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发泡胶与放疗床板固定的定位工字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986977发布日期:2019-06-22 00:29阅读:588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发泡胶与放疗床板固定的定位工字条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相关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发泡胶与放疗床板固定的定位工字条。



背景技术:

在恶性肿瘤的治疗方法中,放射治疗有着很重要的地位,它是许多恶性肿瘤必不可少的治疗方法。而随着许多精确放疗技术的进入,我国放疗技术也进入了“三精”时代,精确定位、精确计划、精确治疗。而精确定位作为放疗的第一步,它整个放疗过程的基础也是关键之处。所以怎样才能保证摆位的准确性和重复性是放疗界一直关注和探索的课题。固定装置是摆位准确性和重复性的重要保证,头颈部肿瘤因头颈部活动度较大,易发生摆位误差。从早期的简单头颈固定器发展到今天的头颈肩部固定面罩加上真空垫固定,头部立体定向放射治疗固定装置使头颈部肿瘤摆位的准确性和重复性得到了有效保障。过去,真空垫定位技术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它对人体有可观的适型性和可塑性,但也有不足之处,例如真空垫漏气造成患者治疗计划中断,需要重新制定治疗计划并耽误了病人治疗时间和真空垫重复使用中,清洗过程不严格容易引起病人间的交叉感染等。随着科技的发展,发泡胶定位技术是一种用于发泡胶与放疗床板固定的定位工字条新兴的技术,它填补了真空垫技术的以上两个不足,有更强的人体塑型性、舒适性、体位固定的重复性。所以,研究发泡定位技术,将引领我国放疗体位固定技术进入一个崭新的领域。其中在发泡胶应用过程中与放疗床板固定的定位工字条非常重要。

现有的工字条技术存在以下问题:1、工字条上的两个固定柱之间的距离存在误差,致使固定柱无法对准定位板的板孔;2、不同定位板的板孔距离不同,需要不同的工字条,使用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用于发泡胶与放疗床板固定的定位工字条。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发泡胶与放疗床板固定的定位工字条,包括横板、竖板、固定柱和移动柱,所述竖板为两块,两块竖板对称设于横板的两端,并形成工字型板,所述固定柱固定在横板的一侧,所述横板的另一侧沿其长度方向开有移动柱滑槽,所述移动柱设于该移动柱滑槽内,所述移动柱的下端连接有锁紧连接柱,所述横板的前侧面上开有连接柱滑槽,所述锁紧连接柱从连接柱滑槽内伸出,所述锁紧连接柱为螺纹杆连接柱,所述锁紧连接柱上通过锁紧螺母锁紧,实现移动柱在移动柱滑槽内锁紧固定。

进一步地,所述移动柱滑槽为长圆孔,所述移动柱在移动柱滑槽内的滑动距离为2~5cm。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柱为能够与临床上放疗定位板的定位孔相匹配的表面光滑的圆柱状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将其中一个定位柱设计为可移动的移动柱,并通过锁紧结构进行锁紧,通过对移动柱的调节,实现移动柱和固定柱之间的距离调节,可实现不同板孔距离的定位板,同时也解决了个别定位板的孔位精度不高致使定位柱无法对准板孔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仰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横板,2-竖板,3-固定柱,4-移动柱,5-锁紧连接柱,6-移动柱滑槽,7-连接柱滑槽,8-锁紧螺母。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用于发泡胶与放疗床板固定的定位工字条,包括横板1、竖板2、固定柱3和移动柱4,所述竖板2为两块,两块竖板2对称设于横板1的两端,并形成工字型板,所述固定柱3固定在横板1的一侧,所述横板1的另一侧沿其长度方向开有移动柱滑槽6,所述移动柱4设于该移动柱滑槽6内,所述移动柱4的下端连接有锁紧连接柱5,所述横板1的前侧面上开有连接柱滑槽7,所述锁紧连接柱5从连接柱滑槽7内伸出,所述锁紧连接柱5为螺纹杆连接柱,所述锁紧连接柱5上通过锁紧螺母8锁紧,实现移动柱4在移动柱滑槽6内锁紧固定。

进一步地,所述移动柱滑槽6为长圆孔,所述移动柱4在移动柱滑槽6内的滑动距离为2~5cm。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柱3为能够与临床上放疗定位板的定位孔相匹配的表面光滑的圆柱状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及使用流程:先确定定位板上板孔的孔距,松开锁紧螺母8,移动柱4能够在移动柱滑槽6内滑动,当移动柱4与固定柱3之间的距离等于定位板上板孔的孔距时,拧紧锁紧螺母8,使得移动柱4固定在移动柱滑槽6内,此时,移动柱4和固定柱3能够刚好对准定位板上板孔内。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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