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消毒机器人内部组件,尤其涉及一种用于环境消毒机器人的可更换电池机构。
背景技术:2.现有技术中,对于封闭空间的消毒,大多是通过通风进行新鲜空气流通,然而,对于如流感病毒蔓延的情况下,不利于采用通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现有技术中,采用空气净化器进行空气处理,首先,空气净化器的效率比较低,而且空气净化器不能解决物体表面附着的病菌,还有采用人工喷洒消毒药剂,然而,消毒药剂喷洒在物体表面,必然残留药物,不仅不健康,而且难以打扫,工作繁琐,因此,设计了采用紫外线灯进行照射,并自动行走的消毒机器人,但现有技术中的消毒机器人在电量使用完毕后需要进行充电,充电时间较长,使得消毒机器人不能连续工作,但电池较为笨重,拆装较为困难,因此,存在改进空间。
技术实现要素: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种用于环境消毒机器人的可更换电池机构。
4.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按照以下技术方案实施的:
5.本实用新型包括底盘、电池、电池限位板、电池固定架,所述电池固定架为两个,两个所述电池固定架位于所述电池后端的两侧,两个所述电池的下端与所述底盘之间固定连接,所述电池的上端和后端均设置有朝向电池方向的挡边,所述电池限位板为两个,两个所述电池限位板位于所述电池前端的两侧,两个所述电池限位板的下端与所述底盘之间固定连接。
6.作为改进,所述底盘的下端位于所述电池的位置设置有电池散热窗,所述电池散热窗为多个,多个所述电池散热窗均匀分布与所述电池的下方。
7.优选的,所述电池散热窗为贯穿所述底盘的腰型槽结构。
8.进一步,所述底盘的外围设置有驱动机构壳体,所述驱动机构壳体上设置有电池拆装门板,所述电池拆装门板与所述驱动机构壳体之间可开闭连接,所述驱动机构壳体设置于安装所述电池的位置。
9.作为改进,所述电池的外端侧面上设置有电池拉手,所述电池拉手与所述电池之间固定连接。
10.进一步,所述驱动机构壳体上设置有消毒机器人本体,所述消毒机器人本体的侧边设置有紫外线消毒窗,所述消毒机器人本体的上端设置有控制系统,所述消毒机器人本体的另一侧边设置有扶手。
11.进一步,所述驱动机构壳体上设置有多个障碍物传感器,每个所述障碍物传感器与所述控制系统电性连接。
12.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3.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用于环境消毒机器人的可更换电池机构,与现有技术相比,本
实用新型通过电池限位板、电池固定架对电池进行固定,且电池在电池限位板和电池固定架支架能够滑动,根据需要可以设置滑轨、辊轴等,使得电池更加容易被拉出进行更换,且电池限位板和电池的结构能够使得电池固定牢固、稳定,并且容易取出更换,多个电池交替使用,使得消毒机器人能够连续工作,具有推广应用的价值。
附图说明
14.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15.图2是本实用新型拆除电池的结构示意图;
16.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外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17.下面结合附图以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在此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以及说明用来解释本实用新型,但并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18.如图1
‑
2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底盘8、电池12、电池限位板9、电池固定架10,所述电池固定架10为两个,两个所述电池固定架10位于所述电池12后端的两侧,两个所述电池12的下端与所述底盘8之间固定连接,所述电池12的上端和后端均设置有朝向电池12方向的挡边,所述电池限位板9为两个,两个所述电池限位板9位于所述电池12前端的两侧,两个所述电池限位板9的下端与所述底盘8之间固定连接。
19.根据需要,可以在电池固定架的内侧设置滑轨或辊轴,能够使得电池更容易被取出,当电池推入时,被电池固定架朝向内侧的挡边固定住,通过三角形结构的电池限位板将电池的前端两侧固定,使得电池不易晃动。
20.作为改进,所述底盘8的下端位于所述电池12的位置设置有电池散热窗11,所述电池散热窗11为多个,多个所述电池散热窗11均匀分布与所述电池12的下方。
21.优选的,所述电池散热窗11为贯穿所述底盘8的腰型槽结构。
22.电池在使用时,会发热,因此,在底盘安装电池的位置设置散热孔,以利于电池的散热。
23.如图1
‑
3所示:所述底盘8的外围设置有驱动机构壳体5,所述驱动机构壳体5上设置有电池拆装门板6,所述电池拆装门板6与所述驱动机构壳体5之间可开闭连接,所述驱动机构壳体5设置于安装所述电池12的位置。
24.作为改进,所述电池12的外端侧面上设置有电池拉手13,所述电池拉手13与所述电池12之间固定连接。设置电池拉手更利于电池的更换。
25.进一步,所述驱动机构壳体5上设置有消毒机器人本体1,所述消毒机器人本体1的侧边设置有紫外线消毒窗3,所述消毒机器人本体1的上端设置有控制系统2,所述消毒机器人本体1的另一侧边设置有扶手4。
26.进一步,所述驱动机构壳体5上设置有多个障碍物传感器7,每个所述障碍物传感器7与所述控制系统2电性连接。
27.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不限于上述具体实施例的限制,凡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出的技术变形,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