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用辅助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输尿管支架取出钳。
背景技术:2.在泌尿外科中,当患者因为肾输尿管结石或输尿管狭窄行手术治疗后,为防止术后输尿管应创伤修复而产生瘢痕性狭窄,往往需要留置输尿管支架。
3.现阶段,所有的输尿管支架,无论其是何种材质都不能够长期留置于体内,都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后到医院取出。
4.由于缺乏相应的器械,现阶段,输尿管支架的取出采用的方式是:先将输尿管镜经尿道探入膀胱,随后伸入取石钳将输尿管支架取出,这样的方式复杂繁琐,并且对设备有一定的要求,患者在取出输尿管支架时往往需要承担较贵的手术费用,对医疗卫生资源造成了一定的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5.基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输尿管支架取出钳,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取输尿管支架的方式操作繁琐且费用高的技术问题。
6.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输尿管支架取出钳,包括第一钳体和第二钳体,所述第一钳体和所述第二钳体通过转动销交叉转动式连接,所述第一钳体包括持握环、钳臂和夹持部,所述钳臂的相对两端分别固定连接所述持握环和所述夹持部;
7.所述夹持部的端部弯曲形成有一勾取组件,所述勾取组件包括连接所述夹持部的勾持部、以及一体连接所述勾持部的反折勾部,所述夹持部结合所述勾持部和所述反折勾部围合形成有一开口朝向所述持握环的夹持空间;
8.所述勾持部位于所述夹持空间内的侧壁上设有限位卡槽,当所述勾持部向外勾取输尿管支架时,所述输尿管支架可卡入所述限位卡槽中、并通过所述勾持部取出。
9.上述输尿管支架取出钳,在实际应用中,先控制第一钳体和第二钳体保持关闭状态,随后将设有勾取组件的一端缓慢经尿道口置入女性膀胱内,张开钳体后一边缓慢退钳一边使其夹闭,使膀胱内的输尿管支架挂于夹持空间内,如此便可将输尿管支架取出,无需另外设置输尿管镜观测输尿管支架的位置,简化取出步骤的同时还降低了手术费用,节约了医疗卫生资源,另外,在取出的过程中,输尿管支架可卡入限位卡槽中,使得输尿管支架可随勾持部平稳勾取出,避免在勾取过程中输尿管支架窜动对患者造成不适,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取输尿管支架的方式操作繁琐且费用高的技术问题。
10.进一步地,所述输尿管支架取出钳,其中,所述限位卡槽的表面设有齿槽。
11.进一步地,所述输尿管支架取出钳,其中,所述夹持部和所述反折勾部分别通过一弯曲设置的腕部连接所述勾持部。
12.进一步地,所述输尿管支架取出钳,其中,所述反折勾部朝向所述持握环的一端设有防护球。
13.进一步地,所述输尿管支架取出钳,其中,所述反折勾部背向所述夹持空间一侧的侧壁与所述防护球平齐设置。
14.进一步地,所述输尿管支架取出钳,其中,所述钳臂远离所述持握环的一侧设有定位块。
15.进一步地,所述输尿管支架取出钳,其中,所述持握环内圈的侧壁上设有橡胶环。
16.进一步地,所述输尿管支架取出钳,其中,所述反折勾部与所述夹持部相互平行设置。
附图说明
17.本实用新型的上述与/或附加的方面与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与容易理解,其中:
18.图1为本实用新型中输尿管支架取出钳的立体图;
19.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第一钳体的立体图;
20.图3为图2中a位置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21.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输尿管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22.图中主要元器件符号说明:
23.10-第一钳体、20-第二钳体、11-夹持部、12-钳臂、13-持握环、30-勾取组件、31-勾持部、32-反折勾部、33-限位卡槽、40-夹持空间、50-齿槽、60-腕部、70-防护球、80-定位块、 90-橡胶环、100-输尿管支架、110-勾环。
具体实施方式
24.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与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若干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更加透彻全面。
25.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设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上”、“下”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与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6.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与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与所有的组合。
27.请结合图1至图3,本实用新型中的输尿管支架取出钳,包括第一钳体10和第二钳体20,所述第一钳体10和所述第二钳体20通过转动销交叉转动式连接,其中,第一钳体10和第二钳体20的结构相同,所述第一钳体10包括持握环13、钳臂12和夹持部11,所述钳臂12的
相对两端分别固定连接所述持握环13和所述夹持部11;
28.所述夹持部11的端部弯曲形成有一勾取组件30,所述勾取组件30包括连接所述夹持部11的勾持部31、以及一体连接所述勾持部31的反折勾部32,所述反折勾部32与所述夹持部11相互平行设置,所述夹持部11结合所述勾持部31和所述反折勾部32围合形成有一开口朝向所述持握环13的夹持空间40,可以理解地,当医护人员在做退钳步骤时,输尿管支架100被挂于夹持空间40内,反折勾部32用于将输尿管支架100限制在勾持部31上,避免在退钳过程中,输尿管支架100脱离夹持空间40;
29.所述勾持部31位于所述夹持空间40内的侧壁上设有限位卡槽33,该限位卡槽33位于勾持部31的中间段位置,当所述勾持部31向外勾取输尿管支架100时,所述输尿管支架100可卡入所述限位卡槽33中、并通过所述勾持部31取出。
30.进一步地,所述限位卡槽33的表面设有齿槽50。该齿槽50用于增大输尿管支架100在限位卡槽33上的摩擦力,进一步地提升夹持的稳固性。
31.请参阅图4,所述为输尿管支架100的结构示意图,在实际应用中,医护人员先控制第一钳体10和第二钳体20保持关闭状态,随后将设有勾取组件30的一端缓慢经尿道口置入女性膀胱内,张开钳体后一边缓慢退钳一边使其夹闭,输尿管支架100上的勾环110挂于夹持空间40内,如此便可将输尿管支架100取出,操作过程简单便捷,且降低了手术费用,节约了医疗卫生资源。
32.具体地,所述勾持部31连接所述夹持部11和所述反折勾部32的相对两端分别弯曲设置、形成有一腕部60。通过弯曲设置的腕部60优化取出钳的整体结构设计,提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使用效果,例如,当医护人员将钳体插入尿道口的过程中,通过腕部60弧形倒角的结构设计与患者膀胱壁或尿道接触,可减少在插入的过程中对患者造成的不适;或是,当医护人员在推钳的过程中,通过腕部60位于夹持空间40内的弧面对输尿管支架100的勾环110进行导向,使勾环110往勾持部31的中间段滑动,直至卡入限位卡槽33内,降低了操作难度。
33.进一步地,所述反折勾部32朝向所述持握环13的一端设有防护球70。更进一步地,所述防护球70连接所述反折勾部32位于所述夹持空间40的一侧,所述反折勾部32背向所述夹持空间40一侧的侧壁与所述防护球70平齐设置。如此设计的目的是防止钳体在插入的过程中,防护球70与勾环110碰触,限制钳体的轴向活动,而设置防护球70的目的是防止在退钳的过程中反折勾部32损伤膀胱壁及尿道。
34.进一步地,所述钳臂12远离所述持握环13的一侧设有定位块80。在本实施例中,分设在第一钳体10和第二钳体20上的定位块80相互交叠设置,能够对提高第一钳体10与第二钳体20之间的吻合性,能够避免取出钳的钳臂12之间易产生错位现象,影响取出钳的正常使用,提高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性。
35.进一步地,所述持握环13内圈的侧壁上设有橡胶环90。通过橡胶环90增加持握环13与手部之间的摩擦力,使得医护人员控制取出钳做开合动作时可以更加平稳,进一步提升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性。
36.综上,本实用新型上述实施例当中的输尿管支架取出钳,在实际应用中,先控制第一钳体10和第二钳体20保持关闭状态,随后将设有勾取组件30的一端缓慢经尿道口置入女性膀胱内,张开钳体后一边缓慢退钳一边使其夹闭,使膀胱内的输尿管支架100挂于夹持空
间40内,如此便可将输尿管支架100取出,无需另外设置输尿管镜观测输尿管支架100的位置,简化取出步骤的同时还降低了手术费用,节约了医疗卫生资源,另外,在取出的过程中,输尿管支架100可卡入限位卡槽33中,使得输尿管支架100可随勾持部31平稳勾取出,避免在勾取过程中输尿管支架100窜动对患者造成不适,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取输尿管支架的方式操作繁琐且费用高的技术问题。
37.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38.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与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与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