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眼科眼药水滴注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584229发布日期:2022-04-09 09:01阅读:261来源:国知局
一种眼科眼药水滴注器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主要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眼科眼药水滴注器。


背景技术:

2.眼药水是眼科疾病最常用的药物剂型之一,对于许多眼病,眼药水都有直接、快捷的治疗作用。随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条件的改变,用眼的时间越来越多,比如长时间看电脑、玩手机、看电视、玩电子游戏等等,很容易患视觉疲劳症和干眼症;这两种病症都以眼睛干涩不适为主要表现,于是很多人将眼药水变成了日常“必备药品”;患者滴加眼药水的方法通常都是用手直接滴加,容易将眼药水滴落在眼睛之外,造成浪费;此外,眼药水原则上是能不用就不用,高频率使用眼药水反而会对身体造成危害,眼科药水需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定时滴加,每次的药水量也需要根据医生的指示进行滴加,以此保证患者能够更快的康复,对于记忆力较差的老年人,经常会出现忘记在规定时间内滴加药水或单次药水滴加量不正确等问题,现有的定量药水滴加器每次滴加的眼药水量不能根据客户需求设置,同时不具备提示功能。


技术实现要素:

3.为了解决现有的定量眼药水滴加器每次滴加的眼药水量不能根据客户需求设置,同时不具备提示功能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眼科眼药水滴注器。
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
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眼科眼药水滴注器,包括外壳和安装在所述外壳一侧的控制组件;所述外壳由盛放部和可拆卸地安装在所述盛放部底部的支撑部构成;所述盛放部中心设有用于放置眼科药水的盛放孔;所述支撑部设有连通所述盛放孔的药液滴出孔;所述支撑部底面设有上睑槽和下睑槽;所述上睑槽和所述下睑槽分别设在所述药液滴出孔的两侧;所述控制组件包括电源、底板、语音控件、定时组件、控制开关和控制面板;所述底板可拆卸地安装在所述盛放部的侧壁上;所述语音控件、所述定时组件和所述控制组件分别通过引脚固设在所述底板的板面上;所述控制组件贯穿所述底板的板面连接若干伺服电机;全部所述伺服电机并排设置;所述伺服电机的电机轴朝向所述盛放孔内设置;所述电源通过所述底板内设置的电路结构依次连接所述语音控件、所述定时组件、所述控制组件、所述控制面板和所述伺服电机;所述盛放部内壁设有用于安装全部所述伺服电机的安装槽;所述安装槽连通所述盛放孔设置。
6.优选的,每个所述伺服电机的电机轴末端均连接有施压板;所述施压板板面为弧形或平面。
7.优选的,所述底板上设有若干用于支撑所述控制面板的支撑柱;所述底板内的控制电路通过所述支撑柱连接至所述控制面板。
8.优选的,所述支撑部以卡接的方式连接在所述盛放部的底部;所述支撑部靠近所述盛放部的一端和所述盛放部的材料均为硬质塑料;所述支撑部底面设有上睑槽和下睑槽
的一端的材料为橡胶。
9.优选的,所述药液滴出孔横截面形状为椭圆形,其长度为2.8-3.5cm、宽度为1.5-2.5cm;所述盛放孔远离所述支撑部的一侧为圆柱状、靠近所述支撑部的一侧为圆台状。
10.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眼科眼药水滴注器,一方面,语音控件通过录入医护人员指定的使用方法,指导患者合理滴加药水,同时通过定时组件定时提醒患者滴加药水,确保眼部治疗的整个疗程有条不紊,配合控制开关和伺服电机,定量滴加眼药水,避免因药量使用错误而造成的治疗效果较差的问题;另一方面,支撑部底面设置的上睑槽和下睑槽根据人体眼部构造合理设计,固定上下眼睑的同时还能够保证客户使用舒适度。
附图说明
12.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及其特征、外形和优点将会变得更加明显。在全部附图中相同的标记指示相同的部分。并未刻意按照比例绘制附图,重点在于示出本实用新型的主旨。
13.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图;
14.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剖视图;
15.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仰视图;
16.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爆炸图;
17.图5为本实用新型中关于控制组件的立体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18.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技术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需要注意的是,本实用新型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技术的示例性实施方式。
19.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如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操作、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20.如出现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其所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1.如出现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22.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如出现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3.下面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说明,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因此,以下对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
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24.实施例1
25.为了解决现有的定量眼药水滴加器每次滴加的眼药水量不能根据客户需求设置,同时不具备提示功能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一种眼科眼药水滴注器,包括外壳1和安装在外壳1一侧的控制组件2;外壳1由盛放部101和可拆卸地安装在盛放部101底部的支撑部102构成;盛放部101中心设有用于放置眼科药水的盛放孔3;支撑部102设有连通盛放孔3的药液滴出孔4;支撑部102底面设有上睑槽5和下睑槽6;上睑槽5和下睑槽6分别设在药液滴出孔4的两侧;控制组件2包括电源201、底板202、语音控件203、定时组件204、控制开关205和控制面板206;底板202可拆卸地安装在盛放部101的侧壁上;语音控件203、定时组件204和控制组件2分别通过引脚11固设在底板202的板面上;控制组件2贯穿底板202的板面连接若干伺服电机7;全部伺服电机7并排设置;伺服电机7的电机轴朝向盛放孔3内设置;电源201通过底板202内设置的电路结构依次连接语音控件203、定时组件204、控制组件2、控制面板206和伺服电机7;盛放部101内壁设有用于安装全部伺服电机7的安装槽8;安装槽8连通盛放孔3设置。
26.当本实施例涉及的眼科眼药水滴注器在给予客户前,由医护人员将使用次数、每次用量等详细使用方法录入语音控件203,同时设定定时组件204,设定时长定时提醒客户滴加眼药水,同时设定每次眼科药水的滴加量,提醒内容为录入语音控件203的详细使用方法,客户使用时,眼睛睁开,将上睑槽5和下睑槽6分别对准上、下眼睑,按下控制面板206上的开关键,控制开关205控制伺服电机7运作,伺服电机7的电机轴对盛饭孔内的眼科药水瓶施压,电机轴的相对位移根据定时组件204设定的眼科药水滴加量而定,眼科药水瓶受压变形,眼药水滴加量根据伺服电机7的电机轴的相对位移而定。本实用新型设置的语音控件203通过录入医护人员指定的使用方法,指导患者合理滴加药水,同时通过定时组件204定时提醒患者滴加药水,确保眼部治疗的整个疗程有条不紊,配合控制开关205和伺服电机7,定量滴加眼药水,避免因药量使用错误而造成的治疗效果较差的问题;另一方面,支撑部102底面设置的上睑槽5和下睑槽6根据人体眼部构造合理设计,能够保证客户使用舒适度。
27.在本实施中优选的,每个伺服电机7的电机轴末端均连接有施压板9,施压板9板面与药水瓶直接接触,增大接触面积,仿真人手直接按压,按压效果相对于电机轴直接接触要好得多;施压板9板面为弧形或平面,不同厂家生产的眼药水瓶外形存在差异,大致分为直管状和圆管状,施压板9板面形状根据眼药水瓶的外形而定。
28.在本实施中优选的,底板202上设有若干用于支撑控制面板206的支撑柱10,通过支撑柱10稳固控制面板206的位置,由于语音控件203、定时组件204和控制面板206均安装在控制面板206与底板202之间,支撑柱10可以保证控制面板206与语音控件203等之间相对距离,保证各组件功能的正常实施;同时为了控制面板206的正常使用,控制底板202内的控制电路通过支撑柱10连接至控制面板206。
29.在本实施中优选的,支撑部102以卡接的方式连接在盛放部101的底部;支撑部102靠近盛放部101的一端和盛放部101的材料均为硬质塑料;支撑部102底面设有上睑槽5和下睑槽6的一端的材料为橡胶,支撑部102底面与眼部直接接触,而橡胶材质质地柔软,相对硬
质材料更为亲肤,能够适应不同眼部外形的人群使用,同时橡胶材料与皮肤的接触的摩擦应力更大,能够更好地固定上、下眼睑,保证眼部处于睁开的状态。
30.为了保证眼药水滴落过程中不侧歪,滴落到眼球以外的地方,药液滴出孔4的剖面形状与正常人睁眼状态的形状适配,在本实施中优选的,药液滴出孔4横截面形状为椭圆形,其长度为2.8-3.5cm、宽度为1.5-2.5cm;盛放孔3远离支撑部102的一侧为圆柱状、靠近支撑部102的一侧为圆台状。
31.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专利申请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专利申请。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专利申请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专利申请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专利所申请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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