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前方牵引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167839发布日期:2021-03-05 18:36阅读:238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前方牵引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牙齿矫正器械,更具体的说是涉及一种新型前方牵引装置。


背景技术:

2.上颌前方牵引矫治器是利用口外装置对上颌骨施加矫形力,向前牵引上颌骨并促进上颌骨发育的矫治器。现在的前方牵引器一般为面具式,在额头和下颌处佩戴一受力板,然后向外拉伸上颌牙齿。
3.但是这种前方牵引器对额头和下颌有较大的压力,佩戴起来不舒适,而且只能用于上颌牙齿。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前方牵引装置,佩戴舒适,且能用于下颌牙齿。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前方牵引装置,包括用于固定在一侧牙齿上的固定支架、固定在另一侧牙齿上的牵引套和用于连接固定支架与牵引套的弹性件,固定支架上设置有第一勾部,牵引套上设置有第二勾部,第一勾部和第二勾部通过弹性件连接,在牵引时,第一勾部伸出嘴部的距离大于第二勾部伸出嘴部的距离。
6.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固定支架包括圆弧状的基座杆和固定在基座杆上的若干个固位部件,基座杆和固位部件构成扣在牙齿上的固定结构。
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基座杆上设置有u型调整曲,调整曲上固定有安装杆,第一勾部固定在安装杆上。
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弹性件为橡皮筋。
9.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固定支架上连接有缓冲垫。
10.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牵引套有多个,多个牵引套分成两组,每组牵引套均用合金丝连接,第二勾部固定在合金丝上,第一勾部设置有两个,两个第一勾部对称设置在固定支架上。
11.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通过在牙齿和牙床上安装支架、牵引套,配合弹性件拉伸牙齿,对人体的额头和下颌没有损伤,且佩戴起来更加美观,也可避免传统牵引器使下颌骨下旋的问题。
附图说明
12.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13.下面将结合附图所给出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述。
14.参照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一种新型前方牵引装置,包括用于固定在一侧牙齿上的
固定支架1、固定在另一侧牙齿上的牵引套2和用于连接固定支架1与牵引套2的弹性件3,固定支架1上设置有第一勾部4,牵引套2上设置有第二勾部5,第一勾部4和第二勾部5通过弹性件3连接,在牵引时,第一勾部4伸出嘴部的距离大于第二勾部5伸出嘴部的距离。
15.在治疗时,医护人员将固定支架1固定在患者上侧或下侧的牙齿上,然后再把牵引套2固定在另一侧的牙齿上,固定完成后用弹性件3连接第一勾部4和第二勾部5,通过弹性向外拉扯牵引套2,从而向外牵引牙齿。弹性件3可采用矫正用的橡皮筋,从而达到更好的牵引效果。在安装固定支架1前,可在患者牙齿和牙龈上安装缓冲垫,减小固定支架1在矫正时,对牙齿的损伤,缓冲垫可用医用硅胶等材料制作。本实用新型通过在牙齿和牙床上安装支架、牵引套2,配合弹性件3拉伸牙齿,对人体的额头和下颌没有损伤,且佩戴起来更加美观,也可避免传统牵引器使下颌骨下旋的问题。
16.作为改进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固定支架1包括圆弧状的基座杆11和固定在基座杆11上的若干个固位部件12,基座杆11和固位部件12构成扣在牙齿上的固定结构。
17.通过基座杆11将固位部件12连接起来,从而将各个固位部件12的受力集中,且能增加固定支架1与牙齿和牙床的接触面积,使固定支架1更加牢固的安装在牙齿和牙床上,从而提供更大、更稳定的牵引力。
18.作为改进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基座杆11上设置有u型调整曲13,调整曲13上固定有安装杆14,第一勾部4固定在安装杆14上。
19.在治疗时,医护人员可更加患者牙齿生长的角度,压缩或拉伸调整曲13,从而使第一勾部4的角度适应患者牙齿的生长角度,使第一勾部4的牵引力达到较好的角度,进而达到更好的矫正效果。u型调整曲13在使用过程中方便调整,且对固定支架1的整体结构的影响较小,避免因调整影响固定支架1的安装。
20.作为改进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固定支架1上连接有缓冲垫。
21.作为改进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牵引套2有多个,多个牵引套2分成两组,每组牵引套2均用合金丝6连接,第二勾部5固定在合金丝6上,第一勾部4设置有两个,两个第一勾部4对称设置在固定支架1上。
22.通过多个牵引套2的设置,从多个位置牵引牙齿,再用合金丝6将牵引套2分成两组,通过两个第一勾部4和第二勾部5牵引,避免过多的勾部安装在牙齿上容易破损口腔皮肤的问题,且将牵引套2连接起来后,牵引套2间的力就能集中起来再分散到固定支架1上,从而使牙齿有更舒适的受力。
23.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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