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痉挛手部康复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759944发布日期:2019-05-24 21:35阅读:349来源:国知局
肌痉挛手部康复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肌痉挛手部康复器。



背景技术:

对于偏瘫或者脑卒中患者,临床多表现为肌痉挛并且手部握紧状态。在临床康复治疗中。手指关节功能最难恢复,如果不进行康复治疗,手指则会因为肌痉挛时间过长,而导致手指关节无法伸展,手掌握拳过久,手指与手指之间存在长期压迫,而且得不到有效清洁,容易出现皮肤溃烂等问题,因此临床康复中,一方面需要对手指的关节伸展做康复治疗,结合图1所示,另一方面还需要确保手指与手指之间分离开来,以避免指蹼的皮肤出现溃烂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肌痉挛手部康复器,能够实现对手指的关节伸展做康复治疗的同时,还能确保手指与手指之间分离开来。

本实用新型中的解决技术问题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肌痉挛手部康复器,包括设置在患者掌心部位的气囊,所述气囊的周边设置有 4个分指气囊,所述分指气囊分别与气囊连通,所述气囊上设置有通气管,所述通气管与气源连通,所述气源实施对气囊间断式供气及抽气,所述气囊外包裹有柔性布袋,所述分指气囊凸伸出柔性布袋外伸入患者的指蹼位置。

本实用新型还存在以下技术特征:

所述分指气囊上均设置有条带,所述条带的一端与手环连接,所述手环套设在患者腕部位置。

所述手环呈条带状,所述条带的一端与手环的带面连接,所述手环的两端构成固定及分离配合。

所述柔性布袋包括上袋体及下袋体,所述上袋体及下袋体之间通过多条弹性布条连接为一体,所述上袋体、下袋体及弹性布条之间围合成包裹气囊的腔室。

所述通气管伸出上袋体及下袋体之间的间隙与气源连通,所述4个分指气囊伸出上袋体及下袋体之间的间隙。

与已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体现在:将该康复器的气囊放置在患者掌心部位,利用气源向气囊间断式供气及抽气操作,从而使得气囊呈现膨胀及收缩的动作,进而可实现对患者手指关节伸展的锻炼,在上述的气囊外部裹设柔性布袋,不仅可提高使用舒适度,还可避免患者手掌汗液出现的打滑问题,并且上述的分指气囊凸伸至患者的指蹼位置,从而实现对患者手指与手指之间的分离,以避免指蹼的皮肤出现溃烂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是手掌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肌痉挛手部康复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肌痉挛手部康复器的主视图;

图4是肌痉挛手部康复器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至图4,对本肌痉挛手部康复器的结构特征详述如下:

一种肌痉挛手部康复器,包括设置在患者掌心部位的气囊10,所述气囊10的周边设置有4个分指气囊20,所述分指气囊20分别与气囊10连通,所述气囊10上设置有通气管11,所述通气管11与气源连通,所述气源实施对气囊10间断式供气及抽气,所述气囊10外包裹有柔性布袋30,所述分指气囊20凸伸出柔性布袋30外伸入患者的指蹼位置;

结合图2和图3所示,将该康复器的气囊10放置在患者掌心部位,利用气源向气囊10间断式供气及抽气操作,从而使得气囊10呈现膨胀及收缩的动作,进而可实现对患者手指关节伸展的锻炼,在上述的气囊10外部裹设柔性布袋30,不仅可提高使用舒适度,还可避免患者手掌汗液出现的打滑问题,并且上述的分指气囊20凸伸至患者的指蹼位置,从而实现对患者手指与手指之间的分离,以避免指蹼的皮肤出现溃烂的问题;

上述的分指气囊20分别与气囊10也可以为不连通状态,分指气囊20为柔性的独立气囊,也可实现对患者手指与手指之间的分离。

为方便将分指气囊20有效的置于患者的指蹼位置,避免分指气囊20的移位,所述分指气囊20上均设置有条带40,所述条带40的一端与手环50连接,所述手环50套设在患者手臂位置;

上述的手环50固定在患者的手腕位置处,并且使得条带40分别穿过患者的手指与手指之间的间隙,从而确保分指气囊20能够有效的置于患者的指蹼位置,进而确保指蹼之间的分离效果。

为提高使用的便捷度及舒适度,所述手环50呈条带状,所述条带40的一端与手环 50的带面连接,所述手环50的条带状两端构成固定及分离配合;

上述的手环50的条带一端设置凸起,手环50的条带另一端设置插孔,从而方便手环50实现与患者手腕的拆装,上述的手环50可采用硅胶制成。

进一步地,所述柔性布袋30包括上袋体31及下袋体32,所述上袋体31及下袋体32之间通过多条弹性布条33连接为一体,所述上袋体31、下袋体32及弹性布条33 之间围合成包裹气囊10的腔室;

上述的柔性布袋30为分体式结构,从而不影响气囊10的正常膨胀,而且也方便将气囊10从柔性布袋30拆出,也方便实现对柔性布袋30的清洁。

具体地,所述通气管11伸出上袋体31及下袋体32之间的间隙与气源连通,所述 4个分指气囊20伸出上袋体31及下袋体32之间的间隙。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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