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预防椎体增强术后骨水泥团块移位的安全固定构件,其特征在于:该安全固定构件包括内部呈中空的固定构件本体(1),固定构件本体(1)的一端为工作端(11),在工作端(11)的头端延伸设有数个连体结构的固定突起物(111);固定构件本体(1)的另一端为连接端(12),连接端(12)与操作杆(2)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预防椎体增强术后骨水泥团块移位的安全固定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构件本体(1)整体为内部中空的棒状体构件,该棒状体构件为外部带有螺纹的螺杆或是丝杆;所述操作杆(2)为空心螺丝刀。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预防椎体增强术后骨水泥团块移位的安全固定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构件本体(1)整体为内部中空的螺杆。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预防椎体增强术后骨水泥团块移位的安全固定构件,其特征在于:在固定构件本体(1)的表面还涂覆有一层防锈层;所述工作端(11)的外壁设置有一过渡圆弧状螺纹(112);所述固定突起物(111)为不规则的凸起。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预防椎体增强术后骨水泥团块移位的安全固定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突起物(111)的总数量至少设有两个或是两个以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预防椎体增强术后骨水泥团块移位的安全固定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突起物(111)的总数量设置为三个,三个固定突起物(111)环形等角度或者是不等角度设置在工作端(11)的头端,且相邻的固定突起物(111)之间有间隙槽(113)。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预防椎体增强术后骨水泥团块移位的安全固定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端(12)的外壁设有一体制成的螺纹段(121),螺纹段(121)的螺纹为双线螺纹、单线螺纹、或双线螺纹和单线螺纹的组合。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预防椎体增强术后骨水泥团块移位的安全固定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段(121)为全螺纹或半螺纹;且该螺纹段(121)的长度是固定构件本体(1)总长度的二分之一。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预防椎体增强术后骨水泥团块移位的安全固定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段(121)为全螺纹,该螺纹段(121)的直径自下而上增大。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预防椎体增强术后骨水泥团块移位的安全固定构件,其特征在于:在连接端(12)上端面尾端末端设置内六角花形孔(122);在连接端(12)的上端面内部中心处设置有十字形沉头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