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医用微骨折器械,其特征在于,包括多个微骨折器,以及可与每个微骨折器可拆卸连接的手柄(3),所述微骨折器包括连接部(2)和固定于连接部(2)一端的使软骨下骨产生微骨折的功能部(1),所述连接部(2)包括连接杆,所述连接杆依次包括固连段(6)、中段和螺纹段(7),所述固连段(6)与功能部(1)固连,所述手柄(3)与连接部(2)相对的一端开设有与螺纹段(7)配合的螺纹孔(10),所述中段的外壁上设有便于人工将螺纹段(7)旋入螺纹孔(10)中的辅助部(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医用微骨折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部(8)包括多个大体沿径向向外延伸的凸块,多个凸块沿连接杆的圆周方向间隔均布。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医用微骨折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部(8)靠近螺纹段(7)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医用微骨折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微骨折器包括与固连段(6)固连的基座(5),以及设于基座(5)背离固连段(6)一侧侧壁面上多个穿刺锥(4)。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医用微骨折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5)侧壁面的几何中心设有一个穿刺锥(4),其余穿刺锥(4)分布在至少一个以基座(5)侧壁面的几何中心为中心的正多边形的顶点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医用微骨折器械,其特征在于,多个微骨折器根据型号分为第一微骨折器、第二微骨折器……、第m微骨折器、……和第n微骨折器,第一至第n微骨折器的正多边形数量逐级递增,其中,第m微骨折器的多个正多边形沿基座(5)侧壁面的几何中心径向间隔布置,多个正多边形的边数由内向外递增。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医用微骨折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穿刺锥(4)包括与基座(5)固连的圆柱部,以及设于圆柱部上的圆锥部。
8.根据权利要求1-3、5-7任一项所述的医用微骨折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3)包括柄部(9)和套设于柄部(9)上的防滑胶套(11),所述防滑胶套(11)的外表面设有防滑纹(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