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可视鼻肠管。
背景技术:2.营养支持是重症患者综合治疗策略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研究表明,肠内营养有助于维护肠黏膜细胞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维持胃肠道正常菌群的生长,促进胃肠蠕动及胆囊收缩,维持肠道屏障,减少细菌易位,刺激某些激素、酶的合成,促进免疫球蛋白a等免疫物质的分泌。重症患者通常伴有胃肠道动力障碍,例如胃窦部动力低、胃排空延迟和肠蠕动减慢等,导致胃潴留及反流,甚至误吸,因此,在治疗早期置入鼻肠管对治疗尤为重要。但是鼻空肠管的放置较为困难。目前常规鼻空肠管放置分为手术和非手术方法,手术放置常常用于胸腹部手术患者,医生在手术中直接放置;非手术法主要是凭借护士的经验,同时借助听诊器和ph试纸辅助放置,最终通过x光片来最终确定其具体放置位置。这种放置方式时间长、患者在放置过程中较为痛苦,同时放置时的失败率相对较高,因此患者的配合度较低。
3.为了解决传统的鼻肠管放置成功率低的问题,提高其成功率,因此需要研发一种新型的具有可视系统的鼻肠管。
技术实现要素: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可视鼻肠管,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鼻肠管放置成功率偏低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诸多技术方案中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能产生的诸多技术效果详见下文阐述。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
6.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可视鼻肠管,包括呈双腔导管结构的鼻肠管,所述鼻肠管包括用于输送营养素的第一套管以及用于传输所述鼻肠管一端影像的第二套管,所述第一套管和所述第二套管沿同一方向延伸设置且所述第二套管与所述第一套管至少一端对齐;
7.所述第一套管内穿设有导丝,在将所述鼻肠管插入人体内时,所述导丝用于引导所述鼻肠管的移动方向;所述第二套管位于所述导丝延伸方向上的一端安装有摄像头,另一端安装有数据处理设备,所述摄像头与所述数据处理设备相连通。
8.该鼻肠管包括两个内部相互隔绝的第一套管和第二套管,其中第一套管中设置有导丝,可以帮助引导鼻肠管移动,第二套管上设置有摄像头和数据处理设备,通过数据处理设备能够实时观测摄像头所拍摄到的画面,从而帮助操作人员了解鼻肠管前端的实际位置,从而辅助提高鼻肠管插管的成功率。
9.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实用新型还可以做如下改进。
10.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摄像头处固定设置有一光源。
11.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摄像头与所述数据处理设备通过数据通道连通,所述数据通道为光纤或者数据线。
12.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摄像头与所述数据处理设备通过无线传输模块相连通。
13.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还包括密封帽,所述密封帽与所述第二套管的外侧可拆卸连接。
14.当将密封帽安装在第二套管上时能够实现对第二套管端部的密封处理,从而保证第二套管内处于洁净环境,避免污染。
15.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导丝的长度不小于所述第一套管的长度,其前端设置有钝部,后端设置有握持部。
16.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一套管与所述第二套管并排设置。
1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该鼻肠管还包括套设在所述第一套管和第二套管外周侧的外管。
1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二套管位于所述第一套管内且两者之间存在供营养素通过的间隙。
19.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该鼻肠管的最大宽度为3
‑
4mm。
20.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视鼻肠管,该鼻肠管内包括两个管路相互独立的第一套管和第二套管,其中第一套管内设置有用于引导鼻肠管移动的导丝,第二套管内安装有用于实时拍摄鼻肠管端部位置的摄像头,操作人员能够通过该摄像头方便的观察到鼻肠管的具体位置,从而帮助操作人员调节导丝以提高鼻肠管插管的成功率,降低患者在鼻肠管插入时的痛苦。
附图说明
21.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2.图1是本实用新型可视鼻肠管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23.图2是图1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24.图3是本实用新型可视鼻肠管的第二种结构示意图;
25.图4是本实用新型可视鼻肠管的第三种结构示意图;
26.图5是本实用新型中第二套管的结构示意图。
27.图中:1、第一套管;2、第二套管;3、导丝;4、摄像头;5、光源;6、密封帽;7、外管。
具体实施方式
28.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得到的所有其它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所保护的范围。
29.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
“
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设备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30.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视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1.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可视鼻肠管的整体结构示意图;从图中能够看到,该鼻肠管整体为条形结构,其一端固定设置有摄像头,另一端插设有导丝。
32.附图2是图1的剖面结构示意图;可以看出,该鼻肠管包括外管、第一套管和第二套管,其中第一套管和第二套管均位于外管内部且并排设置,其中第一套管内设置有导线,第二套管用于放置摄像头。
33.附图3是本实用新型可视鼻肠管的第二种结构示意图;与图1相比,此时第一套管和第二套管外侧相互贴合设置。
34.附图4是本实用新型可视鼻肠管的第三种结构示意图;从图中可以看出,此时第二套管位于第一套管内且两者之间存在供营养素通过的间隙。
35.附图5是本实用新型中第二套管的结构示意图,此时可以看到第二套管的两端分别设置有摄像头和密封盖,其中摄像头的两侧分别固定设置有光源。
36.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具体说明。
37.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视鼻肠管,该鼻肠管整体呈条形结构,其内部设置有至少两个互不相通的导管结构,分别为第一套管1和第二套管2,其中第一套管1用于输送营养素,第二套管2用于固定能够拍摄并传输鼻肠管一端的影像的摄像头4。
38.具体的,第一套管1和第二套管2沿同一方向延伸设置且第一套管1与第一套管1的至少一端对齐设置,其中对齐的一侧用于经鼻孔插入肠道组织内。第一套管1内穿设有导丝3,在将鼻肠管插入人体内时,导丝3用于引导鼻肠管的移动方向;第二套管2位于导丝3延伸方向上的一端安装有摄像头4,另一端安装有数据处理设备,摄像头4与数据处理设备相连通。
39.该鼻肠管包括两个内部相互隔绝的第一套管1和第二套管2,其中第一套管1中设置有导丝3,可以帮助引导鼻肠管移动,第二套管2上设置有摄像头4和数据处理设备,通过数据处理设备能够实时观测摄像头4所拍摄到的画面,从而帮助操作人员了解鼻肠管前端的实际位置,从而辅助提高鼻肠管插管的成功率。
40.为了保证位于第二套管2内的摄像头4能够清晰的进行拍摄,除了设置该摄像头4为广角鱼眼摄像头4以外,还需要在摄像头4处固定设置有一光源5,这一光源5能够提供环境光,使得相应的组织结构能够被摄像头4清晰的拍摄记录下来。
41.另外,该摄像头4与数据处理设备可以通过数据通道进行连通,也可以采用无线连接的方式通过无线传输模块相连通。当采用数据通道相连通时,此时第二套管2的长度不短于第一套管1,相应的与摄像头4相连的数据通道穿过第二套管2与数据处理设备相连。
42.具体的,该数据通道可以是光纤或者数据线。
43.为了避免第二套管2没有安装摄像头4的一端被污染,可以该该处安装密封帽6,需要注意的是密封帽6与第二套管2可拆卸连接,当密封帽6被安装在第二套管2上时,能够实现对第二套管2的密封,避免外界污染物经第二套管2进入鼻肠管内,其结构如图5所示。
44.在鼻肠管置入过程中,为了方便操作,往往需要通过导丝3来控制鼻肠管前端的移动,具体的,该导丝3的长度不小于第一套管1的长度,其前端设置有钝部,后端设置有握持部。
45.上述描述中的可视鼻肠管中的第一套管1与第二套管2并排设置,其整体结构如图3所示;另外,为了保证鼻肠管的整体结构的完整性,作为可选的实施方式,可以设置该鼻肠管还包括一外管7,该外管7套设在第一套管1和第二套管2的外周侧,其结构如图1
‑
2所示。需要注意的是,此时第一套管1与第二套管2可以相互贴合设置,也可以作为两个独立的组件分别插设在外管7内。
46.另外,由于第一套管1与第二套管2内部相互独立、互不连通,因此也可以设置第二套管2位于第一套管1内且两者之间存在供营养素通过的间隙,此时其结构如图4所示。
47.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该鼻肠管需要经鼻部插入肠道组件内,因此设置该鼻肠管的最大宽度为3
‑
4mm。
48.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