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适用于药理学、毒理学、基础医学等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动物实验保定装置。
背景技术:2.大白鼠或/和小白鼠是一种常用的实验动物,其在药理学、药物安全评价、基础医学研究中应用非常广泛,而在实验过程中,尾静脉注射使其常常经过的过程,而尾静脉注射关键是动物的保定问题,目前现有的保定措施很多、也有很多专利产品。但是现有的保定装置操作比较复杂,而且无法适用不同体型的白鼠。
技术实现要素:3.为了解决现有的保定装置无法适用不同体型的白鼠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动物实验保定装置。
4.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动物实验保定装置,包括固定罩;所述固定罩包括第一罩体、第二罩体和至少一个第三罩体;
5.所述第三罩体可拆卸的安装于所述第一罩体和所述第二罩体之间;远离所述第三罩体的所述第一罩体的端面开设有尾部预留孔;远离所述第三罩体的所述第二罩体的端面开设有头部预留孔。
6.对本实用新型的动物实验保定装置进一步改进之处在于,所述第三罩体与所述第一罩体或/和所述第二罩体之间形成透气缝。
7.对本实用新型的动物实验保定装置进一步改进之处在于,所述固定罩还包括连接件,所述第三罩体通过所述连接件分别与所述第一罩体和所述第二罩体可拆卸连接。
8.对本实用新型的动物实验保定装置进一步改进之处在于,当所述第三罩体的数量至少为两个时,所述第三罩体之间通过所述连接件可拆卸连接。
9.对本实用新型的动物实验保定装置进一步改进之处在于,所述连接件包括插杆和插孔;
10.背离所述尾部预留孔的所述第一罩体的端面上设有插孔,背离所述头部预留孔的所述第二罩体的端面也设有插孔;相应的所述第三罩体的前端设有用于与所述第一罩体可拆卸连接的插杆;所述第三罩体的后端设有用于与所述第二罩体可拆卸连接的插杆。
11.对本实用新型的动物实验保定装置进一步改进之处在于,还包括操作面板和铰接件;
12.所述第一罩体的右侧和所述第二罩体的右侧均通过所述铰接件与所述操作面板铰接使所述固定罩扣在所述操作面板上以形成用于放置动物的容纳腔。
13.对本实用新型的动物实验保定装置进一步改进之处在于,还包括卡接件,当所述固定罩扣在所述操作面板上时,所述固定罩通过所述卡接件与所述操作面板可拆卸连接。
14.对本实用新型的动物实验保定装置进一步改进之处在于,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吸
盘式固定底座,所述吸盘式固定底座与所述操作面板的底面连接。
15.与现有技术相比,采用上述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6.在使用本实施例的动物实验保定装置时,用户将白鼠置于固定罩内,同时用户将白鼠的尾巴从尾部预留孔拉出固定罩,此时就可以对白鼠实施尾部静脉注射,因为白鼠的尾部被认为拉扯,所以白鼠会自动朝向背离尾部预留孔的位置奔跑,白鼠的头部会从头部预留孔穿出,而且即使白鼠的头部不会从头部预留孔穿出,头部预留孔也起到通气的作用,确保在固定罩内的白鼠能够自由呼吸。
17.因为第三罩体可拆卸的安装于第一罩体和第二罩体之间,所以可以通过安装第三罩体与否来改变固定罩的容积,以适应不同体型的白鼠,有效的解决了现有的保定装置无法适用不同体型的白鼠的问题。
附图说明
18.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动物实验保定装置的一种固定罩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19.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动物实验保定装置的另一种固定罩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20.图3是图1的固定罩在左视视觉下的剖视示意图;
21.图4是固定罩的第一罩体在主视视觉下的剖视示意图;
22.图5是固定罩的第二罩体在主视视觉下的剖视示意图;
23.图6是固定罩的第三罩体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24.图7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动物实验保定装置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25.图中:1、固定罩;2、操作面板;3、铰接件;4、吸盘式固定底座;11、第一罩体;12、第二罩体;13、第三罩体;14、连接件;15、透气缝;111、尾部预留孔;121、头部预留孔;141、插杆;142、插孔。
具体实施方式
26.为了能够更清楚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等,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的详细描述。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技术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27.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其他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他方式来实施,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28.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中心”、“上”、“下”、“前”、“后”、“左”、“右”、“轴向”、“径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9.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30.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
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式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1.如图1-图6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动物实验保定装置,包括固定罩1;固定罩1包括第一罩体11、第二罩体12和至少一个第三罩体13;第三罩体13可拆卸的安装于第一罩体11和第二罩体12之间;远离第三罩体13的第一罩体11的端面开设有尾部预留孔111;远离第三罩体13的第二罩体12的端面开设有头部预留孔121。
32.在使用本实施例的动物实验保定装置时,用户将白鼠置于固定罩1内,同时用户将白鼠的尾巴从尾部预留孔111拉出固定罩1,此时就可以对白鼠实施尾部静脉注射,因为白鼠的尾部被人为拉扯,所以白鼠会自动朝向背离尾部预留孔111的方向奔跑,白鼠的头部会从头部预留孔121穿出,即使白鼠的头部不会从头部预留孔121穿出,头部预留孔121也起到通气的作用,确保在固定罩1内的白鼠能够自由呼吸。
33.因为第三罩体13可拆卸的安装于第一罩体11和第二罩体12之间,所以可以通过安装第三罩体13与否来改变固定罩1的容积,以适应不同体型的白鼠,有效的解决了现有的保定装置无法适用不同体型的白鼠的问题。
34.例如,若白鼠的体型较小,仅仅由第一罩体11和第二罩体12形成的固定罩1就可以将白鼠容纳,那么就不用将第三罩体13安装在第一罩体11和第二罩体12之间。
35.若白鼠的体型较大,那么就需要在第一罩体11和第二罩体12之间安装第三罩体13,以增加固定罩的容积。
36.在具体实施例中,第三罩体13的数量根据白鼠体型来确定,若白鼠的体型较大,则设置多个第三罩体13,且多个第三罩体13之间也是可拆卸连接。
37.在本实施例中,第三罩体13与第一罩体11或/和第二罩体12之间形成透气缝15,目的是为了增加固定罩1内的空气流动。
38.在本实施例中,固定罩1还包括连接件14,第三罩体13通过连接件14分别与第一罩体11和第二罩体12可拆卸连接。
39.当需要用到第三罩体13时,将第三罩体13通过连接件14分别与第一罩体11、第二罩体12可拆卸连接。
40.如图3-图6所示,在本实例中,连接件14包括插杆141和插孔142;
41.背离尾部预留孔111的第一罩体11的端面上设有插孔142,背离头部预留孔121的第二罩体12的端面也设有插孔142;相应的第三罩体13的前端设有用于与第一罩体11可拆卸连接的插杆141;第三罩体13的后端设有用于与第二罩体12可拆卸连接的插杆141。
42.因为第一罩体11、第二罩体12、第三罩体13之间是通过插孔和插杆可拆卸连接的,所以当第一罩体11和第二罩体12固定时,为了确保第三罩体13的安装,所以第三罩体13与第一罩体11、第二罩体12之间存在透气缝15,即透气缝的作用不仅是为了透气,而且还是为了方便安装第三罩体13。
43.如图7所示,在本实施例中,还包括操作面板2和铰接件3;
44.第一罩体11的右侧和第二罩体12的右侧均通过铰接件3与操作面板2铰接使固定罩1扣在操作面板2上以形成用于放置动物的容纳腔。
45.若是小型白鼠,则不需要在第一罩体11和第二罩体12之间安装第三罩体13;反之,则需要安装。
46.将白鼠放置在操作面板2上的能够与固定罩1形成容纳腔的位置,然后手动拉住尾巴,并将固定罩1扣在操作面板2上,此时是白鼠置于容纳腔内,同时白鼠的尾巴通过尾部预留孔露在外面,便于用户给白鼠的尾巴注射。
47.例如,当不需要使用第三罩体13时,用户需要将第一罩体11从操作面板2上拆卸来,然后将拆卸下的第一罩体11紧邻所述第二罩体12重新安装在操作面板2上,此时第一罩体11和第二罩体12重新构成一个容积较小的固定罩1。
48.在本实施例中,还包括卡接件,当固定罩1扣在操作面板2上时,固定罩1通过卡接件与操作面板2可拆卸连接,为了避免白鼠从固定罩1的右侧钻出。
49.在本实施例中,还包括吸盘式固定底座4,吸盘式固定底座4与操作面板2的底面连接,用于固定操作面板2。
50.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具体实施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达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母体特征、结构、材料或特点可以在任何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51.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