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理疗及保健仪器技术领域,具体是指一种用于光理疗及低频理疗美容保健的手持仪器。
背景技术:
为了针对人体面部等部位进行光理疗及美容保健操作,市面上存在各种光理疗仪,这种理疗仪包括手柄,与手柄可拆卸连接的具有不同功能的部件,这些部件与手柄一般采用弹簧卡扣连接,或者在手柄及部件的塑胶结构中做成防呆卡位来实现部件与手柄的安装和拆卸,采用上述结构,在组装时需要较多的工时及工序,使用者更换不同功能的部件的过程复杂,使用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光理疗及低频理疗美容保健的手持仪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用于光理疗及低频理疗美容保健的手持仪器,包括手把,与手把相连接的灯头,所述手把与灯头相连接的端部内设有磁性件,在灯头内设有用于同磁性件相吸附的铁片。手把与灯头通过磁性件与铁片的吸附而结合在一起,无外力作用时,二者不会脱离,需要更换不同功能的灯头时,取下灯头更换其他灯头即可。
优选地,所述手把包括面盖,与面盖固定连接的底壳,固设于底壳内的PCB板及充电电池,与PCB板电连接的第一接触弹片、第二接触弹片;所述磁性件固设于面盖的端部内;所述第一接触弹片的一表面位于底壳一端部外壁内。
优选地,灯头包括灯头底壳,与灯头底壳固定连接的灯头面壳,固设于灯头面壳内的透明罩,固设于底壳内且与PCB板电连接的灯板,固设于灯头底壳内且一端与灯板电连接,另一端伸出灯头底壳外与两个接触弹片导通的插针双pin;铁片固设于灯头底壳内。
有益技术效果:手把与灯头通过磁性件与铁片的吸附而结合在一起,无外力作用时,二者不会脱离,需要更换不同功能的灯头时,取下灯头更换其他功能的部件即可,无需采用现有技术的弹簧卡扣等结构实现手把与灯头的连接,同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1、降低产品开发的成本以及减少开发时间;2、简化了组装工序及减少工时;3、使用者能更简易的更换产品功能配件;4、不需再受其他组装结构影响,使产品外观更整洁。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爆炸图;
图2为图1的局部放大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充电座的爆炸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新型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如图1-2所示,手持仪器包括手把1,与手把相连接的灯头2,用于给手把充电的充电座3,所述手把与灯头相连接的端部内设有磁性件4,在灯头内设有用于同磁性件相吸附的铁片5。所述磁性件4为一块圆形磁铁。
本实施例中,所述手把1包括面盖101,与面盖固定连接的底壳102,固设于底壳内的PCB板103及充电电池104,与PCB板电连接的第一接触弹片105、第二接触弹片106;所述磁性件4固设于面盖101的端部内;所述第一接触弹片105的一表面位于底壳一端部102a外壁内。
灯头2包括灯头底壳201,与灯头底壳固定连接的灯头面壳202,固设于灯头面壳内的透明罩203,固设于底壳内且与PCB板103电连接的灯板204,固设于灯头底壳201内且一端与灯板204电连接,另一端伸出灯头底壳201外与两个接触弹片导通的插针双pin 205;铁片5固设于灯头底壳内。
在灯头底壳201内设有安装凸台201a,在凸台一端部内设有两个横向孔201b,在凸台该端部的侧边设有两个连接圆柱201c,在灯头内还设有一个用于固定插针双pin 205的卡扣6;插针双pin 205的内端与灯板204通过线缆连接,另一端的两根插针205a端部则分别穿过两个横向孔201b后位于灯头底壳201外部并与第一接触弹片105导通;插针双pin 205位于两个连接圆柱201c之间,安装时,插针双pin 205放好后,将卡扣6上的两个螺丝孔分别与两个连接圆柱201c内的连接孔对齐后,用螺丝锁紧即可将插针双pin 205固定在灯头底壳内。
所述第二接触弹片106的一表面位于底壳另一端部102b外壁内。
如图3所示,充电座3包括充电座面壳301,与充电座面壳301固定连接的充电座底座302,设于充电座面壳301与充电座底座302形成的空间内的USB小板303、充电插针双PIN 304,充电插针双PIN 304的内端与USB小板303电连接,另一端的两根插针穿过充电座面壳301后与第二接触弹片106相接触,通过USB接头充电。
手把1与灯头2通过磁性件4与铁片5的吸附而结合在一起,无外力作用时,二者不会脱离,需要更换不同功能的灯头时,取下灯头2更换其他功能的部件即可,无需采用现有技术的弹簧卡扣等结构实现手把与灯头的连接,同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1、降低产品开发的成本以及减少开发时间;2、简化了组装工序及减少工时;3、使用者能更简易的更换产品功能配件;4、不需再受其他组装结构影响,使产品外观更整洁。
虽然通过实施例描绘了本实用新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知道,本实用新型有许多变形和变化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希望所附的权利要求包括这些变形和变化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