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病人上下床的辅助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78186发布日期:2018-12-07 22:30阅读:79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病人上下床的辅助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辅助装置,尤其是涉及一种用于病人上下床的辅助装置。



背景技术:

病人在放疗时,由于治疗床比较高,病人需要借助辅助工具上下治疗床,针对此,设计一种用于病人上下床的辅助装置,此产品在设计过程中根据人脚踏步尺寸设计两节台阶;在其中一侧加上扶手,扶手把手根据手握最佳舒适度设计,提高病人在上下治疗床时的安全系数,另一侧不安装扶手,方便操作人员操作机器及搀扶病人。扶手靠治疗床一侧空出约10cm,防止治疗床左右移动时碰撞扶手。在产品底部安装万向自锁轮,方便固定及移动位置,本产品结构简单、稳固安全、使用方便、整洁美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医疗应用的基础上,为患者的上下床提供一种辅助功能,设计一种用于病人上下床的辅助装置,从而解决上述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病人上下床的辅助装置,包括第一台阶体和第二台阶体,所述第一台阶体一侧设有第二台阶体,所述第一台阶体和第二台阶体为一体结构,所述第一台阶体和第二台阶体下端固定安装有若干万向自锁轮,所述第一台阶体和第二台阶体侧面垂直设有扶手,所述扶手上开设有通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第一台阶体和第二台阶体的长度相等,所述第一台阶体高度为第二台阶体的宽度均为280mm,所述第一台阶体高度为第二台阶体高度的两倍。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扶手的高度为820mm。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扶手顶端两角处为倒圆角。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通孔为方形结构,且所述通孔内部四角处为圆角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扶手距第一台阶体边缘处100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种用于病人上下床的辅助装置,结构设计完整紧凑,此产品根据人脚踏步尺寸设计两节台阶,在其中一侧加上扶手,扶手根据手握最佳舒适度设计,提高病人在上下治疗床时的安全系数,另一侧不安装扶手,方便操作人员操作机器及搀扶病人,扶手靠治疗床一侧空出约10cm,防止治疗床左右移动时碰撞扶手,在产品底部安装万向自锁轮,方便固定及移动位置,本产品结构简单、稳固安全、使用方便、整洁美观。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背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台阶体;2、第二台阶体;3、万向自锁轮;4、扶手;5、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用于病人上下床的辅助装置,包括第一台阶体1和第二台阶体2,第一台阶体1一侧设有第二台阶体2,第一台阶体1和第二台阶体2为一体结构,第一台阶体1和第二台阶体2下端固定安装有若干万向自锁轮3,第一台阶体1和第二台阶体2侧面垂直设有扶手4,扶手4上开设有通孔5。

第一台阶体1和第二台阶体2的长度相等,第一台阶体1高度为第二台阶体2的宽度均为280mm,第一台阶体1高度为第二台阶体2高度的两倍,扶手4的高度为820mm,扶手4顶端两角处为倒圆角,通孔5为方形结构,且通孔5内部四角处为圆角结构,扶手4距第一台阶体1边缘处100mm。

具体原理:使用该种用于病人上下床的辅助装置,利用扶手4和万向自锁轮3将整个装置移动至治疗床一侧,将第一台阶体1一侧靠在治疗床边,再利用万向自锁轮3将整个装置固定住,操作人员在远离扶手4一侧辅助病人通过第一台阶体1和第二台阶体2进行上下床。

该种用于病人上下床的辅助装置,结构设计完整紧凑,此产品根据人脚踏步尺寸设计两节台阶,在其中一侧加上扶手4,扶手4根据手握最佳舒适度设计,提高病人在上下治疗床时的安全系数,另一侧不安装扶手,方便操作人员操作机器及搀扶病人,扶手4靠治疗床一侧空出约10cm,防止治疗床左右移动时碰撞扶手4,在产品底部安装万向自锁3,方便固定及移动位置,本产品结构简单、稳固安全、使用方便、整洁美观。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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