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椎动脉开口部的球囊扩张支架置入系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椎动脉开口部的喇叭口样球囊扩张支架装置。
背景技术:
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可发生在椎基底动脉全程,但以椎动脉开口部为多见,在颅外脑血管狭窄患者中,25%~40%发生在椎动脉开口部,其通过血栓栓塞、低灌注及二者混合的机制参与后循环缺血发生。经动脉内球囊扩张支架置入是治疗症状性椎动脉开口部狭窄的最重要的方法,能够明显减少后循环缺血的复发。目前市场上为直筒形及锥形球囊及支架系统。直筒型支架开口部贴壁差,动脉搏动带来的金属疲劳对管壁产生持续刺激,引发内膜增生,产生支架内再狭窄,术后支架内再狭窄是椎动脉支架置入最为棘手的问题,5年再狭窄率可达35%。锥形支架有移位的隐忧,且并没有解决口部紧密贴合的问题。依据椎动脉开口部解剖特点,开发喇叭口样球囊及支架置入系统,借助球囊充盈后的特殊形态,扩张支架,形成独特的喇叭口样结构,达到与椎动脉开口解剖相一致的形态,使支架与管壁贴附紧密,从而减少再狭窄的发生。而支架主体仍为直筒形,没有移位或脱落的隐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用于椎动脉开口部的喇叭口样球囊扩张支架装置,降低椎动脉支架的再狭窄率。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取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椎动脉开口部的喇叭口样球囊扩张支架装置,包括外侧的金属支架和设置在金属支架内部的球囊,所述的球囊包括设置于的圆柱形球囊和设置于近心端的喇叭口状球囊;圆柱形球囊和喇叭口状球囊连通;所述的喇叭口状球囊自远心端至近心端的直径逐渐递增;所述的金属支架包括设置于圆柱形球囊外侧的第一组金属扩张架和设置于喇叭口状球囊外侧的第二组金属扩张架组成;所述的第一组金属扩张架由多个波浪形的金属丝构成;所述的第二组金属扩张架也由多个波浪形的金属丝构成;第二组金属扩张架中波浪形金属丝的波长小于第一组金属扩张架中波浪形金属丝的波长,且第二组金属扩张架中各个波浪形的金属丝的波长自远心端至近心端逐渐减小;每个波浪形的金属丝首尾相连构成一个直径可伸缩的环体;相邻的两个波浪形的金属丝通过波浪形金属连接件连接。
进一步地,相邻的两个波浪形的金属丝通过多个波浪形金属连接件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1)不对称设计的球囊,能有效扩张与之匹配的喇叭口样支架;2)支架近心端喇叭口样设计,符合椎动脉开口部生理特点,增加了贴附性,减少了金属疲劳,可有效减少术后再狭窄;3)支架主体仍采用直筒样设计,增加支架稳定性,减少移位及脱落风险;4)定位准确,下部的弧形扩张更容易保证支架突出到锁骨下动脉内“约2mm”的释放要求;5)结构简单,不改变原有释放步骤,方便术者操作。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晰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金属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位球囊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如图1-3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于椎动脉开口部的喇叭口样球囊扩张支架装置,包括外侧的金属支架1和设置在金属支架内部的球囊2,所述的球囊2包括设置于的圆柱形球囊21和设置于近心端的喇叭口状球囊22;圆柱形球囊21和喇叭口状球囊22连通;所述的喇叭口状球囊22自远心端至近心端的直径逐渐递增;所述的金属支架1包括设置于圆柱形球囊外侧的第一组金属扩张架11和设置于喇叭口状球囊外侧的第二组金属扩张架12组成;所述的第一组金属扩张架11由多个波浪形的金属丝111构成;所述的第二组金属扩张架12也由多个波浪形的金属丝111构成;第二组金属扩张架12中波浪形金属丝的波长小于第一组金属扩张架11中波浪形金属丝的波长,且第二组金属扩张架中各个波浪形的金属丝的波长自远心端至近心端逐渐减小;每个波浪形的金属丝111首尾相连构成一个直径可伸缩的环体;相邻的两个波浪形的金属丝111通过多个波浪形金属连接件112连接。
本实用新型中球囊及支架定位时离心脏近的一端称为近心端,离心脏远的一端称远心端,此装置在体外时尾端为远心端;
本实用新型采用不对称设计的球囊,能有效扩张与之匹配的喇叭口样支架。金属支架近心端的喇叭口样设计,符合椎动脉开口部生理特点,增加了贴附性,减少了金属疲劳,可有效减少术后再狭窄。金属支架主体仍采用直筒样设计,增加支架稳定性,减少移位及脱落风险。本实用新型定位准确,下部的弧形扩张更容易保证支架突出到锁骨下动脉内“约2mm”的释放要求。
上面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和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构思的前提下,本领域中普通工程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型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本实用新型的请求保护的技术内容,已经全部记载在技术要求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