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定机构、锁定系统及医疗床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744448发布日期:2020-05-15 16:09阅读:321来源:国知局
锁定机构、锁定系统及医疗床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设备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锁定机构、锁定系统及医疗床。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存在有传统护理床、轮椅、智能床椅一体化护理床以及护理床配置简易便盆等技术方案,但是这些技术方案在解决老年人日常护理方面还存在欠缺。比如,传统护理床只能解决起背、曲腿、翻身功能;轮椅只能解决腿脚不方便的代步功能;智能床椅一体化护理床同时具备传统护理床和轮椅的功能,其使用对象必须是头脑清醒且观感正常、手的功能正常者使用,具有一定的使用局限性;护理床配置简易便盆的技术方案,能解决一些简单的大小便护理要求。这些技术方案在解决老年人日常护理方面还存在功能上的欠缺和局限性。同时这些技术方案中,如智能床椅一体化护理床造价昂贵,不适宜市场大众化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锁定机构、锁定系统及医疗床,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床椅锁定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锁定机构,包括:至少一个输出组件和操作终端,

所述输出组件包括立座、安装在所述立座上的锁钩、和所述锁钩配合的弹性件,所述锁钩中部通过销轴安装在所述立座上,所述控制终端通过拉索连接在所述锁钩的一端,所述锁钩的另一端用于和对手件的锁定孔配合,且所述弹性件用于将所述锁钩拉向所述锁定孔;

一个所述操作终端对应有至少一个所述拉索,所述操作终端通过拉索同步控制一个或者多个所述锁钩。

可选的,一个所述操作终端对应两个所述锁钩。

可选的,所述立座包括横向板和立向板,所述横向板和所述立向板垂直固定,所述锁钩通过所述销轴固定在所述立向板上;

所述弹性件安装所述锁钩和所述横向板之间,所述拉索和所述弹性件位于所述锁钩的同一端。

可选的,所述弹性件为弹簧,所述拉索穿过所述弹性件。

可选的,所述立座与对手件配合的一侧设有橡胶止位结构。

可选的,所述操作终端包括终端支座、力矩杆和张紧件,力矩杆通过转动销安装在终端支座上,力矩杆一端和所述拉索连接,力矩杆另一端设有施力杆,张紧件为弹性结构且所述张紧件具有将所述拉索放松的趋势。

可选的,一个所述操作终端对应两个所述锁钩;

所述力矩杆和所述张紧件均设有两组,一个所述施力杆分别和两组所述力矩杆固定。

一种锁定系统,包括所述的锁定机构;

还包括导向结构,所述导向结构包括斜向导向件、直向导向件和末端支撑件,所述末端支撑件和所述直向导向件垂直固定;

所述立座安装在所述末端支撑件处。

一种医疗床,包括所述的锁定系统;

还包括轮椅和床体,所述床体内设有轮椅容纳空间,所述轮椅和所述床体可分离式配合,所述末端支撑件固定在所述床体的内侧,且所述直向导向件平行于所述床体的长度方向,所述斜向导向件和所述床体内侧形成喇叭口结构;

所述轮椅设有支腿,所述对手件安装在所述支腿上。

可选的,所述床体上设有两个所述锁定机构,且所述锁定机构和靠近所述床体的床头侧的两个支腿对应。

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锁定机构、锁定系统及医疗床,至少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通过输出组件、拉索和操作终端的配合,使得操作终端的位置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置,方便护理人员,锁钩的设置,使得轮椅和床体能够锁定,使得轮椅和床体之间实现了可分离和可锁定。

附图说明

图1显示为本实用新型的输出组件的示意图。

图2显示为本实用新型的控制终端的示意图。

图3显示为本实用新型的输出组件和对手件配合的示意图。

图4显示为本实用新型的医疗床的的示意图。

元件标号说明

a1立座

a2锁钩

a3弹性件

a21销轴

a22;锁定孔

a4拉索

a11横向板

a12立向板

a5橡胶止位结构

a6终端支座

a7力矩杆

a8张紧件

a71转动销

a72施力杆

a8斜向导向件

a9直向导向件

a10末端支撑件

1轮椅

2床体

11支腿

111锁定片

112导向轮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请参阅图1至图3。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以下各个实施例仅是为了举例说明。各个实施例之间,可以进行组合,其不仅仅限于以下单个实施例展现的内容。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至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锁定机构,包括:至少一个输出组件和操作终端,所述输出组件包括立座a1、安装在所述立座a1上的锁钩a2、和所述锁钩a2配合的弹性件a3,所述锁钩a2中部通过销轴a21安装在所述立座上,所述控制终端通过拉索a4连接在所述锁钩a2的一端,所述锁钩a2的另一端用于和对手件的锁定孔a22配合,对手件为设置在支腿11上的一个锁定片111,然后在锁定片111上设置锁定孔a22,且所述弹性件a3用于将所述锁钩a2拉向所述锁定孔a22;一个所述操作终端对应有至少一个所述拉索a4,所述操作终端通过拉索a4同步控制一个或者多个所述锁钩a2。此种结构能够实现轮椅和床体的锁定和分离,当一个操作终端对应一个锁钩a2时,一次操作可以锁定轮椅的一个支腿11;当一个操作终端对应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锁钩a2时,一次操作可以锁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支腿11。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至图3,所述立座a1包括横向板a11和立向板a12,所述横向板a11和所述立向板a12垂直固定,所述锁钩a2通过所述销轴a21固定在所述立向板a12上;所述弹性件a3安装所述锁钩a2和所述横向板a11之间,所述拉索a4和所述弹性件a3位于所述锁钩a2的同一端。可选的,所述弹性件a3为弹簧,所述拉索a4穿过所述弹性件a3。通过拉索a4穿过弹性件a3的设置,使得弹簧的安装更加方便,不用再单独给弹簧设计安装结构,弹簧两端的位移分别被锁钩a2和横向板a11限制,其侧向位移被拉索a4限制。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所述立座与对手件配合的一侧设有橡胶止位结构a5。在图1中,橡胶止位结构a5为锥形筒状结构,其变形能够较好。橡胶止位结构a5的作用在于起到缓冲作用,同时在其变形后再用锁钩a2将轮椅的支腿11锁紧,使得其有个张紧力,支腿11在前后方向上不易发生窜动。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2,所述操作终端包括终端支座a6、力矩杆a7和张紧件a8,力矩杆a7通过转动销a71安装在终端支座a6上,力矩杆a7一端和所述拉索a4连接,力矩杆a7另一端设有施力杆a72,张紧件a8为弹性结构且所述张紧件a8具有将所述拉索a4放松的趋势。在未人为干预时,拉索a4处于相对放松状,在外力施加在施力杆a72上时,施力杆a72压动力矩杆a7绕转动销a71转动,力矩杆a7另外一端跟着转动从而拉动拉索a4,拉索a4再将力传递到锁钩a2上,实现锁钩a2的转动。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2,一个所述操作终端对应两个所述锁钩a2;所述力矩杆a7和所述张紧件a8均设有两组,两组力矩杆a7之间平行设置,一个所述施力杆a72分别和两组所述力矩杆a7固定。在图2中,向下压施力杆a72,即可以带动两个力矩杆a7转动。施力杆a72可以设为脚踏形式。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3,一种锁定系统,包括所述的锁定机构;还包括导向结构,所述导向结构包括斜向导向件a8、直向导向件a9和末端支撑件a10,所述末端支撑件a10和所述直向导向件垂直固定;所述立座a1安装在所述末端支撑件a10处。导向结构能够对支腿11进行导向,使得其进入到预定的锁定位置,达到更好的定位效果。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3,还可以在支腿11上设置导向轮112,导向轮112固定在锁定片111上,导向轮112和斜向导向件a8、直向导向件a9接触配合,减少其在左右方向上的窜动。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4,一种医疗床,包括所述的锁定系统;还包括轮椅1和床体2,所述床体2内设有轮椅1容纳空间,所述轮椅1和所述床体2可分离式配合,所述末端支撑件a10固定在所述床体2的内侧,且所述直向导向件a9平行于所述床体2的长度方向,所述斜向导向件a8和所述床体2内侧形成喇叭口结构;所述轮椅1设有支腿11,所述对手件安装在所述支腿11上。在锁定时,支腿11从喇叭口结构位置进入待锁定位置,其操作方便,锁钩a2和立座a1限制支腿11前后方向的位移,直向导向件a9和床体2内侧限制所述支腿11的左右方向的位移。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4,所述床体2上设有两个所述锁定机构,且所述锁定机构和靠近所述床体2的床头侧的两个支腿11对应。其和床头侧的两个支腿11对应的目的在于其避免导向结构对所述轮椅1另外两条支腿11的阻碍,在分离时也方便操作。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通过输出组件、拉索a4和操作终端的配合,使得操作终端的位置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置,方便护理人员,锁钩a2的设置,使得轮椅1和床体2能够锁定,使得轮椅1和床体2之间实现了可分离和可锁定。所以,本实用新型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种种缺点而具高度产业利用价值。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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