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器械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头部伤口包扎帽。
背景技术:
头部手术或头部受伤后需要进行很多复杂而细致的护理,如包扎、加压等。目前,头部伤口或手术创口一般用纱布敷料配合绷带加压进行固定包扎。但是使用绷带进行包扎时,需要将绷带一层一层缠在病人头部,还需兼顾头部各处绷带的层数均匀性和头部受力均匀性,这使得绷带包扎的技术要求很高,往往需要多人一起协作完成,费时费力;另外,病人的体验感差,尤其当病人卧床休息时,头部舒适性差,睡觉时来回地摩擦,也会导致绷带容易松弛脱落。需要加压包扎时,加压效果也常常不理想,常需要加压包,进行压迫止血。目前,也有护理手段是使用一种简易的网状头套,将绷带及敷料固定在头部,但是这种头套的加压效果差,无法满足某些病人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使用方便、加压效果好且舒适美观的头部伤口包扎帽,在提高患者舒适感的同时,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头部伤口包扎帽,包括第一帽体、帽带和贴合件,所述贴合件包括贴合部和对向贴合部,所述第一帽体由弹性材料制成;所述第一帽体的帽沿处设有一环状松紧带,所述松紧带的外周设有贴合部;所述帽带的一端固定在松紧带上,所述帽带的另一端的内侧设有对向贴合部;所述松紧带上固定有三根由弹性材料制成的加压带,三根所述加压带的固定端在环状松紧带上间隔120°分布,所述加压带的活动端内侧设有对向贴合部,所述加压带的活动端通过贴合件贴合在松紧带的外周上;所述包扎帽还包括第二帽体,所述第二帽体的帽沿内周设有对向贴合部,所述第二帽体从第一帽体上部套合在第一帽体上。
进一步地,所述松紧带的宽度为1~3cm,优选宽度为2cm,选用合适宽度的松紧带,降低患者头部与松紧带接触处的压力,提高患者舒适度。
进一步地,所述贴合件为魔术贴,使用方便。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帽体由弹性材料制成。
进一步地,所述帽带的中间设置有垫片。
进一步地,所述垫片由弹性材料制成,使用时,通过变形与患者下巴贴合,减少下巴部位压强,提高患者舒适度。
采用这样的结构设计,第一帽体用来固定头部敷料,帽体具有弹性,可以适用于不同头型大小,且提供一定的压迫力,助于伤口恢复;通过三根加压带的设置,对第一帽体施加向下的压力,且三根加压带间隔120°分布,一方面可以使得第一帽体所受压力均匀,同时方便地调节加压力度,另一方面,可以使三根加压带对松紧带的拉力构成平衡状态,防止松紧带从头部固定位置脱落;第二帽体通过贴合件套在第一帽体和加压带上,一方面可以提高帽子的美观度,另一方面可以起到防风保暖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技术效果:
(1)结构简单合理,使用方便,只需一名医护人员即可完成包扎帽的穿戴工作,大大提高了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给患者腾出了更多的休息时间;
(2)平衡性高,加压效果好,不易脱落,可满足不同加压力度需求;
(3)美观度高,同时兼具防风保暖作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第一种实施方式的头部伤口包扎帽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第一种实施方式的头部伤口包扎帽的俯视图(其中,第二帽体未画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第一种实施方式的头部伤口包扎帽的结构示意图。该头部伤口包扎帽,包括第一帽体1、帽带5和贴合件7,所述帽带5的中间设置有垫片6,所述贴合件7包括贴合部701和对向贴合部702,该贴合件7为魔术贴;所述第一帽体1由弹性材料制成;所述第一帽体1的帽沿处设有一环状松紧带4,所述松紧带4的外周设有贴合部701;所述帽带5的一端固定在松紧带4上,所述帽带5的另一端的内侧设有对向贴合部702;所述松紧带4上固定有三根由弹性材料制成的加压带2,三根所述加压带2的固定端在松紧带4上间隔120°分布,所述加压带2的活动端内侧设有对向贴合部702,所述加压带2的活动端通过贴合件7贴合在松紧带4的外周上;所述包扎帽还包括由弹性材料制成第二帽体3,所述第二帽体3的帽沿内周设有对向贴合部702,所述第二帽体3从第一帽体1上部套合在第一帽体1上。
其中,松紧带4的宽度为2cm;垫片6由弹性材料制成。
使用时,先给患者头部伤口敷料,敷料完毕后,将第一帽体1通过松紧带4套在患者头部,并将帽带5的活动端贴合在松紧带4上,使垫片6贴合在患者下巴处;然后,依次将三条加压带2越过第一帽体1顶部贴合在松紧带4外周上,根据需要调整好各条加压带2的贴合力度,使得松紧带4处于受力平衡状态;最后,将第二帽体3套在第一帽体1上,并通过贴合件7固定在松紧带4上,完成穿戴。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作其他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加以变更或改型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应用于其他领域,但是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改型,仍然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