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数字医疗,尤其是涉及到一种处方审核方法及装置、存储介质、计算机设备。
背景技术:
1、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医疗的需求也大幅增长。药物直接作用于人体,正确的使用能达到用药目的,而错误的使用不仅对治疗无效,还有可能危害药品患者的健康。但是在实际开具医嘱的过程中,因为存在各种主观或客观原因,开具处方时可能会出现由于处方者对药品信息不够了解,对患者个体化信息掌握不足,或者出现人为失误等原因造成药品使用不合理现象。用药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疾病的有效治疗、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患者的安全和健康等,是保障医疗质量,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维护患者权益的关键。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医疗和互联网处方是药学服务的发展方向,我国目前药学服务资源非常匮乏,无论是药师数量还是药师专业服务能力都远远不能达到患者合理安全用药的需求。
2、因此,用信息化技术,结合医学专业数据和业务,进行处方的智能审核,能够大大提升患者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便利性,能够使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打破专业资源的局限,共享专业数据和业务经验,同时可以大幅提高药学人员工作效率,有效缓解药师资源不足的问题,实现患者药学服务的可及性。
3、如何完善处方智能审核模式是数字医疗领域的热点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1、有鉴于此,本技术提供了一种处方审核方法及装置、存储介质、计算机设备,实现对电子处方的智能审核,节省了审核人员的审核时间、提升了审核效率、缓解了审核人员资源不足的问题、减少了患者的等待时间,在提升处方审核的智能程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保证了处方的安全性、有效性。
2、根据本技术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处方审核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3、接收待审核的电子处方,为所述电子处方分配第一审核医师和审核药师;
4、获取所述第一审核医师的第一医师审核规则以及所述审核药师的药师审核规则,并利用规则引擎基于所述电子处方分别执行所述第一医师审核规则和所述药师审核规则,对所述电子处方进行第一医师审核和药师审核;
5、若所述电子处方通过所述第一医师审核和所述药师审核,则推送所述电子处方。
6、可选地,所述推送所述电子处方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7、为所述电子处方分配高于或等于预设等级的第二审核医师;
8、获取所述第二审核医师的第二医师审核规则,利用规则引擎基于所述电子处方执行所述第二医师审核规则,对所述电子处方进行第二医师审核;
9、若所述电子处方通过所述第二医师审核,则推进所述电子处方的药品发货流程;
10、若所述电子处方未通过所述第二医师审核,则撤回所述电子处方。
11、可选地,所述对所述电子处方进行第一医师审核和药师审核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12、若所述电子处方未通过所述第一医师审核和/或所述药师审核,则生成所述电子处方的第一审核失败信息,并将所述第一审核失败信息发送至开具所述电子处方的处方医生终端;
13、当接收到来自所述处方医生终端的第一电子处方重开信息时,将重开的电子处方作为新的待审核的电子处方;
14、当接收到来自所述处方医生终端的第一电子处方申诉信息时,将所述第一电子处方申诉信息推送至未通过审核的第一审核医师终端和/或审核药师终端,并在基于所述第一审核医师终端和/或审核药师终端反馈的第一申诉处理结果,确定所述电子处方是否通过所述第一医师审核和/或所述药师审核。
15、可选地,所述利用规则引擎基于所述电子处方执行所述第二医师审核规则,对所述电子处方进行第二医师审核,包括:
16、基于所述规则引擎对所述电子处方的第二医师审核结果,确定所述电子处方通过所述第二医师审核或进入第二医师人工审核流程,其中,所述第二医师审核结果包括所述规则引擎通过执行所述第二医师审核规则得到的所述电子处方的风险信息;
17、当所述电子处方进入所述第二医师人工审核流程时,查询是否存在所述电子处方的第一电子处方申诉信息;
18、若存在所述第一电子处方申诉信息,则将所述电子处方和所述第一电子处方申诉信息发送至第二审核医师终端,并根据所述第二审核医师终端反馈的人工审核结果,确定所述电子处方是否通过所述第二医师审核;
19、若不存在所述第一电子处方申诉信息,则将所述电子处方发送至第二审核医师终端,并根据所述第二审核医师终端反馈的人工审核结果,确定所述电子处方是否通过所述第二医师审核。
20、可选地,所述接收待审核的电子处方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21、获取审核规则配置数据,其中,所述审核规则配置数据包括审核人员信息、药品信息和用药审核规则配置数据;
22、将所述用药审核规则配置数据解析为多条子规则和所述子规则之间的依赖关系,并根据所述子规则和所述依赖关系生成规则表达式;
23、基于所述审核人员信息和所述药品信息,将所述规则表达式存储为审核人员对相应药品的审核规则;
24、相应地,所述获取所述第一审核医师的第一医师审核规则以及所述审核药师的药师审核规则,包括:
25、读取所述电子处方对应的待审核药品信息,并根据所述待审核药品信息,获取所述第一审核医师对待审核药品的第一医师审核规则以及所述审核药师对待审核药品的药师审核规则。
26、可选地,所述获取审核规则配置数据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27、显示审核规则配置界面,其中,所述审核规则配置界面包括视图选择区域和规则编辑区域,所述视图选择区域包括多个可选的视图,每个视图预先设置有对应的规则模式,所述规则模式用于约束所述视图的编辑规则;
28、响应于对任一视图的选择操作,在所述规则编辑区域生成所选视图,并基于所选视图的规则模式,显示所选视图的编辑提示信息;
29、当接收到审核规则提交指令时,将所述规则编辑区域内的用药审核规则配置图作为用药审核规则配置数据,生成所述审核规则配置数据,其中,所述用药审核规则配置图包括至少一个审核结果视图,所述审核结果视图内编辑有风险信息。
30、可选地,所述获得多条子规则和所述子规则之间的依赖关系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31、存储审核人员对相应药品的不同版本的用药审核规则配置数据以及用药审核规则配置数据对应的子规则和依赖关系;
32、相应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33、响应于审核人员对目标药品的历史用药规则审核配置数据的查看请求,基于所述查看请求指示的历史版本查询审核人员对目标药品的历史用药审核规则配置数据;
34、当接收到对所述历史用药审核规则配置数据的回滚指令时,基于所述历史版本获取历史子规则和历史依赖关系,并基于所述历史子规则和所述历史依赖关系生成新的规则表达式,利用新的规则表达式更新审核人员对目标药品的审核规则。
35、根据本技术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处方审核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36、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待审核的电子处方,为所述电子处方分配第一审核医师和审核药师;
37、审核模块,用于获取所述第一审核医师的第一医师审核规则以及所述审核药师的药师审核规则,并利用规则引擎基于所述电子处方分别执行所述第一医师审核规则和所述药师审核规则,对所述电子处方进行第一医师审核和药师审核;
38、推送模块,用于若所述电子处方通过所述第一医师审核和所述药师审核,则推送所述电子处方。
39、可选地,所述审核模块,还用于:
40、在所述推送所述电子处方之后,为所述电子处方分配高于或等于预设等级的第二审核医师;
41、获取所述第二审核医师的第二医师审核规则,利用规则引擎基于所述电子处方执行所述第二医师审核规则,对所述电子处方进行第二医师审核;
42、若所述电子处方通过所述第二医师审核,则推进所述电子处方的药品发货流程;
43、若所述电子处方未通过所述第二医师审核,则撤回所述电子处方。
44、可选地,所述审核模块,还用于:
45、若所述电子处方未通过所述第一医师审核和/或所述药师审核,则生成所述电子处方的第一审核失败信息,并将所述第一审核失败信息发送至开具所述电子处方的处方医生终端;
46、当接收到来自所述处方医生终端的第一电子处方重开信息时,将重开的电子处方作为新的待审核的电子处方;
47、当接收到来自所述处方医生终端的第一电子处方申诉信息时,将所述第一电子处方申诉信息推送至未通过审核的第一审核医师终端和/或审核药师终端,并在基于所述第一审核医师终端和/或审核药师终端反馈的第一申诉处理结果,确定所述电子处方是否通过所述第一医师审核和/或所述药师审核。
48、可选地,所述审核模块,还用于:
49、基于所述规则引擎对所述电子处方的第二医师审核结果,确定所述电子处方通过所述第二医师审核或进入第二医师人工审核流程,其中,所述第二医师审核结果包括所述规则引擎通过执行所述第二医师审核规则得到的所述电子处方的风险信息;
50、当所述电子处方进入所述第二医师人工审核流程时,查询是否存在所述电子处方的第一电子处方申诉信息;
51、若存在所述第一电子处方申诉信息,则将所述电子处方和所述第一电子处方申诉信息发送至第二审核医师终端,并根据所述第二审核医师终端反馈的人工审核结果,确定所述电子处方是否通过所述第二医师审核;
52、若不存在所述第一电子处方申诉信息,则将所述电子处方发送至第二审核医师终端,并根据所述第二审核医师终端反馈的人工审核结果,确定所述电子处方是否通过所述第二医师审核。
53、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配置模块,用于:
54、获取审核规则配置数据,其中,所述审核规则配置数据包括审核人员信息、药品信息和用药审核规则配置数据;
55、将所述用药审核规则配置数据解析为多条子规则和所述子规则之间的依赖关系,并根据所述子规则和所述依赖关系生成规则表达式;
56、基于所述审核人员信息和所述药品信息,将所述规则表达式存储为审核人员对相应药品的审核规则;
57、相应地,所述审核模块,还用于:
58、读取所述电子处方对应的待审核药品信息,并根据所述待审核药品信息,获取所述第一审核医师对待审核药品的第一医师审核规则以及所述审核药师对待审核药品的药师审核规则。
59、可选地,所述配置模块,还用于:
60、显示审核规则配置界面,其中,所述审核规则配置界面包括视图选择区域和规则编辑区域,所述视图选择区域包括多个可选的视图,每个视图预先设置有对应的规则模式,所述规则模式用于约束所述视图的编辑规则;
61、响应于对任一视图的选择操作,在所述规则编辑区域生成所选视图,并基于所选视图的规则模式,显示所选视图的编辑提示信息;
62、当接收到审核规则提交指令时,将所述规则编辑区域内的用药审核规则配置图作为用药审核规则配置数据,生成所述审核规则配置数据,其中,所述用药审核规则配置图包括至少一个审核结果视图,所述审核结果视图内编辑有风险信息。
63、可选地,所述配置模块,还用于:
64、存储审核人员对相应药品的不同版本的用药审核规则配置数据以及用药审核规则配置数据对应的子规则和依赖关系;
65、响应于审核人员对目标药品的历史用药规则审核配置数据的查看请求,基于所述查看请求指示的历史版本查询审核人员对目标药品的历史用药审核规则配置数据;
66、当接收到对所述历史用药审核规则配置数据的回滚指令时,基于所述历史版本获取历史子规则和历史依赖关系,并基于所述历史子规则和所述历史依赖关系生成新的规则表达式,利用新的规则表达式更新审核人员对目标药品的审核规则。
67、依据本技术又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处方审核方法。
68、依据本技术再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介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介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时实现上述处方审核方法。
69、借由上述技术方案,本技术提供的一种处方审核方法及装置、存储介质、计算机设备,为电子处方自动分配审核医师和审核药师,从而利用规则引擎自动执行由审核医师和审核药师各自设定的规则,实现对电子处方的智能审核,节省了审核人员的审核时间、提升了审核效率、缓解了审核人员资源不足的问题、并减少了患者的等待时间,进一步在电子处方通过医师和药师的双重审核时进行电子处方的推送,在提升处方审核的智能程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保证了处方的安全性、有效性。
70、上述说明仅是本技术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技术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技术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本技术的具体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