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肝胆外科用球囊扩张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766295发布日期:2019-09-25 00:20阅读:494来源:国知局
一种肝胆外科用球囊扩张管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领域,具体是一种肝胆外科用球囊扩张管。



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临床上球囊扩张导管,主要用于恢复人体狭窄管腔部位的扩张,如血管、尿管、胆道、气管、输卵管、食道等,也有用于胆管结石治疗的。近期,对胆道损伤和肝移植后的胆道狭窄,一种新的渐进式胆道扩张的方法被用于临床取得了比较满意的疗效。它的原理就是用手术的方法向胆道内放置扩张球囊,并在术后一段时间对狭窄胆管实施间断的,渐进式的扩张,即达到扩张胆道的效果又不会使胆道由于长时间受压而坏死。但现有的扩张管不能对患者体内进行给药,或者只能给液体药物,给需要粉剂药物治疗带来诸多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不仅能进行液体药物治疗,还能进行粉剂药物治疗,大大提升医疗效果的肝胆外科用球囊扩张管。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一种肝胆外科用球囊扩张管,包括球囊、充气导管和充气囊,充气导管从球囊下端穿入球囊内,充气导管位于球囊内部分均布有若干充气孔,充气导管下端连接有软管,软管上设置有控制阀,软管连接有单路开闭式快速接头的子体,充气导管两侧分别设置有进气管和回气管,进气管和回气管上端均穿出球囊顶部,进气管下端设置有胶塞,进气管连接有混粉管,混粉管外端连接有单路开闭式快速接头的子体,混粉管上设置有储药室,储药室底部设置有开关阀,回气管下端可拆卸连接有过滤布袋,充气囊充气口连接有与子体相匹配的母体。

进一步优化的方案,所述的球囊上贯穿有若干竖直方向上的导气管。

再进一步优化的方案,若干所述的导气管的轴心线位于同一圆周上。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在进行扩张的同时,不仅能进行液体药物治疗,还能进行粉剂药物治疗,大大提升了医疗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球囊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图1(球囊充气扩张);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图2(给粉剂药物治疗)。

图中标号为:1-球囊、2-充气导管、3-充气囊、4-控制阀、5-子体、6-进气管、7-回气管、8-胶塞、9-混粉管、10-储药室、11-开关阀、12-过滤布袋、13-母体、14-导气管、15-软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参照附图1-4可知,一种肝胆外科用球囊扩张管,包括球囊1、充气导管2和充气囊3,充气导管2从球囊1下端穿入球囊2内,充气导管2位于球囊1内部分均布有若干充气孔21,充气导管2下端连接有软管15,软管15上设置有控制阀4,软管15连接有单路开闭式快速接头的子体5,充气导管2两侧分别设置有进气管6和回气管7,进气管6和回气管7上端均穿出球囊1顶部,进气管6下端设置有胶塞8,进气管6连接有混粉管9,混粉管9外端连接有单路开闭式快速接头的子体5,混粉管9上设置有储药室10,储药室10底部设置有开关阀11,回气管7下端可拆卸连接有过滤布袋12,充气囊3充气口连接有与子体5相匹配的母体13。

进一步的,所述的球囊1上贯穿有若干竖直方向上的导气管14;导气管14的设置保证球囊1两端的气体流通,保证压力一致,防止球囊因两端压力差发生移位。

进一步的,若干所述的导气管14的轴心线位于同一圆周上。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将母体13套装在软管15上的子体5上,通过充气囊3充气,气体经过充气导管2从充气口21进入球囊1内,球囊1充气进行扩张,从胶塞8注入液体药物,经进气管6进入患者体内,需要粉剂药物治疗时,将充气囊3上的母体13套装在混粉管9上的子体5上,打开开关阀11,储药室10内的粉剂进入混粉管9内,挤压充气囊3,在混粉管9内形成粉雾,粉雾经进气管6进入患者体内,粉剂粘附在病灶部位,多余的气体经回气管7排进过滤布袋12,过滤布袋12对残留的粉剂进行过滤,防止污染空气,扩张完毕,需拔出时,通过控制阀4对球囊1进行放气。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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