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外科器械,包括:
(a)超声换能器;
(b)轴,所述轴相对于所述超声换能器沿纵向轴线朝远侧延伸;以及
(c)端部执行器,所述端部执行器被布置在所述轴的远侧端部处,其中所述端部执行器包括超声刀,其中所述超声换能器能够操作以利用超声能量驱动所述超声刀,其中所述超声刀包括朝远侧延伸的组织处理部分,所述组织处理部分被构造成能够利用超声能量处理组织,其中所述组织处理部分包括:
(i)线性刀区域,所述线性刀区域平行于所述纵向轴线延伸,
(ii)弯曲刀区域,所述弯曲刀区域从所述线性刀区域沿弯曲路径朝远侧延伸,所述弯曲路径从所述纵向轴线侧向偏转,
(iii)上部处理侧,
(iv)下部处理侧,所述下部处理侧被布置成与所述上部处理侧相对,
(v)第一侧向侧,其中所述第一侧向侧包括第一延展侧表面,以及
(vi)第二侧向侧,所述第二侧向侧被布置成与所述第一侧向侧相对,其中所述第二侧向侧包括第二延展侧表面,其中所述第一延展侧表面和所述第二延展侧表面限定所述组织处理部分的横截面的相应的第一侧边缘和第二侧边缘,其中所述第一延展侧表面和所述第二延展侧表面被构造成能够使得所述第一侧边缘和所述第二侧边缘彼此平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外科器械,其中,所述弯曲刀区域相对于所述线性刀区域朝远侧渐缩。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外科器械,其中,所述下部处理侧限定切割刃。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外科器械,其中,所述上部处理侧包括凸形圆化表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外科器械,其中,所述上部处理侧包括平行于所述纵向轴线延伸的平面表面。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外科器械,其中,所述第一延展侧表面和所述第二延展侧表面相对于所述平面表面垂直向下延伸。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外科器械,其中,所述端部执行器还包括夹持臂,所述夹持臂通过枢轴销可枢转地联接到所述轴,其中所述平面表面的近侧端部位于所述枢轴销的近侧。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外科器械,其中,在沿所述组织处理部分的长度的每个纵向位置处,所述上部处理侧和所述下部处理侧之间的第一最大横向距离限定刀高度,并且所述第一侧向侧和所述第二侧向侧之间的第二最大横向距离限定垂直于所述刀高度的刀宽度,其中所述刀高度和所述刀宽度在至少所述弯曲刀区域中是不相等的。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外科器械,其中,所述刀高度在所述弯曲刀区域中大于所述刀宽度。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外科器械,其中,所述刀宽度在所述弯曲刀区域中大于所述刀高度。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外科器械,其中,所述第一侧向侧和所述第二侧向侧围绕所述纵向轴线在所述线性刀区域中不对称地成型。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外科器械,其中,所述第一延展侧表面在所述线性刀区域中平行于所述纵向轴线延伸,其中所述第二延展侧表面相对于所述纵向轴线在所述线性刀区域中倾斜地延伸。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外科器械,其中,所述端部执行器还包括夹持臂,所述夹持臂通过枢轴销可枢转地联接到所述轴,其中所述线性刀区域包括被定位成与所述枢轴销对齐的至少一个切口特征部。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外科器械,其中,所述端部执行器还包括能够操作以利用rf能量密封组织的rf电极。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外科器械,其中,所述超声刀的所述上部处理表面提供所述rf电极。
16.一种外科器械,包括:
(a)超声换能器;
(b)轴,所述轴相对于所述超声换能器沿纵向轴线朝远侧延伸;以及
(c)端部执行器,所述端部执行器被布置在所述轴的远侧端部处,其中所述端部执行器包括超声刀,其中所述超声换能器能够操作以利用超声能量驱动所述超声刀,其中所述超声刀包括朝远侧延伸的组织处理部分,所述组织处理部分被构造成能够利用超声能量处理组织,其中所述组织处理部分包括:
(i)线性刀区域,所述线性刀区域平行于所述纵向轴线延伸,
(ii)弯曲刀区域,所述弯曲刀区域从所述线性刀区域沿弯曲路径朝远侧延伸,所述弯曲路径从所述纵向轴线侧向偏转,
(iii)上部处理侧,其中所述上部处理侧提供rf电极,以及(iv)下部处理侧,所述下部处理侧被布置成与所述上部处理侧相对,其中所述下部处理侧包括切割刃。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外科器械,其中,所述rf电极包括第一rf电极,其中所述端部执行器还包括第二rf电极,所述第二rf电极能够操作以与所述第一rf电极配合以利用双极rf能量密封组织。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外科器械,其中,所述端部执行器还包括能够操作以夹持组织的夹持臂,其中所述夹持臂提供所述第二rf电极。
19.一种外科器械,包括:
(a)超声换能器;
(b)轴,所述轴相对于所述超声换能器沿纵向轴线朝远侧延伸;以及
(c)端部执行器,所述端部执行器被布置在所述轴的远侧端部处,其中所述端部执行器包括超声刀,其中所述超声换能器能够操作以利用超声能量驱动所述超声刀,其中所述超声刀包括朝远侧延伸的组织处理部分,所述组织处理部分被构造成能够利用超声能量处理组织,其中所述组织处理部分包括:
(i)线性刀区域,所述线性刀区域平行于所述纵向轴线延伸,
(ii)弯曲刀区域,所述弯曲刀区域从所述线性刀区域沿弯曲路径朝远侧延伸,所述弯曲路径从所述纵向轴线侧向偏转,
(iii)上部处理侧,其中所述上部处理侧包括凸形弯曲表面,(iv)下部处理侧,所述下部处理侧被布置成与所述上部处理侧相对,其中所述下部处理侧包括切割刃,
(v)第一侧向侧,以及
(vi)第二侧向侧,所述第二侧向侧被布置成与所述第一侧向侧相对。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外科器械,其中,在沿所述组织处理部分的长度的每个纵向位置处,所述上部处理侧和所述下部处理侧之间的第一最大横向距离限定刀高度,并且所述第一侧向侧和所述第二侧向侧之间的第二最大横向距离限定垂直于所述刀高度的刀宽度,其中所述刀高度在所述弯曲刀区域中大于所述刀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