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发明涉及医疗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指间烧伤康复用的撑开固定器。
背景技术:2.烧伤包括火焰、热水、紫外线、射线、化学物质、电灼伤等造成的烧伤我们都会统称为“烧伤”,恢复烧伤可以做创面治疗:主要是处理好创面,去除坏死组织,去除水泡,医学消毒后,用药做包扎疗法。包扎疗法:创面敷一层细质纱布,外面加脱脂纱布和棉垫,可使创面得到充分的引流,保护创面,便于使用外用药。
3.烧伤后皮肤组织会粘连在一起,尤其是手部烧伤需要对指间伤口进行分离处理,伤口皮肤容易粘连在一起,导致伤口恢复的慢,同时导致伤口感染的问题,为此,我们提出了一种指间烧伤康复用的撑开固定器。
技术实现要素:4.本发明提出的一种指间烧伤康复用的撑开固定器,解决了伤口皮肤容易粘连在一起,导致伤口恢复的慢,同时导致伤口感染的问题。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指间烧伤康复用的撑开固定器,包括机体,所述机体的内部固定连接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电机,所述电机的输出端设有传动机构,所述机体的内部对称设有连动机构和控制机构,所述传动机构包括限位机构、蜗杆、双向螺纹杆和蜗轮,所述蜗轮的一侧与蜗杆啮合传动,所述电机的输出端与蜗杆固定连接。
6.进一步地,所述传动机构包括与支撑板固定连接的两个平衡板,两个所述平衡板上均开设有安装孔,所述双向螺纹杆活动套设在两个安装孔的内部,所述蜗轮固定套设在双向螺纹杆的中间位置,所述双向螺纹杆的两端均固定套设有第一锥齿轮。
7.进一步地,所述连动机构包括与机体的内壁转动连接的两个往复丝杆,两个所述往复丝杆的另一端固定套设有第二锥齿轮。
8.进一步地,所述控制机构包括与机体的内部固定连接的两个固定板,两个所述固定板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推杆电机,两个所述推杆电机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连接板,两个所述连接板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牵引杆,两个所述牵引杆的另一端均固定套设有第三锥齿轮,所述第三锥齿轮的一侧分别与第一锥齿轮和第二锥齿轮啮合传动。
9.进一步地,所述限位机构包括与双向螺纹杆的两端固定套设的限位挡板,两个相邻所述限位挡板与平衡板相邻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限位弹簧,所述双向螺纹杆的两端均活动贯穿两个限位弹簧的内部。
10.进一步地,所述双向螺纹杆上螺纹套设有第一移动板,两个所述往复丝杆上均螺纹套设有第二移动板,所述第一移动板和第二移动板的顶部均固定连接有放置块,所述放置块为半环形结构。
11.进一步地,所述机体的顶部沿其长度开设有移动槽,所述移动槽的内部固定连接
有导向杆,两个所述第一移动板和两个第二移动板上均开设有导向孔,所述导向杆活动套设在导向孔的内部,所述机体的外部固定连接有约束带,所述约束带上缝接有毛贴,所述机体的外部缝接有勾贴,所述毛贴的一侧与后贴粘合连接。
12.与现有的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1、本发明通过安装传动机构和连动机构,其中传动机构通过电机启动带动蜗杆转动,蜗杆转动带动蜗轮转动,蜗轮转动的同时带动双向螺纹杆转动,双向螺纹杆转动带动两个第一锥齿轮的同步转动,通过双向螺纹杆转动可以有效的使第一移动板进行同步进行移动处理,通过两个移动板做相对移动对患者的手指进行分离处理。
13.2、本发明通过安装控制机构和限位机构,其中控制机构通过推杆电机启动带动连接板进行移动,连接板移动会带动牵引杆进行移动处理,通过牵引杆的移动使第三锥齿轮与第二锥齿轮和第一锥齿轮啮合传动,第二锥齿轮转动会带动往复丝杆转动,往复丝杆转动的同时会对两个第二移动板进行同步移动处理,两个第二移动板移动的同时有效的对患者的手指进行快速分离处理。
14.综上所述,该设备设计新颖,操作简单,该设备通过双向螺纹杆转动带动两个往复丝杆转动,同时带动两个第一移动板和两个第二移动板同步进行相反方向移动,并对相邻两个手指进行分离处理,实现了烧伤指间伤口的有效分离撑开固定,避免伤口皮肤粘连在一起,伤口撕拉造成二次伤害,进一步导致伤口恢复较慢的问题,同时实现了对于烧伤伤口的保护,也进一步避免了患者撑开角度过大,造成伤口撕拉的问题,同时通过约束带22上的毛贴和勾贴将患者的手腕处与机体1进行约束固定处理,便于患者可以正常移动,同时对另一只手的解放处理,不需要使用另一只手进行支撑处理,有效的提高了患者指间康复的效果和效率。
附图说明
15.图1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指间烧伤康复用的撑开固定器的整体俯视立体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指间烧伤康复用的撑开固定器的整体内部局部仰视立体结构示意图;图3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指间烧伤康复用的撑开固定器的局部内部零件立体结构示意图;图4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指间烧伤康复用的撑开固定器的局部内部零件局部正视平面结构示意图;图5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指间烧伤康复用的撑开固定器的整体内部零件正视平面结构示意图。
16.图中:1、机体;2、支撑板;3、电机;4、蜗杆;5、平衡板;6、双向螺纹杆;7、蜗轮;8、第一锥齿轮;9、第一移动板;10、往复丝杆;11、第二锥齿轮;12、第二移动板;13、固定板;14、推杆电机;15、连接板;16、牵引杆;17、第三锥齿轮;18、导向杆;19、放置块;20、限位挡板;21、限位弹簧;22、约束带。
具体实施方式
17.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18.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19.实施例1参照图2-4:一种指间烧伤康复用的撑开固定器,包括机体1,机体1的内部固定连接有支撑板2,支撑板2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电机3,电机3的输出端设有传动机构,机体1的内部对称设有连动机构和控制机构,传动机构包括限位机构、蜗杆4、双向螺纹杆6和蜗轮7,蜗轮7的一侧与蜗杆4啮合传动,电机3的输出端与蜗杆4固定连接。
20.本发明中,传动机构包括与支撑板2固定连接的两个平衡板5,两个平衡板5上均开设有安装孔,双向螺纹杆6活动套设在两个安装孔的内部,蜗轮7固定套设在双向螺纹杆6的中间位置,双向螺纹杆6的两端均固定套设有第一锥齿轮8,通过电机3启动带动蜗杆4转动,蜗杆4的转动带动蜗轮7转动,蜗轮7转动带动双向螺纹杆6转动处理。
21.本发明中,连动机构包括与机体1的内壁转动连接的两个往复丝杆10,两个往复丝杆10的另一端固定套设有第二锥齿轮11,通过往复丝杆10的转动会带动两个第一锥齿轮8的同步转动处理。
22.本发明中,控制机构包括与机体1的内部固定连接的两个固定板13,两个固定板13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推杆电机14,两个推杆电机14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连接板15,两个连接板15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牵引杆16,两个牵引杆16的另一端均固定套设有第三锥齿轮17,第三锥齿轮17的一侧分别与第一锥齿轮8和第二锥齿轮11啮合传动,通过推杆电机14的启动带动连接板15的移动处理,连接板15的移动会带动牵引杆16进行同步移动处理,牵引杆16的移动会带动第三锥齿轮17分别与第一锥齿轮8和第二锥齿轮11同步啮合传动。
23.实施例2参照图1、图3、图5:本实施例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提供了一种技术方案:限位机构包括与双向螺纹杆6的两端固定套设的限位挡板20,两个相邻限位挡板20与平衡板5相邻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限位弹簧21,双向螺纹杆6的两端均活动贯穿两个限位弹簧21的内部,通过限位弹簧21和限位挡板20对两个第一移动板9进行移动限位处理,同时使双向螺纹杆6继续保持空转处理,同时通过两个第一锥齿轮8带动两个第三锥齿轮17的转动。
24.本发明中,双向螺纹杆6上螺纹套设有第一移动板9,两个往复丝杆10上均螺纹套设有第二移动板12,第一移动板9和第二移动板12的顶部均固定连接有放置块19,放置块19为半环形结构,两个第一移动板9的移动对伤者的手指进行分离固定处理,有效的避免患者指间烫伤的皮肤粘连,导致康复效果差效率低的问题。
25.本发明中,机体1的顶部沿其长度开设有移动槽,移动槽的内部固定连接有导向杆18,两个第一移动板9和两个第二移动板12上均开设有导向孔,导向杆18活动套设在导向孔的内部,机体1的外部固定连接有约束带22,约束带22上缝接有毛贴,机体1的外部缝接有勾贴,毛贴的一侧与后贴粘合连接,患者将手掌放置在机体1的上面后,通过约束带22上的毛
贴和勾贴将患者的手腕处与机体1进行约束固定处理,便于患者可以正常移动,同时对另一只手的解放处理,不需要使用另一只手进行支撑处理,有效的提高了患者指间康复的效果和效率。
26.工作原理:将患者的手掌放置在机体1上手指对应的放置在放置块19上后,通过约束带22上的毛贴和勾贴将患者的手腕处与机体1进行约束固定处理,便于患者可以正常移动,同时对另一只手的解放处理,不需要使用另一只手进行支撑处理,通过电机3启动时会带动蜗杆4进行转动,蜗杆4转动带动蜗轮7进行转动处理,蜗轮7转动会带动双向螺纹杆6进行转动处理,双向螺纹杆6转动会带动两个第一移动板9向两边进行移动处理,通过第一移动板9的移动带动放置块19进行移动处理,通过放置块19的移动会带动患者手指进行分离,当第一移动板9移动到最大范围后会通过限位弹簧21进行限位处理,使第一移动板9保持静止,当电机3停止工作时会通过限位弹簧21的弹性力对第一移动板9自动往回收缩一点,从而使患者的撑开角度在舒适的位置,有效的提高了患者指间康复的效果和效率。
27.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