光灯串联排列成一个串联单元,多个所述串联单元之间并联;每个所述串联单元的端部设置有电阻。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红光局部肢体理疗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中部向上凸起,形成与足弓相对应的拱形。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红光局部肢体理疗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的凸起部位为弧度可调节设置,所述底板的下方设置有弹性支撑单元。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红光局部肢体理疗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红光灯为发红光的二极管。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红光局部肢体理疗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内还设置有4-8个远红外灯,每个所述远红外灯上配有反光镜。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红光局部肢体理疗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侧板设置为四个,且4个侧板两两相对形成两组照射单元。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红光局部肢体理疗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的内部或外部设置有保温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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