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调节引流挂架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72164发布日期:2018-12-14 22:20阅读:247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调节引流挂架钩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用器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调节引流挂架钩。



背景技术:

对于外科手术病人,由于术后身体较虚弱,有的还带有多种不同的引流管连接引流装置,通常还需要较长时间的输液,行动不便,容易长时间卧床。然而,术后长时间卧床易发生坠积性肺炎、胃肠功能恢复减慢等并发症,延长住院时间,增加医疗费用。因此医生鼓励患者术后早期下床活动,可以减少术后并发症发生,促进病人更早的康复。但是由于患者在术后需要输液,输液时由于吊瓶的位置不便于移动,导致患者行动十分不便,需要有一人或多人同时协助才能顺利下床活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吊瓶不便于移动,限制了患者的活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可调节引流挂架钩。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可调节引流挂架钩,包括竖杆,所述竖杆顶部的一侧连接有水平设置的横杆,所述横杆远离竖杆的一端连接有第一挂钩,所述横杆的底面连接有两个间隔且竖直设置的螺杆,两个所述螺杆上均螺纹连接有调节套环,所述调节套环顶部的一侧连接有拉环,且调节套环底部的一侧连接有第二挂钩,所述第二挂钩的挂口处设置有弹性挡板,所述弹性挡板的中部开设有开口;

所述竖杆活动插设在竖直设置的插管内,所述插管的侧边连接有套管,所述套管的底端通过挂绳连接有限位挂钩,且竖杆的底部开设有与限位挂钩配合连接的挂孔。

优选的,所述螺杆的底端设置有挡块,所述挡块设置为弹性橡胶挡块,所述挡块的直径大于螺杆的直径。

优选的,所述套管的顶部与底部均沿其周向开设有环形凹槽,每个环形凹槽内均连接有活动套环,所述活动套环的侧边连接有压块。

优选的,所述第一挂钩与第二挂钩的内侧均设置有防滑纹。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可调节引流挂架钩,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便于使用以及便于拆卸的优点,横杆上设置多个挂钩,便于多个患者同时输液使用,调节套环可从螺杆上拆卸,便于单个患者在输液的同时移动行走,并且横杆整体可从插管上拆卸,便于多个患者在输液的同时移动行走,或者便于患者在活动时携带多个输液吊瓶,便于实际使用,满足了使用者的多方面使用需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可调节引流挂架钩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竖杆1、横杆2、第一挂钩3、螺杆4、拉环5、调节套环6、开口7、弹性挡板8、第二挂钩9、挡块10、挂孔11、限位挂钩12、挂绳13、环形凹槽14、插管15、套管16、压块17、活动套环18。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一种可调节引流挂架钩,包括竖杆1,竖杆1顶部的一侧连接有水平设置的横杆2,横杆2远离竖杆1的一端连接有第一挂钩3,横杆2的底面连接有两个间隔且竖直设置的螺杆4,两个螺杆4上均螺纹连接有调节套环6,调节套环6顶部的一侧连接有拉环5,且调节套环6底部的一侧连接有第二挂钩9,第二挂钩9的挂口处设置有弹性挡板8,弹性挡板8的中部开设有开口7。第一挂钩3与第二挂钩9的内侧均设置有防滑纹。这样设置可有效避免吊瓶容易从挂钩上脱落的情况,螺杆4的底端设置有挡块10,挡块10设置为弹性橡胶挡块,挡块10的直径大于螺杆4的直径。挡块10可在一定程度上对调节套环6的位置进行限定,避免调节套环6从螺杆4上脱落,但是也便于人工施力将调节套环6从螺杆4上取下。将输液吊瓶挂在第二挂钩9上,并通过将调节套环6向上或向下拧动,可调节输液吊瓶的位置。在输液患者需要移动时,可将调节套环6从螺杆4上取下,拉环5便于使用者拿取调节套环6,弹性挡板8可避免吊瓶从第二挂钩9上脱落的情况。

竖杆1活动插设在竖直设置的插管15内,插管15的侧边连接有套管16,套管16的底端通过挂绳13连接有限位挂钩12,且竖杆1的底部开设有与限位挂钩12配合连接的挂孔11。挂钩12与挂孔11配合连接可对竖杆1的位置进行固定,在患者的输液吊瓶数量较多时,竖杆1可从插管15内取下供使用者支撑使用,这样设置便于患者与多个输液吊瓶一同移动。

套管16的顶部与底部均沿其周向开设有环形凹槽14,每个环形凹槽14内均连接有活动套环18,活动套环18的侧边连接有压块17。在使用时,需要将套管16套设在输液挂架杆上,通过调节压块17的位置可调节挂架杆的平衡情况,避免在第一挂钩3与第二挂钩9上挂有输液吊瓶时,输液挂架容易失去平衡容易倾倒的情况。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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