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中药蒸煮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新型多功能蒸煮锅。
背景技术:
中药是中华名族的一项国宝。在中药的种植加工过程中,为了把中药中的有效成份分离出来,就需要用到新型多功能蒸煮锅,常见的新型多功能蒸煮锅体积小,取放料不方便,药物与加热器直接接触,损坏了药物的有效成份。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沙发垫板中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型多功能蒸煮锅,该新型多功能蒸煮锅内的加热箱设置在蒸锅的底部,加热箱上沿比蒸锅的底面高出8厘米,蒸锅内侧面设有多个挂钩,挂钩下方设有托板,挂钩和托板用来放置中草药,使得中草药不与加热箱里面的电加热器接触,有效保护了药物的有效成份,便于药渣的分离;转动转轮能够通过涡轮减速器和转轴带动蒸锅转动,在加上蒸锅排水管和加热箱排水管的设计,方便了加料和排料。此外,该新型多功能蒸煮锅结构设计合理,使用寿命长,一次可以对大量中草药进行蒸煮,适合推广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背景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新型多功能蒸煮锅,包括支架、固定架、加热箱、蒸锅、转轴、挂钩和托板,所述支架的顶部固定有轴承座,所述转轴的一端固定在蒸锅,所述转轴从轴承座内穿过,所述蒸锅一侧的转轴与涡轮减速器相连,所述涡轮减速器上设有转轮,转动转轮能够通过涡轮减速器和转轴带动蒸锅转动,所述蒸锅的底部设有加热箱,所述加热箱内设有电加热器,所述加热箱上设有加热箱上沿,所述加热箱上沿比蒸锅的底面高出8厘米,控制器固定在支架上,所述蒸锅的内侧面上设有多个挂钩,所述蒸锅的内侧面上对应挂钩设有托板,所述挂钩位于托板的正上方,所述蒸锅和加热箱之间设有液位计,所述蒸锅上设有蒸锅排水管,所述加热箱上设有加热箱排水管,所述蒸锅排水管和加热箱排水管上设有阀门。
优选的所述控制器上设有多个控制开关。
本实用新型所涉及的一种新型多功能蒸煮锅,该新型多功能蒸煮锅内的加热箱设置在蒸锅的底部,加热箱上沿比蒸锅的底面高出8厘米,蒸锅内侧面设有多个挂钩,挂钩下方设有托板,挂钩和托板用来放置中草药,使得中草药不与加热箱里面的电加热器接触,有效保护了药物的有效成份,便于药渣的分离;转动转轮能够通过涡轮减速器和转轴带动蒸锅转动,在加上蒸锅排水管和加热箱排水管的设计,方便了加料和排料。此外,该新型多功能蒸煮锅结构设计合理,使用寿命长,一次可以对大量中草药进行蒸煮,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多功能蒸煮锅的结构示意图一;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多功能蒸煮锅的结构示意图二;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多功能蒸煮锅的剖视图;
其中:1、支架;2、固定架;3、涡轮减速器;4、转轮;5、转轴;6、轴承座;7、加热箱;8、蒸锅;9、电加热器;10、控制器;11、控制开关;12、液位计;13、加热箱排水管;14、蒸锅排水管;15、阀门;16、加热箱上沿;17、挂钩;18、托板。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附图为简化的示意图,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结构,因此其仅显示与本实用新型有关的构成。
具体实施例,请参阅图1、图2和图3,一种新型多功能蒸煮锅,包括支架1、固定架2、加热箱7、蒸锅8、转轴5、挂钩17和托板18,所述支架1的顶部固定有轴承座6,所述转轴5的一端固定在蒸锅8,所述转轴5从轴承座6内穿过,所述蒸锅8一侧的转轴5与涡轮减速器3相连,所述涡轮减速器3上设有转轮4,转动转轮4能够通过涡轮减速器3和转轴5带动蒸锅8转动,所述蒸锅8的底部设有加热箱7,所述加热箱7内设有电加热器9,所述加热箱7上设有加热箱上沿16,所述加热箱上沿16比蒸锅8的底面高出8厘米,控制器10固定在支架1上,所述蒸锅8的内侧面上设有多个挂钩17,所述蒸锅8的内侧面上对应挂钩17设有托板18,所述挂钩17位于托板18的正上方,所述蒸锅8和加热箱7之间设有液位计12,所述蒸锅8上设有蒸锅排水管14,所述加热箱7上设有加热箱排水管13,所述蒸锅排水管14和加热箱排水管13上设有阀门15,所述控制器10上设有多个控制开关11。
本实用新型所涉及的一种新型多功能蒸煮锅,该新型多功能蒸煮锅内的加热箱设置在蒸锅的底部,加热箱上沿比蒸锅的底面高出8厘米,蒸锅内侧面设有多个挂钩,挂钩下方设有托板,挂钩和托板用来放置中草药,使得中草药不与加热箱里面的电加热器接触,有效保护了药物的有效成份,便于药渣的分离;转动转轮能够通过涡轮减速器和转轴带动蒸锅转动,在加上蒸锅排水管和加热箱排水管的设计,方便了加料和排料。此外,该新型多功能蒸煮锅结构设计合理,使用寿命长,一次可以对大量中草药进行蒸煮,适合推广使用。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