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耳鼻喉科用治疗辅助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82796发布日期:2019-04-12 23:58阅读:258来源:国知局
一种耳鼻喉科用治疗辅助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是一种耳鼻喉科用治疗辅助设备,属于医疗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现有的耳鼻喉科用治疗辅助设备缺少辅药释放装置,在耳鼻喉科用治疗辅助设备搭建结束之后,催化效果需要后续注射药物,工作难度大,现有的耳鼻喉科用治疗辅助设备不能调整表壳粗细,导致每一种耳鼻喉科用治疗辅助设备只能对应催化效果,通用性较低,现有的耳鼻喉科用治疗辅助设备上的固定线的长度固定,不能将耳鼻喉科用治疗辅助设备固定在不同部位上,使用效果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耳鼻喉科用治疗辅助设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本发明使用方便,便于操作,通用程度高,可靠性强。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耳鼻喉科用治疗辅助设备,包括辅药释放机构、缩胀机构、表壳以及固定线收放机构,所述辅药释放机构设置在缩胀机构左端面上,所述缩胀机构装配在固定线收放机构左端面上,所述缩胀机构固定在表壳内部,所述辅药释放机构安装在表壳左端,所述固定线收放机构设置在表壳右端,所述辅药释放机构包括固定线一、u型伸缩板、电动缸一以及储药壳,所述固定线一设置在储药壳左端,所述固定线一固定在u型伸缩板外侧,所述u型伸缩板装配在储药壳上,所述电动缸一安装在u型伸缩板右端,所述电动缸一设置在储药壳内部右壁,所述储药壳固定在表壳左端,所述缩胀机构包括左壳体、可复位转动支杆、电动缸二以及右壳体,所述左壳体固定在储药壳右端,所述电动缸二设置在左壳体内部左壁,所述可复位转动支杆装配在左壳体右端,所述可复位转动支杆与左壳体通过转轴相连接,所述可复位转动支杆安装在电动缸二外侧,所述可复位转动支杆设置在右壳体左端,所述可复位转动支杆与右壳体通过转动轴相连接,所述电动缸二装配在右壳体内部右壁,所述固定线收放机构包括固定线二、上支块、旋转杆、收线壳、电机以及下支块,所述上支块、旋转杆、电机以及下支块均设置在收线壳内部,所述收线壳设置在表壳右端,所述固定线二安装在收线壳上,所述固定线二缠绕在旋转杆上,所述上支块设置在收线壳内部顶端,所述旋转杆安装在上支块下端,所述旋转杆装配在下支块上端,所述下支块设置在收线壳内部底端,所述电机安装在旋转杆上,所述电机与旋转杆通过法兰盘相连接,所述电机设置在下支块上端。

进一步地,所述储药壳上加工有开口槽,所述u型伸缩板安装在开口槽上。

进一步地,所述可复位转动支杆设有两个,两个所述可复位转动支杆对称设置在电动缸二上下两侧,两个所述可复位转动支杆对称安装在左壳体右端,所述固定线一设有两个,两个所述固定线一对称安装在u型伸缩板上下两侧。

进一步地,所述表壳通过医用胶分别与储药壳以及收线壳相连接,所述左壳体通过医用胶与储药壳相连接,所述收线壳与右壳体通过医用胶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收线壳右端设有导线管,所述固定线二设置在导线管上。

进一步地,所述旋转杆下端设有盛放槽,且盛放槽上安装有电机。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的一种耳鼻喉科用治疗辅助设备,本发明因添加固定线一、电动缸一以及储药壳,该设计实现了只需要释放储药壳内的辅药,从而减小了上药的工作难度,解决了现有的耳鼻喉科用治疗辅助设备缺少辅药释放装置,在耳鼻喉科用治疗辅助设备搭建结束之后,催化效果需要后续注射药物,工作难度大的问题,因添加u型伸缩板,该设计增大了辅药出口的大小。

本发明通过添加左壳体、可复位转动支杆、电动缸二以及右壳体,该设计实现了对表壳进行扩撑,从而调整表壳粗细,进而实现适应不同催化效果,提高了通用性,解决了现有的耳鼻喉科用治疗辅助设备不能调整表壳粗细,导致每一种耳鼻喉科用治疗辅助设备只能对应催化效果,通用性较低的问题。

本发明通过添加固定线二、上支块、旋转杆、收线壳、电机以及下支块,该设计实现了收放固定线二,进而实现了固定在不同部位上的目的,提高了使用效果,解决了现有的耳鼻喉科用治疗辅助设备上的固定线的长度固定,不能将耳鼻喉科用治疗辅助设备固定在不同部位上,使用效果较差的问题。

因添加开口槽,该设计实现了释放辅药的功能,因添加医用胶,该设计增强了固定效果,因添加导线管,该设计可实现对固定线二进行校直,因添加盛放槽,该设计提高了空间利用率,本发明使用方便,便于操作,通用程度高,可靠性强。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发明一种耳鼻喉科用治疗辅助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一种耳鼻喉科用治疗辅助设备中辅药释放机构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一种耳鼻喉科用治疗辅助设备中缩胀机构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一种耳鼻喉科用治疗辅助设备中固定线收放机构的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一种耳鼻喉科用治疗辅助设备中固定线收放机构中a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中:1-辅药释放机构、2-缩胀机构、3-表壳、4-缩胀机构、11-固定线一、12-u型伸缩板、13-电动缸一、14-储药壳、21-左壳体、22-可复位转动支杆、23-电动缸二、24-右壳体、41-固定线二、42-上支块、43-旋转杆、44-收线壳、45-电机、46-下支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请参阅图1-图5,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耳鼻喉科用治疗辅助设备,包括辅药释放机构1、缩胀机构2、表壳3以及固定线收放机构4,辅药释放机构1设置在缩胀机构2左端面上,缩胀机构2装配在固定线收放机构4左端面上,缩胀机构2固定在表壳3内部,辅药释放机构1安装在表壳3左端,固定线收放机构4设置在表壳3右端。

辅药释放机构1包括固定线一11、u型伸缩板12、电动缸一13以及储药壳14,固定线一11设置在储药壳14左端,固定线一11固定在u型伸缩板12外侧,u型伸缩板12装配在储药壳14上,电动缸一13安装在u型伸缩板12右端,电动缸一13设置在储药壳14内部右壁,储药壳14固定在表壳3左端,该设计实现了上药时只需要释放储药壳14内的辅药,从而减小了上药的工作难度。

缩胀机构2包括左壳体21、可复位转动支杆22、电动缸二23以及右壳体24,左壳体21固定在储药壳14右端,电动缸二23设置在左壳体21内部左壁,可复位转动支杆22装配在左壳体21右端,可复位转动支杆22与左壳体21通过转轴相连接,可复位转动支杆22安装在电动缸二23外侧,可复位转动支杆22设置在右壳体24左端,可复位转动支杆22与右壳体24通过转动轴相连接,电动缸二23装配在右壳体24内部右壁,该设计实现了对表壳3进行扩撑,从而调整表壳3的粗细,进而实现适应不同的催化效果,提高了通用性。

固定线收放机构4包括固定线二41、上支块42、旋转杆43、收线壳44、电机45以及下支块46,上支块42、旋转杆43、电机45以及下支块46均设置在收线壳44内部,收线壳44设置在表壳3右端,固定线二41安装在收线壳44上,固定线二41缠绕在旋转杆43上,上支块42设置在收线壳44内部顶端,旋转杆43安装在上支块42下端,旋转杆43装配在下支块46上端,下支块46设置在收线壳44内部底端,电机45安装在旋转杆43上,电机45与旋转杆43通过法兰盘相连接,电机45设置在下支块46上端,该设计实现了收放固定线二41,进而实现了固定在不同部位上的目的,提高了使用效果。

储药壳14上加工有开口槽,u型伸缩板12安装在开口槽上,可复位转动支杆22设有两个,两个可复位转动支杆22对称设置在电动缸二23上下两侧,两个可复位转动支杆22对称安装在左壳体21右端,固定线一11设有两个,两个固定线一11对称安装在u型伸缩板12上下两侧,表壳3通过医用胶分别与储药壳14以及收线壳44相连接,左壳体21通过医用胶与储药壳14相连接,收线壳44与右壳体24通过医用胶相连接,收线壳44右端设有导线管,固定线二41设置在导线管上,旋转杆43下端设有盛放槽,且盛放槽上安装有电机45。

具体实施方式:在进行使用时,首先工作人员对本发明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存在缺陷,如果存在缺陷的话就无法进行使用了,此时需要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如果不存在问题的话就可以进行使用,当需要进行上药时,工作人员启动电动缸一13,电动缸一13工作带动u型伸缩板12向左移动,u型伸缩板向左移动与储药壳14相分离,从而实现了储药壳14内的辅药从开口槽流出,进而实现上药,该设计实现了上药时只需要释放储药壳14内的辅药,不需要对患者刀口进行二次切开,从而减小了上药的工作难度。

当工作人员需要调整表壳3粗细时,工作人员启动电动缸二23,电动缸二23工作带动左壳体21向右移动,因为可复位转动支杆22与左壳体21通过转轴相连接,所以左壳体21向右移动带动可复位转动支杆22绕着转轴转动,可复位转动支杆22转动从而实现撑起表壳3,当可复位转动支杆22转动到合适位置时,工作人员关闭电动缸二23,该设计实现了对表壳3进行扩撑,从而调整表壳3的粗细,进而实现适应不同的催化效果,提高了通用性。

当工作人员需要伸长固定线二41时,工作人员启动电机45,电机45工作带动旋转杆43转动,旋转杆43转动释放固定线二41,同时工作人员捏住固定线二41右端并向右移动,固定线二41向右移动从收线壳内移出,当固定线二41向右移动到合适位置时,工作人员关闭电机45,该设计实现了收放固定线二41,进而实现了固定在不同部位上的目的,提高了使用效果。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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