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婴幼儿喂奶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婴幼儿喂奶需要家长拿着奶瓶保持姿势长时间不变或者微调,长期喂奶对家长的肩关节与肘关节损坏严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设计合理的婴幼儿喂奶装置。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婴幼儿喂奶装置,包括底座以及设置在底座上方且用于放置婴儿的上床身;
上床身包括用于放置婴儿上半身的前床身、用于放置婴儿下半身的后床身以及设置在前床身与后床身之间的铰接轴;
在前床身与底座之间设置有前电动推杆,在后床身与底座之间设置有后电动推杆,在前床身上表面上设置有且用于托婴儿脖颈的颈部U型托架,在前床身上表面上设置有用于托婴儿背部与臀部的后背U型托架,在前床身上表面设置上有与婴儿胃部相对应的胃部打嗝敲击曲轴连杆,在前床身一端设置有喂奶固定架、在喂奶固定架上端设置有升降电动推杆,在升降电动推杆上端设置有喂奶活动架,在喂奶活动架下方且通过万向联轴节悬挂设置有奶瓶夹,在奶瓶夹上设置有用于夹持奶瓶的夹奶瓶气囊,在夹奶瓶气囊上设置有充气嘴,充气嘴连接有手动充气泵。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 胃部打嗝敲击曲轴连杆连接有驱动电机。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 在手动充气泵的出气口设置有单向阀。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 在充气嘴处设置有排气阀。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 后床身的下端与后电动推杆的推杆固定连接,前床身的下端与前电动推杆的推杆铰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 上床身为左高右低的倾斜设置。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所产生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通过后电动推杆与前电动推杆可以实现上床身的升降;通过前电动推杆可以实现前床身的升降,从而调节喂奶高度以及婴儿的上半身的抬起角度,通过颈部U型托架与后背U型托架可以进一步防止婴儿下滑,同时模仿家长动作,提高婴儿吸奶的安全感,通过升降电动推杆实现奶瓶的升降高度,通过夹奶瓶气囊的充放气实现对奶瓶的夹持与放开,通过万向联轴节可以任意调节奶瓶的角度,通过胃部打嗝敲击曲轴连杆敲击打嗝,防止婴儿吐奶。
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结构紧凑,结实耐用,成本低廉,极大的降低了喂奶的劳动强度定。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婴儿;2、奶瓶;3、底座;4、后电动推杆;5、前电动推杆;6、上床身;7、前床身;8、铰接轴;9、后床身;10、颈部U型托架;11、后背U型托架;12、胃部打嗝敲击曲轴连杆;13、喂奶固定架;14、升降电动推杆;15、喂奶活动架;16、奶瓶夹;17、万向联轴节;18、夹奶瓶气囊;19、充气嘴;20、手动充气泵。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底座3以及设置在底座3上方且用于放置婴儿1的上床身6;
上床身6包括用于放置婴儿1上半身的前床身7、用于放置婴儿1下半身的后床身9以及设置在前床身7与后床身9之间的铰接轴8;
在前床身7与底座3之间设置有前电动推杆5,在后床身9与底座3之间设置有后电动推杆4,在前床身7上表面上设置有且用于托婴儿1脖颈的颈部U型托架10,在前床身7上表面上设置有用于托婴儿1背部与臀部的后背U型托架11,在前床身7上表面设置上有与婴儿1胃部相对应的胃部打嗝敲击曲轴连杆12,在前床身7一端设置有喂奶固定架13、在喂奶固定架13上端设置有升降电动推杆14,在升降电动推杆14上端设置有喂奶活动架15,在喂奶活动架15下方且通过万向联轴节17悬挂设置有奶瓶夹16,在奶瓶夹16上设置有用于夹持奶瓶2的夹奶瓶气囊18,在夹奶瓶气囊18上设置有充气嘴19,充气嘴19连接有手动充气泵20。
进一步, 胃部打嗝敲击曲轴连杆12连接有驱动电机。
进一步, 在手动充气泵20的出气口设置有单向阀。
进一步, 在充气嘴19处设置有排气阀。
进一步, 后床身9的下端与后电动推杆4的推杆固定连接,前床身7的下端与前电动推杆5的推杆铰接。
进一步, 上床身6为左高右低的倾斜设置。
本实用新型通过后电动推杆4与前电动推杆5可以实现上床身6的升降;通过前电动推杆5可以实现前床身7的升降,从而调节喂奶高度以及婴儿1的上半身的抬起角度,通过颈部U型托架10与后背U型托架11可以进一步防止婴儿1下滑,同时模仿家长动作,提高婴儿1吸奶的安全感,通过升降电动推杆14实现奶瓶2的升降高度,通过夹奶瓶气囊18的充放气实现对奶瓶2的夹持与放开,通过万向联轴节17可以任意调节奶瓶2的角度,通过胃部打嗝敲击曲轴连杆12敲击打嗝,防止婴儿吐奶。
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结构紧凑,结实耐用,成本低廉,极大的降低了喂奶的劳动强度定。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作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多个技术方案进行组合是显而易见的。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