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引流管固定胶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371040发布日期:2019-08-07 01:42阅读:1148来源:国知局
一种引流管固定胶布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用品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引流管固定胶布。



背景技术:

临床上应用的外科引流管种类很多,有的用于导尿,有的用于伤口,胸腔、脑腔、胃肠道、引流管胆道等都有应用。外科引流为的是将人体组织间或体腔中积聚的脓、血、液体导引至体外,防止术后感染与影响伤口愈合。但在病人应用引流管时,胶布其固定性较差,易造成脱管的风险。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引流管固定胶布,其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可有效的固定引流管,避免脱管的风险。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引流管固定胶布,包括呈长条形的胶布本体,所述胶布本体上开设有与胶布本体长度方向平行设置且呈长条形的第一开口与第二开口,所述胶布本体上设有第一切口部与第二切口部,所述第一切口部的一端与所述第一开口相连通且呈角度设置,所述第一切口部的另一端延伸至所述胶布本体的长度方向一侧面上,所述第二切口部的一端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且呈角度设置,所述第二切口部的另一端延伸至所述胶布本体的长度方向另一侧面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产品其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可有效的固定引流管,避免脱管的风险。

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实用新型还可以做如下改进。

进一步,所述第一切口部与所述第一开口垂直设置。

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使用方便,便于固定引流管。

进一步,所述第一切口部与所述第一开口相连通的一端位于所述第一开口中点位置处。

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使用方便,便于固定引流管。

进一步,所述第二切口部与所述第二开口垂直设置。

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使用方便,便于固定引流管。

进一步,所述第二切口部与所述第二开口相连通的一端位于所述第二开口中点位置处。

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使用方便,便于固定引流管。

进一步,所述胶布本体由保护层与粘贴在保护层上的胶布层组成,所述保护层与所述胶布层的形状对应。

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可有效的保护胶布层。

进一步,所述第一开口两端与第二开口两端的端口均为圆弧形。

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避免在使用时,造成胶布的撕裂。

进一步,所述胶布本体上设有透气孔。

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使皮肤能维持正常的生理功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产品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产品使用状态图。

附图中,各标号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1、胶布本体,2、第一开口,3、第二开口,4、第一切口部,5、第二切口部,6、引流管。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实施例

如图1所示一种引流管固定胶布,包括呈长条形的胶布本体1,所述胶布本体1上开设有与胶布本体1长度方向平行设置且呈长条形的第一开口2与第二开口3,所述胶布本体1上设有第一切口部4与第二切口部5,所述第一切口部4的一端与所述第一开口2相连通且呈角度设置,所述第一切口部4的另一端延伸至所述胶布本体1的长度方向一侧面上,所述第二切口部5的一端与所述第二开口3相连通且呈角度设置,所述第二切口部5的另一端延伸至所述胶布本体1的长度方向另一侧面上。

所述第一切口部4与所述第一开口2垂直设置,所述第一切口部4与所述第一开口2相连通的一端位于所述第一开口2中点位置处,所述第二切口部5与所述第二开口3垂直设置,所述第二切口部5与所述第二开口3相连通的一端位于所述第二开口3中点位置处,所述胶布本体1由保护层与粘贴在保护层上的胶布层组成,所述保护层与所述胶布层的形状对应,所述第一开口2两端与第二开口3两端的端口均为圆弧形,所述胶布本体1上设有透气孔,透气孔为圆孔。

如图2所示为使用状态图,使用时,首先将胶布层在保护层上撕开,第一切口部4两侧的胶布层粘贴在一起,第二切口部5两侧的胶布层粘贴在一起,而第一开口2与第二开口3之间的胶布层用于粘贴引流管6,其余部分的胶布层粘贴在人体皮肤上,能很好的起到拉力作用与固定作用。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术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