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具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消化内科胃管及消化内科洗胃器。
背景技术:
目前医院的医生在对病人进行胃部检查时,需要插入胃管进行检查,为了使得胃管具有进液和排液的功能,常常把胃管分成两个腔室,实现进液和排液同步进行,提高洗胃的效率,现有的胃管虽然解决了上述的问题,但是胃管在洗胃时,容易导致人们反胃,产生呕吐现象,胃管虽然具有排液腔室,由于呕吐物无法全部流进排液腔室,导致呕吐物依然沿着食道从口腔内吐出,影响医生正常的洗胃。
为此,申请号为cn2019214956752的专利文献公开了一种新型消化内科用胃管装置,涉及医疗设备技术领域,其包括插入管,所述插入管的底端与圆球的上表面相连通,所述插入管的内部设置有隔膜,且隔膜的下表面与圆球内壁的下表面固定连接,且圆球的左右两侧面均开设有通孔,所述插入管表面的下方设置有气囊。该胃管装置通过在插入管的管壁上增设气囊以避免呕吐物沿食道从患者的口腔内吐出。然而,该胃管装置将用于向气囊通气的连接管直接设置在插入管的表面,使得胃管的体积变大,而在插入患者的体内时,胃管体积越大对患者造成的不适越严重。因此,有必要设计一种在不增加插入管体积的情况下也能阻止呕吐物从口腔内吐出的胃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消化内科胃管,其在不增加插入管体积的情况下也能实现阻止呕吐物由患者的口腔吐出。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消化内科用洗胃器,其采用了新设计的消化内科胃管。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方面,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消化内科胃管,包括插入管、气囊a和气管,所述插入管一端设为插入端,靠近所述插入端的所述插入管的外壁上套设有气囊b,所述插入管的内壁设有引气通道,所述引气通道与所述气囊b的内部连通,所述气囊a通过所述气管与所述引气通道连通。
本实用新型是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将现有技术中的连接管直接变为引气通道,并将引气通道直接设置在插入管的内壁中,这样既可实现在不增加插入管插入患者体内的部分的体积的基础上,也能通过气囊来封堵患者的食道,使得插入管在插入患者体内时使得患者更加舒适。
可选的,所述插入管内部沿其长度方向设有分隔件,所述分隔件将所述插入管内部分隔为进液腔和出液腔,所述分隔件靠近所述插入端的一端与所述插入端的内底面之间预留有间隙,所述插入端开设有多个与所述插入管内部连通的通道。
可选的,所述进液腔内部设有至少一个过滤网。
可选的,所述插入端呈弧形结构,多个所述通道均匀设置于所述插入端。
可选的,所述分隔件的侧壁为弧形的凹面。
可选的,还包括进液管,所述进液管一端与所述进液腔连通,其另一端连接有进液容器;所述进液管上设置有流量控制器。
可选的,所述进液容器的外壁设有刻度线。
另一方面,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消化内科用洗胃器,该洗胃器包括如上述所述的消化内科胃管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优点和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在插入管的内壁设置与气囊b连通的引气通道,从而实现在不增加插入管的体积的情况下,也能利用气囊b的扩张来封堵患者的食道,使得插入管在插入患者体内时,患者感觉更加舒适。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提供的消化内科胃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a向剖视图。
图标:1-插入管,101-插入端,102-进液腔,103-出液腔,104-通道,2-气囊a,3-气管,4-气囊b,5-引气通道,6-分隔件,7-过滤网,8-进液管,9-进液容器,10-流量控制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
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若出现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申请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若出现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实施例
请参照图1,一种消化内科胃管,包括插入管1、气囊a2和气管3,插入管1一端设为插入端101,靠近插入端101的插入管1的外壁上套设有气囊b4,插入管1的内壁设有引气通道5,引气通道5与气囊b4的内部连通,气囊a2通过气管3与引气通道5连通,同样,与现有技术相同的是,气管3上也设置有阀门(图中未示出)。
与现有技术的工作原理相同,在进行操作时,医护人员先将插入管1的插入端101从患者的口腔插入至患者体内的预定位置,打开阀门,并通过挤压气囊a2向气囊b4充气,随着气囊b4不断的充气膨胀,最终气囊b4的外表面与患者食道内壁贴合,此时将患者的食道封堵住,随后关闭阀门,保持气囊b4为膨胀状态,开始进行洗胃操作。待洗胃操作完成后,再次打开阀门,将气囊b4中的气体排出,气囊b4收缩后将插入管1从患者的体内取出即可。
由此可见,本实施例是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将现有技术中的连接管直接变为引气通道5,并将引气通道5直接设置在插入管1的内壁中,这样既可实现在不增加插入管1插入患者体内的部分的体积的基础上,也能通过气囊来封堵患者的食道,使得插入管1在插入患者体内时使得患者更加舒适。
同时,现有技术中的胃管内部设置的隔膜虽然将插入管1分隔为了两个腔室,但该胃管的两个腔室是独立的,当插入管1插入患者胃部后,与注液腔和排液腔连通的通孔始终朝向一个方向,而通常洗胃时需要对四周的胃壁,这就使得现有技术中胃管不能很好的将清洗液输送至患者胃部四周或将患者胃部四周的废液排出,使用效果不佳。为此,本实施例中,上述插入管1内部沿其长度方向设有分隔件6,分隔件6将插入管1内部分隔为进液腔102和出液腔103,分隔件6靠近插入端101的一端与插入端101的内底面之间预留有间隙,插入端101开设有多个与插入管1内部连通的通道104。通过该设计使得进液腔102和出液腔103在插入管1的插入端101处于连通状态,且同时在插入端101开设多个通道104,由此,从进液腔102进入的清洗液在达到插入端101后能够从插入端101四周分布的通道104中排出,使得清洗液能够尽可能的达到患者胃部待清洗位置的各个部位;反之,在进行排液时,也能尽可能的将患者胃部四周的废液从出液腔103排出。同时,为了使得进液腔102和出液腔103的横截面积尽可能的大,保证清洗液和废液正常流动。请参照图2,上述分隔件6的侧壁为弧形的凹面,从而实现增大进液腔102和出液腔103的横截面积。
此外,考虑到由于进液腔102和出液腔103在插入端101处连通,在进行排液操作时,废液中参杂的大颗粒杂质可能进入到进液腔102并粘附进液腔102的内壁上,对进液腔102造成污染。为此,在本实施例中,上述进液腔102内部设有至少一个过滤网7。通过设置过滤网7能够使得大颗粒杂质无法进入进液腔102内,保证进液腔102不受污染。在本实施例中,考虑到实际成本,过滤网7设置为一个,且该过滤网7设置在进液腔102的末端。
同样为了使得插入管1在插入患者体内时,插入端101不对患者的食道壁等组织造成伤害,上述的插入端101呈弧形结构,同时,多个通道104均匀设置于插入端101,从而使得清洗液从插入端101出去时能够更加均匀。
此外,为了便于在添加清洗液时医护人员能够更好的控制清洗液的用量,本实施例的胃管还包括进液管8,进液管8一端与进液腔102连通,其另一端连接有进液容器9;进液管8上设置有流量控制器10。在添加清洗液前,先将清洗液加入至进液容器9中,随后通过打开流量控制器10至合适位置,使得清洗液沿进液管8后进入进液腔102,而医护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利用流量控制器10来随时调节清洗液的流量大小,方便快捷。同时为了能够让医护人员能够更加精度控制清洗液的加入量,上述的进液容器9为透明容器,且进液容器9的外壁设有刻度线。这样,在添加清洗液时,医护人员只需要参照刻度线即可实时控制添加的清洗液的量。
另一方面,本实施例还提供一种消化内科用洗胃器,该洗胃器在现有洗胃器的基础上,将其用到的胃管改换为上述所述的消化内科胃管,从而使得洗胃操作更加顺畅,患者的感觉也更加的舒适。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