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轮椅操作台,其特征在于:
包括桌板,和固定连接在该桌板底部的立板;
所述立板的顶端两侧分别设有第一缺口和第二缺口,所述第一缺口包括第一侧壁和第一底壁,所述第二缺口包括第二侧壁和第二底壁,所述第一侧壁、第一底壁和桌板底部所围成的空间形成第一固定槽,所述第二侧壁、第二底壁和桌板底部所围成的空间形成第二固定槽,使用时,轮椅的两个扶手分别卡接在所述第一固定槽和第二固定槽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轮椅操作台,其特征在于:
所述桌板沿其宽度方向的一侧底部固定连接有所述立板。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轮椅操作台,其特征在于:
所述桌板沿其宽度方向的另一侧的中间位置开设有第一弧形开口。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轮椅操作台,其特征在于:
所述立板的底端的中间位置开设有第二弧形开口。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轮椅操作台,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侧壁与所述立板靠近第二缺口的端部之间的距离不大于轮椅的两个扶手之间的距离。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轮椅操作台,其特征在于:
所述桌板和立板均为木质材料。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轮椅操作台,其特征在于:
所述桌板的四周倒有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