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用器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医用骨科断面打孔钳。
背景技术:
现有的打孔钳存在局限性,在打不同大小的孔时,需要更换钻头,比较麻烦,在打孔时也比较费力,而且打孔钳不能固定柱被加工的物体,不便于打孔工作的进行,因此,需要一种医用骨科断面打孔钳来满足以上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医用骨科断面打孔钳。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医用骨科断面打孔钳,包括工作台,所述工作台的顶部焊接有支撑柱,支撑柱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盖板,所述盖板和工作台之间设有导向杆,导向杆上滑动安装有升降板,升降板的顶部固定安装有电机,所述电机的输出轴贯穿升降板固定连接有安装架,安装架的两侧焊接有支撑杆,支撑杆上螺纹安装有限位杆,安装架上固定安装有销轴,销轴上转动安装有转盘,转盘上焊接有钻头,转盘上开设有限位槽,限位槽与限位杆螺纹连接,所述工作台的顶部开设有固定槽,固定槽内固定安装有轨道杆,轨道杆上滑动安装有夹持板,固定槽内转动安装有反向丝杆,反向丝杆与夹持板螺纹连接。
优选的,所述反向丝杆由第一螺纹杆和第二螺纹杆组成,第一螺纹杆和第二螺纹杆的螺纹方向相反,固定槽的内壁两侧均固定安装有第一轴承,反向丝杆与第一轴承的内壁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安装架为U形结构,安装架上开设有两个对称设置的通孔,销轴与通孔固定连接,转盘上开设有安装孔,安装孔上设有第二轴承,第二轴承的内圈与销轴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轨道杆为四个,反向丝杆为两个,四个轨道杆和两个反向丝杆分别对称设置于固定槽内。
优选的,所述钻头和限位槽均为多个,多个钻头和限位槽呈环形均匀分布于转盘上。
优选的,所述夹持板为两个,两个夹持板对称设置于反向丝杆上,两个夹持板相对立的一侧均设有缓冲板,缓冲板为橡胶材质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电机带动钻头的转动,实现打孔的自动化,方便使用,转动转盘,即可更换钻头,便于不同内径大小的孔的打造,通过转动反向丝杆,带动两个夹持板夹持被加工物品,实现被打孔物体的固定,方便打孔工作的进行。本实用新型实现打孔的自动化,便于不同内径大小的孔的打造,使用方便,易于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医用骨科断面打孔钳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工作台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电机、2安装架、3支撑杆、4转盘、5钻头、6工作台、7限位槽、8销轴、9支撑柱、10导向杆、11限位杆、12升降板、13盖板、14轨道杆、15夹持板、16反向丝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医用骨科断面打孔钳,包括工作台6,工作台6的顶部焊接有支撑柱9,支撑柱9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盖板13,盖板13和工作台6之间设有导向杆10,导向杆10上滑动安装有升降板12,升降板12的顶部固定安装有电机1,电机1的输出轴贯穿升降板12固定连接有安装架2,安装架2的两侧焊接有支撑杆3,支撑杆3上螺纹安装有限位杆11,安装架2上固定安装有销轴8,销轴8上转动安装有转盘4,转盘4上焊接有钻头5,转盘4上开设有限位槽7,限位槽7与限位杆11螺纹连接,工作台6的顶部开设有固定槽,固定槽内固定安装有轨道杆14,轨道杆14上滑动安装有夹持板15,固定槽内转动安装有反向丝杆16,反向丝杆16与夹持板15螺纹连接。
本实施例中,反向丝杆16由第一螺纹杆和第二螺纹杆组成,第一螺纹杆和第二螺纹杆的螺纹方向相反,固定槽的内壁两侧均固定安装有第一轴承,反向丝杆16与第一轴承的内壁固定连接,安装架2为U形结构,安装架2上开设有两个对称设置的通孔,销轴8与通孔固定连接,转盘4上开设有安装孔,安装孔上设有第二轴承,第二轴承的内圈与销轴8固定连接,轨道杆14为四个,反向丝杆16为两个,四个轨道杆14和两个反向丝杆16分别对称设置于固定槽内,钻头5和限位槽7均为多个,多个钻头5和限位槽7呈环形均匀分布于转盘4上,夹持板15为两个,两个夹持板15对称设置于反向丝杆16上,两个夹持板15相对立的一侧均设有缓冲板,缓冲板为橡胶材质制成,通过电机1带动钻头5的转动,实现打孔的自动化,方便使用,同时转动支撑柱4,即可更换钻头5,便于不同内径大小的孔的打造,通过转动反向丝杆16,带动两个夹持板15夹持被加工物品,实现被打孔物体的固定,方便打孔工作的进行。本实用新型实现打孔的自动化,便于不同内径大小的孔的打造,使用方便,易于推广。
本实施例中,通过电机1带动2转动,实现钻头5的转动,实现打孔的自动化,方便使用,转动支撑柱4,把11旋进7内,固定4的转动,即可更换钻头5,便于不同内径大小的孔的打造,通过转动反向丝杆16,带动两个夹持板15夹持被加工物品,实现被打孔物体的固定,方便打孔工作的进行。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