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手臂输液港穿刺用固定装置

文档序号:31257867发布日期:2022-08-24 09:46阅读:133来源:国知局
一种手臂输液港穿刺用固定装置

1.本技术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手臂输液港穿刺用固定装置。


背景技术:

2.输液港是植入患者皮下的一种输液装置,很多输液港植入位置为患者手臂。在需要对患者进行输液时,将蝶翼针刺透患者皮肤后刺入输液港,不用对患者的静脉进行穿刺。目前,在进行输液港穿刺过程中,医护人员一手捏住输液港对输液港进行固定,一手持蝶翼针对输液港进行穿刺,但是由于输液港位于患者皮下,不容易稳定地对输液港进行固定,在穿刺过程中输液港容易移动,导致穿刺失败,有时需要多次重复穿刺才能穿刺成功,增加了患者的痛苦,且在穿刺过程中还容易刺伤医护人员。


技术实现要素:

3.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手臂输液港穿刺用固定装置。
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技术提供一种手臂输液港穿刺用固定装置,包括用于套置在输液港周围的固定筒和用于将固定筒固定在患者手臂上的固定机构,所述固定机构包括由一底板和两侧板围成的u形槽、固设于所述u形槽开口端的盖板、设于所述u形槽内的移动块和用于驱动所述移动块朝向或背离所述盖板移动的驱动机构,所述固定筒固设于所述盖板上,所述固定筒的一端朝向所述移动块。
5.进一步,所述驱动机构包括固设于移动块上的球座、形成于球座上的球窝、配合于球窝内的球头、固设于所述底板上的螺纹筒和螺合于螺纹筒内的螺杆,所述螺杆的一端依次穿过螺纹筒和所述底板后与所述球头相固接。
6.进一步,所述螺杆的背离球头的一端固设有旋钮。
7.进一步,其中一所述侧板上设有滑槽,所述滑槽内滑动配合有滑块,所述滑块与所述移动块相固接。
8.进一步,所述固定筒的侧壁上设有贯通其两端的第一开口,所述盖板上设有一端连通第一开口、另一端连通其边缘的第二开口,所述第二开口平行于所述侧板。
9.进一步,所述移动块的朝向盖板的一侧面形成有槽底呈弧形的通槽,所述固定筒正对通槽的底部,所述通槽的轴心线平行于所述侧板。
10.进一步,所述通槽的槽底覆盖有软胶层。
11.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2.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手臂输液港穿刺用固定装置对输液港进行固定时,使患者的手臂从移动块和盖板之间穿过u形槽。然后医护人员用手按压患者手臂的输液港位置处,确定输液港所在位置。在患者手臂上移动本实用型所述的手臂输液港穿刺用固定装置,将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手臂输液港穿刺用固定装置移动至输液港位置处,使固定筒朝向移动块的一端对准输液港,然后通过驱动机构驱动移动块朝向盖板移动,使移动块和盖板将患
者手臂夹紧,此时固定筒便能被固定在患者手臂上并套置在输液港周围,此时输液港不能相对于固定筒移动。然后医护人员一手稳住u形槽,一手持蝶翼针从固定筒的中部进行穿刺,将蝶翼针刺入输液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手臂输液港穿刺用固定装置对输液港的固定效果好,在穿刺过程中输液港不容易发生移动,能够降低穿刺失败的可能性,能够减少患者的痛苦;医护人员只需要稳住u形槽即能进行穿刺,不用捏住输液港,能够降低医护人员被刺伤的可能性。
附图说明
13.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技术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本技术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技术,并不构成对本技术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14.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手臂输液港穿刺用固定装置一较佳实施方式的正视图;
15.图2是图1中一种手臂输液港穿刺用固定装置的俯视图;
16.图3是图2的a-a剖视图。
17.图中:1、固定筒;2、u形槽;3、底板;4、侧板;5、盖板;6、移动块;7、第一开口;8、第二开口;9、通槽;10、软胶层;11、球座;12、球窝;13、球头;14、螺纹筒;15、螺杆;16、旋钮;17、滑槽;18、滑块。
具体实施方式
18.为使本技术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具体实施例及相应的附图对本技术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19.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
20.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21.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手臂输液港穿刺用固定装置的一实施例包括固定筒1和固定机构,所述固定机构用于将固定筒1固定在患者手臂上,所述固定机构包括u形槽2、盖板5、移动块6以及驱动机构,所述u形槽2由一底板3和两侧板4围成,两侧板4平行设置,两侧板4分别固定在底板3的两相对边的边缘,所述盖板5固设于所述u形槽2开口端,即所述盖板5固定在u形槽2的正对底板3的一端。所述固定筒1固设于所述盖板5上,所述固定筒1的一端朝向所述移动块6,所述固定筒1用于套置在输液港周围,所述移动块6设于所述u形槽2内,所述驱动机构用于驱动所述移动块6朝向或背离所述盖板5移动,在移动块6朝向所述盖板5移动时,移动块6和盖板5能够将患者的手臂夹紧在中间。
22.如图2所示,所述固定筒1的侧壁上设有第一开口7,所述第一开口7贯通固定筒1的两端,也即第一开口7贯通固定筒1朝向移动块6的一端和背离移动块6的一端。所述盖板5上设有第二开口8,所述第二开口8的一端连通第一开口7,所述第二开口8的另一端连通盖板5
边缘,所述第二开口8平行于所述侧板4。
23.如图1所示,所述移动块6上形成有通槽9,所述通槽9位于移动块6的朝向盖板5的一侧面,所述通槽9的槽底呈弧形,所述固定筒1正对通槽9的底部,所述通槽9的轴心线平行于所述侧板4。在移动块6和盖板5夹紧患者手臂时,患者手臂的背离输液港的一侧位于通槽9内,使患者的手臂不容易在移动块6上朝某一侧板4所在的方向移动,对患者手臂的固定效果更好。所述通槽9的槽底覆盖有软胶层10。使患者的手臂接触在柔软的软胶层10上更加舒适,使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手臂输液港穿刺用固定装置的舒适性更好。
24.如图3所示,所述驱动机构包括球座11、球窝12、球头13、螺纹筒14和螺杆15,所述球座11固设于移动块6上,具体的,所述球座11固设于移动块6的背离盖板5的一侧面,球窝12形成于球座11上,球头13配合于球窝12内,球头13和球座11形成现有常见的球铰结构,球头13能够在球窝12内转动,但是球头13不能相对于球座11平移。所述螺纹筒14固设于所述底板3上,所述螺杆15螺合于螺纹筒14内,所述底板3上形成有供所述螺杆15穿过的通孔,所述螺杆15的一端依次穿过螺纹筒14和所述底板3后与所述球头13相固接。在螺纹筒14内转动螺杆15,螺杆15能够向盖板5所在方向移动或背离盖板5所在的方向移动,进而带动移动块6在u形槽2内朝向或背离盖板5移动,所述螺杆15的背离球头13的一端固设有旋钮16。方便通过转动旋钮16来带动螺杆15转动,在转动螺杆15时更加方便。可以理解,驱动机构不仅限于上述描述之结构,例如在一些实施例中,能够取消螺纹筒14,直接在所述底板3上设置螺孔,使螺杆15螺合于螺孔内。
25.如图3所示,其中一所述侧板4上设有滑槽17,所述滑槽17内滑动配合有滑块18,所述滑块18与所述移动块6相固接。在滑槽17内设置滑块18,滑槽17对滑块18起到导向作用,使移动块6在朝向或背离盖板5移动时更加稳定。可以理解,在一些实施例中,还可以在两侧板4上均设置滑槽17,两滑槽17内均滑动配合有滑块18,两滑块18均与移动块6相固接。
26.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手臂输液港穿刺用固定装置对输液港进行固定时,使患者的手臂从移动块6和盖板5之间穿过u形槽2,并使第一开口7和第二开口8朝向患者的身体。然后医护人员用手按压患者手臂的输液港位置处,确定输液港所在位置。在患者手臂上移动本实用型所述的手臂输液港穿刺用固定装置,将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手臂输液港穿刺用固定装置移动至输液港位置处,使固定筒1朝向移动块6的一端对准输液港,然后在螺纹筒14内转动螺杆15,使螺杆15向盖板5所在方向移动,螺杆15推动移动块6朝向盖板5移动,使移动块6和盖板5将患者手臂夹紧,此时,患者的手臂的背离输液港的一侧位于通槽9内,固定筒1被固定在患者手臂上并套置在输液港周围,此时输液港不能相对于固定筒1移动。然后医护人员一手通过捏住螺杆15来稳住u形槽2,一手持蝶翼针从固定筒1的中部进行穿刺,将蝶翼针刺入输液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手臂输液港穿刺用固定装置对输液港的固定效果好,在穿刺过程中输液港不容易发生移动,能够降低穿刺失败的可能性,能够减少患者的痛苦;医护人员只需要捏住螺杆15来稳住u形槽2即能进行穿刺,不用捏住输液港,能够降低医护人员被刺伤的可能性。在穿刺完成后,在螺纹筒14内转动螺杆15,使螺杆15背离盖板5移动,螺杆15向背离盖板5的方向拉动移动块6,使移动块6从患者手臂上松开,然后即能向背离患者身体的方向移动u形槽2,将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手臂输液港穿刺用固定装置从患者的手臂上取脱,第一开口7和第二开口8能够起到避让蝶翼针的作用,在患者手臂上取下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手臂输液港穿刺用固定装置时,不会受到蝶翼针的阻挡。
27.以上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的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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