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液体空气清新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772108发布日期:2021-07-06 21:06阅读:112来源:国知局
一种液体空气清新器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空气清新器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液体空气清新器。


背景技术:

2.空气是人类生存的重要环境因素之一,如果空气中有较强的异味会使人产生不适感,影响人的心情。人们为了消除室内异味,通常会喷气雾空气清新剂或消毒剂,采用这种方式进行空气消毒或除异味,都是间歇性的,即只在喷散一段时间内有效,不能使其效力长久保持;但是,如果采用开放式的固体空气清新用品,又很难在不需要时将其很好保存,往往会使得固体清新用品在开封后就会很快自然挥发完,不方便按照用户的意愿在不需要将其封存。
3.基于此,本实用新型设计了一种液体空气清新器,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液体空气清新器,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液体空气清新器,包括外壳和四个活动块,所述外壳包括四个插孔和一个添加管;所述添加管设置在外壳上端面并与外壳内部的液体腔连通,所述添加管还配有封口塞;所述四个插孔平行设置并沿垂直于外壳侧壁的方向贯穿外壳;所述四个插孔底部均设置有连通外壳内部液体腔的连接口;所述活动块包括一个外框,外框内部设置有挥发棉,挥发棉连接有引线并从外框底部设置的小孔中引出。
6.优选的,所述添加管外部呈圆柱形,且内部中空。
7.优选的,所述活动块呈长方体状。
8.优选的,所述活动块的大小和形状与插孔的大小和形状相匹配。
9.优选的,所述连接口呈长方形。
10.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1.通过设置插孔和活动块,可以根据具体的使用需求,通过推出或者推回活动块从而实现空气清新器挥发作用的启闭,从而在不需要使用时较好地减少内部空气清新剂的消耗。
附图说明
12.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3.图1为本实施例整体结构示意图;
14.图2为本实施例外壳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15.图3为本实施例活动块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16.图4为本实施例外壳侧面示意图;
17.图5为本实施例沿图4中a

a’处剖开的剖面示意图。
18.附图中,各标号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19.1、外壳;101、插孔;102、连接口;103、液体腔;104、添加管;105、封口塞;2、活动块;201、外框;202、挥发棉;203、引线。
具体实施方式
20.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1.请参阅图1

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液体空气清新器,包括外壳1和四个活动块2,所述外壳1包括四个插孔101和一个添加管104;所述添加管104设置在外壳1上端面并与外壳1内部的液体腔103连通,所述添加管104还配有封口塞105;所述四个插孔101平行设置并沿垂直于外壳1侧壁的方向贯穿外壳1;所述四个插孔101底部均设置有连通外壳1内部液体腔103的连接口102;所述活动块2包括一个外框201,外框201内部设置有挥发棉202,挥发棉202连接有引线203并从外框201底部设置的小孔中引出。
22.优选的,所述添加管104外部呈圆柱形,且内部中空。
23.优选的,所述活动块2呈长方体状。
24.优选的,所述活动块2的大小和形状与插孔101的大小和形状相匹配。
25.优选的,所述连接口102呈长方形。
26.本实施例的一个具体应用为:本实施例中外壳1采用金属材质,外框201也采用金属材质,四个活动块2分别插入四个插孔101内,同时,使挥发棉202所连接的引线203通过连接口102插入液体腔103中,液体空气清新剂通过添加管104加入液体腔103内,然后用封口塞105封口。
27.液体空气清新剂会在毛细作用下经由引线203进入挥发棉202,使用时,只需将活动块2的一部分推出插孔101,露出的部分就会向外散发空气清新剂,从而清新空气;用户可以通过调节活动块2的推出数量和推出的大小来调节空气清新剂的挥发程度;在不需要挥发时,用户可以将活动块2推回到插孔101中,从而减少空气清新剂的挥发,起到封存空气清新剂的作用。
28.综上,通过设置插孔101和活动块2,可以根据具体的使用需求,通过推出或者推回活动块2从而实现空气清新器挥发作用的启闭,从而在不需要时较好地减少内部空气清新剂的消耗。
29.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同轴”、“底部”、“一端”、“顶部”、“中部”、“另一端”、“上”、“一侧”、“顶部”、“内”、“前部”、“中央”、“两端”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30.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设置”、“连接”、“固定”、“旋接”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1.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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