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用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头低脚高位手术用肩部约束带。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在对病人进行头低脚高位的手术时,为了防止病人身体往下滑,会用肩托固定病人肩膀。现有的肩托材质较硬,即使在肩托上加垫棉垫,病人术后依然会出现肩部红肿的问题,个别病人甚至出现局部压疮,术后病人反馈肩部有酸痛感,而且肩托一般要和对应的手术床配套使用,相应价位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避免出现上述技术缺陷的头低脚高位手术用肩部约束带。
为了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头低脚高位手术用肩部约束带,包括前胸片、后背片、右肩臂带、左肩臂带,右肩臂带的右肩部端的一侧缝制到前胸片上,另一侧缝制到后背片上;左肩臂带的左肩部端的一侧缝制到前胸片上,另一侧缝制到后背片上;前胸片、后背片、右肩部端、左肩部端连接为一体,中间形成头部伸出口;后背片的两角上分别连接有一个拉环,前胸片的两角上分别连接有一条第一绑带;后背片、右肩部端、左肩部端均用两层松紧布缝合而成袋状,袋内均设置有一个气囊;每个气囊均连接有一个充气球。
进一步地,后背片的两侧分别连接有一条第一连接带,前胸片的两侧分别连接有一条第二连接带,位于同一侧的第一连接带和第二连接带相对应。
进一步地,右肩臂带的右臂部端和左肩臂带的左臂部端上分别连接有一根第二绑带。
进一步地,右臂部端两侧连接有袖带。
进一步地,左臂部端两侧连接有袖带。
进一步地,拉环为不锈钢材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头低脚高位手术用肩部约束带,在使用时给其后背片、右肩部端、左肩部端的气囊充满气,对肩部和背部的接触比较柔软,缓冲性能好,不会使肩部和背部产生因压迫而导致的红肿、酸痛,而且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成本较低,完全可以替代现有技术的肩托,可以很好地满足实际应用的需要。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展开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中,1-前胸片,2-后背片,3-右肩臂带,301-右肩部端,302-右臂部端,4-左肩臂带,401-左肩部端,402-左臂部端,5-袖带,6-第一连接带,7-第二连接带,8-拉环,9-第一绑带,10-第二绑带,11-充气球,12-头部伸出口,13-气囊。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一种头低脚高位手术用肩部约束带,包括前胸片1、后背片2、右肩臂带3、左肩臂带4,右肩臂带3和左肩臂带4互相对称设置;右肩臂带3的右肩部端301的一侧缝制到前胸片1上,另一侧缝制到后背片2上;左肩臂带4的左肩部端401的一侧缝制到前胸片1上,另一侧缝制到后背片2上;前胸片1、后背片2、右肩部端301、左肩部端401连接为一体,中间形成头部伸出口12;右肩臂带3的右臂部端302两侧连接有袖带5;左肩臂带4的左臂部端402两侧连接有袖带5;袖带5上设置有魔术贴;后背片2的两侧分别连接有一条第一连接带6,前胸片1的两侧分别连接有一条第二连接带7,位于同一侧的第一连接带6和第二连接带7相对应;后背片2的两角上分别连接有一个不锈钢材料制成的拉环8,前胸片1的两角上分别连接有一条第一绑带9;右臂部端302和左臂部端402上分别连接有一根第二绑带10;后背片2、右肩部端301、左肩部端401均用两层松紧布缝合而成袋状,袋内均设置有一个气囊13;每个气囊13均连接有一个充气球11。
在使用时,用充气球11给后背片2、右肩部端301、左肩部端401的气囊13充满气,然后将本实用新型穿在病人身上,头部从头部伸出口12伸出,前胸片1覆盖在病人前胸上,后背片2覆盖在病人后背上(将本实用新型穿在身上时,两个拉环8分别位于后背片2的左下角和右下角,两条第一绑带9分别位于前胸片1的左下角和右下角),将袖带5缠紧在胳膊上,将位于同一侧的第一连接带6和第二连接带7连接扎紧;让病人躺在床上,然后将第一绑带9穿过同一侧的拉环8后拉紧绑缚在床上(例如扶手等处),将第二绑带10绑缚在床上,从而避免病人身体从床上下滑,这时就可以进行头低脚高位的手术了。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头低脚高位手术用肩部约束带,在使用时给其后背片、右肩部端、左肩部端的气囊充满气,对肩部和背部的接触比较柔软,缓冲性能好,不会使肩部和背部产生因压迫而导致的红肿、酸痛,而且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成本较低,完全可以替代现有技术的肩托,可以很好地满足实际应用的需要。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