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观察的手术器械清洗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996519发布日期:2020-06-05 22:14阅读:174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观察的手术器械清洗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医疗器械领域,具体为一种便于观察的手术器械清洗设备。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医用手术器械都有严格的清洁标准,现在的手术器械清洁都是人工清洁再放入消毒柜中消毒,清洁过程无法机械化的很大原因就是设备具有洗不干净污渍的情况,同时还无法及时观察到进行二次清洗,因此需要设计一种便于观察的手术器械清洗设备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于观察的手术器械清洗设备,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上述缺陷。

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便于观察的手术器械清洗设备,包括机身,所述机身包括空腔;

所述空腔内含有上升机构,所述空腔底端壁左右对称设有第一滑槽,所述第一滑槽,所述第一滑槽内滑动设有第一滑块,所述第一滑块内端面固定设有第一齿条,所述第一滑块内侧的所述空腔内左右对称转动设有第一转轴,所述第一转轴上固定设有第一齿轮,所述第一齿轮与所述第一齿条啮合,所述空腔左右端壁固定设有干燥块,所述第一滑块顶端面固定设有工作块,所述工作块内设有工作腔,所述工作腔内端壁上固定设有挂钩,所述工作腔底端壁设有第一通孔,所述空腔内位于所述工作腔后侧设有第二滑槽,所述第二滑槽内滑动设有第二滑块,所述第二滑块内设有第一开口槽,所述第一开口槽内设有第二转轴,所述第二转轴上固定设有第一锥齿轮,所述第一开口槽前端固定设有第三滑槽,所述第三滑槽内滑动设有第三滑块,所述第三滑槽前段固定设有雾状喷射口,所述第一开口槽内后侧转动设有第三转轴,位于所述第一开口槽内的所述第三转轴上固定设有与所述第一锥齿轮啮合的第二锥齿轮;

位于所述第三滑槽后侧的所述空腔内固定设有第二齿条,所述第三转轴上固定设有与所述第二齿条啮合的第二齿轮,所述第二齿条后侧设有第一固定块,所述第一固定块后侧左右对称固定设有第二固定块,所述第二固定块前端面转动设有第四转轴,所述第四转轴上固定设有传动齿轮,所述传动齿轮之间转动设有传动链条,所述第三转轴后端固定设有与所述传动链条啮合的第三齿轮,所述第二齿条左右两端与所述第一齿轮接触。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转轴后端固定设有第四齿轮,所述空腔后端设有第五滑槽,所述第五滑槽内滑动设有电机,所述电机左右两侧对称固定设有第一连杆,所述第一连杆前端面设有第二连杆,所述第二连杆上铰接设有第一连接块,所述第四齿轮内侧转发设有第五转轴,所述第五转轴上固定设有第五齿轮,所述第五齿轮前端面固定设有第三连杆,所述第三连杆上铰接设有第二连接块,所述第二连接块与所述第一连接块之间固定设有第四连杆。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锥齿轮左端面固定设有第五连杆,所述第五连杆上铰接设有第三连接块,所述第三滑块后侧设有第二开口槽,所述第二开口槽内固定设有第六连杆,所述第六连杆上铰接设有与所述第三连接块固定的第七连杆。

进一步地,所述电机前端面转动设有第六转轴,所述第六转轴上固定设有第六齿轮,所述第一固定块后端面左侧设有第七转轴,所述第七转轴上固定设有与所述传动链条啮合的第七齿轮,所述第七转轴右侧转动设有第八转轴,所述第八转轴上固定设有与所述第八齿轮,所述第一固定块右侧设有转动第九转轴,所述第九转轴上固定设有与所述传动链条啮合的第九齿轮。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结构简单,操作简便,本发明可以对手术后的医用器械进行快速清洗,设备每清洗一次都会自动将器械送出一次以方便医护人员观察器械是否洁净,同时设备各机构配合紧密,运动过程具有较高的自动化程度,使用方便效率较高,各部件配合精密,具有较高的一体化程度。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a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图2中b-b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图2中c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图1-4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为叙述方便,现对下文所说的方位规定如下:下文所说的上下左右前后方向与图1本身投影关系的上下左右前后方向一致。

结合附图1-4所述的一种便于观察的手术器械清洗设备,包括机身10,所述机身10包括空腔11,所述空腔11内含有上升机构90,所述空腔11底端壁左右对称设有第一滑槽16,所述第一滑槽16,所述第一滑槽16内滑动设有第一滑块15,所述第一滑块15内端面固定设有第一齿条14,所述第一滑块15内侧的所述空腔11内左右对称转动设有第一转轴12,所述第一转轴12上固定设有第一齿轮13,所述第一齿轮13与所述第一齿条14啮合,所述空腔11左右端壁固定设有干燥块17,所述第一滑块15顶端面固定设有工作块21,所述工作块21内设有工作腔19,所述工作腔19内端壁上固定设有挂钩18,所述工作腔19底端壁设有第一通孔20,所述空腔11内位于所述工作腔19后侧设有第二滑槽40,所述第二滑槽40内滑动设有第二滑块35,所述第二滑块35内设有第一开口槽29,所述第一开口槽29内设有第二转轴38,所述第二转轴38上固定设有第一锥齿轮39,所述第一开口槽29前端固定设有第三滑槽34,所述第三滑槽34内滑动设有第三滑块32,所述第三滑槽34前段固定设有雾状喷射口33,所述第一开口槽29内后侧转动设有第三转轴66,位于所述第一开口槽29内的所述第三转轴66上固定设有与所述第一锥齿轮39啮合的第二锥齿轮26;

位于所述第三滑槽40后侧的所述空腔11内固定设有第二齿条68,所述第三转轴66上固定设有与所述第二齿条68啮合的第二齿轮67,所述第二齿条52后侧设有第一固定块65,所述第一固定块65后侧左右对称固定设有第二固定块61,所述第二固定块61前端面转动设有第四转轴62,所述第四转轴62上固定设有传动齿轮63,所述传动齿轮62之间转动设有传动链条61,所述第三转轴66后端固定设有与所述传动链条61啮合的第三齿轮64,所述第二齿条68左右两端与所述第一齿轮13接触。

所述第一转轴12后端固定设有第四齿轮41,所述空腔11后端设有第五滑槽49,所述第五滑槽49内滑动设有电机51,所述电机51左右两侧对称固定设有第一连杆47,所述第一连杆47前端面设有第二连杆50,所述第二连杆50上铰接设有第一连接块48,所述第四齿轮41内侧转发设有第五转轴43,所述第五转轴43上固定设有第五齿轮42,所述第五齿轮42前端面固定设有第三连杆45,所述第三连杆45上铰接设有第二连接块44,所述第二连接块44与所述第一连接块48之间固定设有第四连杆46。

所述第一锥齿轮39左端面固定设有第五连杆27,所述第五连杆27上铰接设有第三连接块37,所述第三滑块32后侧设有第二开口槽36,所述第二开口槽36内固定设有第六连杆31,所述第六连杆31上铰接设有与所述第三连接块37固定的第七连杆28。

所述电机51前端面转动设有第六转轴58,所述第六转轴58上固定设有第六齿轮57,所述第一固定块65后端面左侧设有第七转轴54,所述第七转轴54上固定设有与所述传动链条52啮合的第七齿轮53,所述第七转轴54右侧转动设有第八转轴56,所述第八转轴56上固定设有与所述第八齿轮55,所述第一固定块65右侧设有转动第九转轴60,所述第九转轴60上固定设有与所述传动链条52啮合的第九齿轮59。

工作状态:

将需要清洗的手术器械悬挂在所述挂钩18上,开启所述电机51,所述电机1开启带动所述第六转轴58转到,所述第六转轴58转到带动所述第六齿轮57转动,所述第六齿轮57转动通过齿轮啮合带动所述第九齿轮59转动,所述第九齿轮59转动带动所述传动链条52转动,所述传动链条52转动带动所述第三齿轮64转动,所述第三齿轮64转动通过所述第三转轴66使所述第二齿轮67转动,所述第二齿轮67转动带动所述第一齿轮13转动,所述第一齿轮13转动通过所述第一齿条14时所述第一滑块15向下滑动,所述第一滑块15向下滑动带动所述工作块21向下移动,所述工作块21向下移动将手术器械运输到设备内部;

所述第二齿轮67转动通过所述带动所述第二齿条68使所述第二滑块35向右滑动,所述第二滑块35向右滑动时所述第三转轴66带动所述第二锥齿轮26转动,所述第二锥齿轮26转动带动所述第一锥齿轮39转动,所述第一锥齿轮39转动带动所述第五连杆27转动,所述第五连杆27转动通过所述第三连接块37与所述第七连杆28配合使所述第六连杆31带动所述第三滑块32前后滑动,所述第三滑块32前后滑动使所述第三滑槽34内的清洁剂通过所述雾状喷射口33喷出,此时清洁剂清洗洗手术器械并将污水通过所述第一通孔20排出;

所述第二滑块35滑动到最右侧时所述第二齿轮67与所述位于右侧的所述第一齿轮13啮合并带动所述第一齿轮13转动,所述第一齿轮13转动时所述工作块21上升方便观察,需要继续清洗时,所述第一齿轮13转动通过所述第一作者12使所述第四齿轮41转动,所述第四齿轮41转动带动所述第五齿轮42转动,所述第五齿轮42转动带动所述第三连杆45转动,所述第三连杆45转动带动所述第二连接块44转动,所述第二连接块44转动通过所述第四连杆46带动所述第一连接块48移动,所述第一连接块48移动通过所述第二连杆50使所述第一连杆47推动所述电机51,所述电机51移动使所述第六齿轮57与所述第八齿轮55啮合,此时所述第八齿轮55通过所述第七齿轮53是所述传动链条52反转,实现再次清洗。

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领域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发明内容并加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发明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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