髌骨假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06135发布日期:2018-12-25 20:25阅读:585来源:国知局
髌骨假体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医疗器械,尤其涉及一种髌骨假体。



背景技术:

全膝关节置换术对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终末期膝关节疾病有着确切而显著的疗效。可以明显改善患者的膝关节功能,缓解行走时的膝关节疼痛,矫正膝关节内外翻畸形,显著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自70年代以来,膝关节置换术得到快速的发展。无论在产品的设计理念、选用材料、生物力学研究及手术操作技术方面,都有了极大的提高。尤其是大量病例优良的随访结果令医生和患者对人工膝关节假体置换树立了更大的信心。

但是,在人工膝关节的各部件中,由于髌骨假体需要安装于残留的髌骨上,考虑的髌骨的结构,需要该髌骨假体的重量尽量小;现有技术中,一般通过密度较小的钛合金来制备髌骨假体,并由此使得髌骨假体具有较小的重量,但是在满足结构强度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对所述髌骨假体进行结构方面的改进,以进一步降低所述髌骨假体的重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髌骨假体,其在满足结构强度的前提下,具有较小的重量。

本发明解决技术问题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髌骨假体,其包括接触部、圆柱部和圆台部;

所述接触部呈球缺状,所述球缺的半径为27mm;所述圆柱部的一端固定于所述接触部的圆形表面上;

所述圆柱部的直径为34mm,所述接触部的圆形表面的直径为34mm;

所述圆台部的数量为3个,3个圆台部的一端均设置于所述圆柱部的另一端上,且以所述圆柱部的轴线为中心,沿所述圆柱部的周向均匀分布;

所述圆台部的轴线与所述圆柱部的轴线相互平行,且所述圆台部的轴线与所述圆柱部的轴线之间的距离为8.5mm,且所述圆台部的直径较小的一端固定于所述圆柱部,所述圆台部的直径较小的一端的直径为5mm,所述圆台部直径较大的一端的直径为5.5mm;

所述接触部的高度为6mm,所述圆柱部的高度为4mm,所述圆台部的高度为5mm;

从所述圆柱部的另一端的表面上向下凹陷形成三个沉槽,所述三个沉槽在所述圆柱部的中心处相互连通,并且每一个沉槽均位于两个圆台部之间;

所述沉槽成扇形形状,所述扇形的顶点位于所述圆柱部的轴线上,所述扇形的角度为48°,且所述扇形的圆弧与两个边通过圆角连接,所述圆角的半径为27mm;

在所述沉槽的底壁上形成扇形的凸块,所述凸块的高度与所述沉槽的深度相同,所述凸块与圆柱部之间形成燕尾槽,燕尾槽的深度为1.7mm。

可选的,所述燕尾槽的开口宽度为2.3mm,所述燕尾槽的底壁的宽度为3.2mm。

本发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实施例的髌骨假体,通过沉槽和沉槽内的凸块的设计,使得凸块和圆柱部之间形成燕尾槽,并由此在髌骨假体的强度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有效地降低了髌骨假体的重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髌骨假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髌骨假体的主视图;

图3为图2的剖视图;

图中标记示意为:21-接触部;22-圆柱部;23-圆台部;24-凸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及附图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阐述。

实施例1

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髌骨假体,其包括接触部、圆柱部和圆台部;

所述接触部呈球缺状,所述球缺的半径为27mm;所述圆柱部的一端固定于所述接触部的圆形表面上,本实施例中,所述圆柱部的直径为34mm,此时,所述接触部的圆形表面的直径也为34mm。

所述接触部的高度为6mm,所述圆柱部的高度为4mm,所述圆台部的高度为5mm。

所述圆台部的数量为3个,3个圆台部的一端均设置于所述圆柱部的另一端上,且以所述圆柱部的轴线为中心,沿所述圆柱部的周向均匀分布,本实施例中,所述圆台部的轴线与所述圆柱部的轴线相互平行,且所述圆台部的轴线与所述圆柱部的轴线之间的距离为8.5mm,且所述圆台部的直径较小的一端固定于所述圆柱部,所述圆台部的直径较小的一端的直径为5mm,所述圆台部直径较大的一端的直径为5.5mm。

从所述圆柱部的另一端的表面上向下凹陷形成三个沉槽,本实施例中,所述三个沉槽在所述圆柱部的中心处相互连通,并且每一个沉槽均位于两个圆台部之间。

所述沉槽成扇形形状,所述扇形的顶点位于所述圆柱部的轴线上,所述扇形的角度为48°,且所述扇形的圆弧与两个边通过圆角连接,所述圆角的半径为27mm。

在所述沉槽的底壁上形成扇形的凸块,所述凸块的高度与所述沉槽的深度相同,即所述凸块的表面与所述圆柱部的圆形表面在同一平面上,本实施例中,所述凸块与圆柱部之间形成燕尾槽,所述燕尾槽的开口宽度为2.3mm,燕尾槽的深度为1.7mm,所述燕尾槽的底壁的宽度为3.2mm。

本实施例中,所述三个圆台部位于直径为17的圆上。

本实施例的髌骨假体,通过沉槽和沉槽内的凸块的设计,使得凸块和圆柱部之间形成燕尾槽,并由此在髌骨假体的强度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有效地降低了髌骨假体的重量。

以上实施例的先后顺序仅为便于描述,不代表实施例的优劣。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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