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眼表染色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197173发布日期:2021-03-09 18:21阅读:121来源:国知局
一种眼表染色器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眼科临床检测用品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眼表染色器。


背景技术:

2.在眼科众多检查中,染色是最常用的检查眼表损害的方法之一,目前市场上用于眼表染色的产品是用滤纸浸上染色剂,干燥后制成产品进行灭菌,制成染色试纸。使用时先用液体润湿染色试纸,然后将染色试纸放入眼中使受伤的角膜染色。
3.该染色试纸使用滤纸制备,存在如下不足:(1)滤纸对眼表存在伤害;(2)放入眼睛染色后滤纸容易断在眼内;(3)生产工艺复杂、容易污染环境;(4)滤纸上颜色难以洗脱;(5)最终进入眼内的染料难以定量。


技术实现要素:

4.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种眼表染色器,以解决眼科临床眼表染色的难题,使用纱或线取代滤纸作为染色的载体,克服了滤纸载体带来的染色剂量少且难以洗脱的不足,使用固定装置可以对进入眼内的染料进行定量,可以快速、高效的实现对眼表的染色,且检测载体不易折断,不会对受试者眼表造成伤害,安全性高。
5.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6.一种眼表染色器,包括固定装置,固定装置内有容纳载体的空腔,固定装置的底部有容载体的伸入端穿过的通孔,载体的伸入端与所述固定装置的内顶壁抵接,载体的侧壁与固定装置的通孔的底部内壁抵接,所述载体为吸附有染料的纱或线,固定装置的顶部设有加液口,加液口与所述空腔、通孔连通。
7.进一步的,所述载体上吸附的染料为荧光素钠、丽丝胺绿、虎红中的一种或其中两种的组合。
8.当载体上仅吸附有荧光素钠时,荧光素钠对正常细胞不染色但是对受伤细胞的细胞质染色,制得的眼表染色器用于检查角膜受伤细胞的情况。
9.当载体上吸附丽丝胺绿或虎红中的一种时,对死亡细胞的细胞核染色,制得的眼表染色器用于检查结膜受伤细胞及死细胞的状态。
10.进一步的,所述的染料总含量为0.2-3mg
11.当所述的染料由两种染色剂组合时,其质量比优选为1:5至5:1之间。
12.进一步的,所述载体的材质为纯棉或混纺棉,其中棉含量为10%-100%。
13.进一步的,所述固定装置的下部为从上至下渐缩的锥形。
14.进一步的,所述固定装置的侧壁设有把手。
15.进一步的,所述载体的长度为1-10cm。
16.进一步的,所述固定装置的直径为0.1-2cm。
17.进一步的,所述固定装置的长度为1-10cm。
18.进一步的,所述固定装置的材质为金属或塑料
19.进一步的,所述加液口的内径从上至下逐渐减小。
20.一种眼表染色器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21.第一步:载体选择:裁切纱或线;
22.第二步:将染料配成水溶液,置入水槽中,载体依次经过水槽和干燥箱;
23.第三步:将干燥后的载体,放入固定装置中,即得眼表染色器。
24.进一步的,所述第二步中水槽的长度为20-40cm,干燥箱的长度为2m,载体的移动速度为2m/min。
25.进一步的,所述干燥箱的温度为150℃。
26.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眼表染色器具有以下优势:
27.(1)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眼表染色器,解决眼科临床眼表染色的难题,使用纱或线取代滤纸作为染色的载体,克服了滤纸载体带来的染色剂量少且难以洗脱的不足,使用固定装置可以对进入眼内的染料进行定量,可以快速、高效的实现对眼表的染色,且检测载体不易折断,不会对受试者眼表造成伤害,安全性高。
28.(2)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眼表染色器,使用固定装置来承载载体,并且在固定装置内溶解染料,使得进入眼内的染料可以定量,解决了眼表染色难以定量的难题。
29.(3)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眼表染色器,在纱或线载体上的染料易洗脱,使得负载在载体上的染料可以全部进入眼内,可用于定量检测。
30.(4)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眼表染色器,使用纱或线取代滤纸作为染色的载体,克服了滤纸载体带来的染色剂量少且难以洗脱的不足,尤其是针对两种以上染色剂混合染色时滤纸染色的效果差的不足。
31.(5)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眼表染色器,使用纱或线取代滤纸作为染色的载体,克服了现有检测技术中的不足,防止出现滤纸放入眼睛后容易断在眼内对角膜造成伤害的问题。
32.(6)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眼表染色器,操作简单,制备过程无污染,方便性、安全性更高。
附图说明
33.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34.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眼表染色器示意图。
35.附图标记说明:
36.1-载体;2-固定装置;3-加液口;4-把手。
具体实施方式
37.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38.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
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39.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40.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41.如图1所示,一种眼表染色器,包括固定装置2,固定装置2内有容纳载体1的空腔,固定装置2的底部有容载体1的伸入端穿过的通孔,载体1的伸入端与所述固定装置2的内顶壁抵接,载体1的侧壁与固定装置2的通孔的底部内壁抵接,所述载体1为吸附有染料的纱或线,固定装置2的顶部设有加液口3,加液口3与所述空腔、通孔连通。
42.本眼表染色器可以解决眼科临床眼表染色的难题,使用纱或线取代滤纸作为染色的载体1,克服了滤纸载体1带来的染色剂量少且难以洗脱的不足,使用固定装置2可以对进入眼内的染料进行定量,可以快速、高效的实现对眼表的染色,且检测载体1不易折断,不会对受试者眼表造成伤害,安全性高。
43.所述载体1上吸附的染料为荧光素钠、丽丝胺绿、虎红中的一种或其中两种的组合。
44.当载体1上仅吸附有荧光素钠时,荧光素钠对正常细胞不染色但是对受伤细胞的细胞质染色,制得的眼表染色器用于检查角膜受伤细胞的情况。
45.当载体1上吸附丽丝胺绿或虎红中的一种时,对死亡细胞的细胞核染色,制得的眼表染色器用于检查结膜受伤细胞及死细胞的状态。
46.所述的染料总含量为0.2-3mg。
47.当所述的染料由两种染色剂组合时,其质量比优选为1:5至5:1之间。
48.所述载体1的材质为纯棉或混纺棉,其中棉含量为10%-100%。
49.使用纱或线取代滤纸作为染色的载体1,克服了滤纸载体1带来的染色剂量少且难以洗脱的不足。尤其是针对两种以上染色剂混合染色时滤纸染色的效果差的不足。
50.使用纱或线取代滤纸作为染色的载体1,克服了现有检测技术中的不足,防止出现滤纸放入眼睛后容易断在眼内对角膜造成伤害的问题。
51.在纱或线载体1上的染料易洗脱,使得负载在载体1上的染料可以全部进入眼内,可用于定量检测。
52.所述固定装置2的下部为从上至下渐缩的锥形。
53.使用固定装置2来承载载体1,并且在固定装置2内溶解染料,使得进入眼内的染料可以定量,解决了眼表染色难以定量的难题。
54.固定装置2的下部为从上至下渐缩的锥形,更有利于固定装置2的下部卡紧或夹紧载体1,防止载体1掉落。
55.所述固定装置2的侧壁设有把手4。
56.把手4有利于操作人员操作,防止在向固定装置2内滴加液体时固定装置2掉落或者倾斜,不利于后续检测的实施。
57.所述载体1的长度为1-10cm。
58.所述固定装置2的直径为0.1-2cm。
59.所述固定装置2的长度为1-10cm。
60.所述固定装置2的材质为金属或塑料。
61.所述加液口3的内径从上至下逐渐减小。
62.加液口3的内径从上至下逐渐减小,防止在加液过程中出现液体的外溅,污染周围环境。
63.本眼表染色器可按如下步骤进行制备:
64.第一步:载体1选择:裁切纱或线;
65.第二步:将染料配成水溶液,置入水槽中,载体1依次经过水槽和干燥箱;
66.第三步:将干燥后的载体1,放入固定装置2中,即得眼表染色器。
67.所述第二步中水槽的长度为20-40cm,干燥箱的长度为2m,载体1的移动速度为2m/min。
68.所述干燥箱的温度为150℃。
69.本眼表染色器可以提前按照上述操作步骤制备并安装好,并使用独立包装保存,使用时打开包装即可使用,防止出现载体1的污染,进而对眼表造成损伤;或者可以在使用前按照上述步骤制备并安装好染色器,再立即使用,避免载体1长时间暴露于外部环境。
70.具体使用过程:
71.打开包装,手持把手4,将载体1的伸出端放入受试者眼睑,向加液口3中加入3-5滴无菌水/生理盐水/灌注液。然后液体将吸附于载体1上的染料溶解并向固定装置2底部方向流动,这样已经溶解在液体中的染料会沿着载体1逐渐向下流动,直至将流下的液体滴入眼内,眨眼两三次,眼表染色完成。
72.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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