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检钳设备,包含:
末端执行器,其包括联接在一起的相对的第一钳口和第二钳口,并且其被配置成从打开构造移动到闭合构造,
其中,所述第一钳口和所述第二钳口中的每一个包括边缘,当所述末端执行器处于所述闭合构造时,所述第一钳口和所述第二钳口的所述边缘的至少部分相互接触,
其中所述第一钳口的边缘包括多个各自具有基部的第一齿,并且所述第二钳口的边缘包括多个各自具有基部的第二齿,
其中所述多个第一齿的两个相邻的第一齿的所述基部彼此间隔开,以在所述第一钳口的所述边缘形成第一间隙,并且所述多个第二齿的两个相邻的第二齿的所述基部彼此间隔开,以在所述第二钳口的所述边缘形成第二间隙,并且
其中处于所述闭合构造中的所述末端执行器在所述第一钳口和所述第二钳口的所述边缘之间限定一个以上的窗口,所述一个以上的窗口中的至少一个包括所述第一间隙和所述第二间隙中的一个或两个的至少一部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当所述末端执行器处于所述闭合构造中时,所述两个相邻的第一齿的一个第一齿定位在所述第二间隙上。
3.如权利要求1-2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当所述末端执行器处于所述闭合构造中时,所述两个相邻的第二齿的一个第二齿定位在所述第一间隙上。
4.如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多个第一齿的至少一个第一齿具有大致三角形形状,所述多个第一齿的至少一个第一齿具有大致梯形形状,所述多个第二齿的至少一个第二齿具有大致三角形形状,并且所述多个第二齿的至少一个第二齿具有大致梯形形状。
5.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多个第一齿布置在所述第一钳口上以围绕所述末端执行器的纵向轴线基本对称,并且所述多个第二齿布置在所述第二钳口上以围绕所述纵向轴线基本对称。
6.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第一钳口和所述第二钳口中的每一个包括基本弯曲的内表面和基本凸形的外表面,并且其中当所述末端执行器处于所述闭合构造中时,所述第一钳口和所述第二钳口的基本凹形的内表面共同限定组织接收空间。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第一钳口和所述第二钳口中的至少一个包括一个以上的孔,所述孔在各自的所述钳口的所述基本弯曲的内表面和所述基本凸形的外表面之间延伸。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一个以上的孔中的至少一个具有基本椭圆形、基本卵形或基本圆形。
9.如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第一钳口和第二钳口中的每一个从前端延伸到后端,并且其中(a)定位在所述第一钳口的前端的所述多个第一齿中的一个以上的第一齿大于定位在所述第一钳口的后端的一个以上的第一齿,并且(b)定位在所述第二钳口的前端的所述多个第二齿中的一个以上的第二齿大于定位在所述第二钳口的后端的一个以上的第二齿。
10.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多个第一齿布置在所述第一钳口上,使得通过定位在所述第一钳口的前端的一个以上的第一齿的齿顶和定位在所述第一钳口的后端的一个以上的第一齿的齿顶的平面相对于水平面倾斜约2-10度的角度。
11.如权利要求1-10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多个第二齿布置在所述第二钳口上,使得通过定位在所述第二钳口的前端的一个以上的第二齿的齿顶和定位在所述第二钳口的后端的一个以上的第二齿的齿顶的平面相对于水平面倾斜约1-5度的角度。
12.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多个第一齿和所述多个第二齿具有基本相同的高度。
13.如权利要求1-12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一个以上的窗口包括至少两个窗口,所述至少两个窗口被所述多个第一齿和所述多个第二齿的一个齿分开。
14.如权利要求1-13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一个以上的窗口包括(a)在所述多个第一齿和所述多个第二齿的两个齿之间形成的第一窗口,以及(b)在所述多个第一齿和所述多个第二齿的最近侧齿的近侧形成的第二窗口。
15.如权利要求1-14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末端执行器沿着纵向轴线从前端延伸到后端,并且其中所述一个以上的窗口包括定位在所述纵向轴线相对侧上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