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核苷类化合物在制备用于痘病毒相关产品中的用途,所述核苷类化合物,为式i所述的化合物、其立体异构体、其互变异构体、其结晶水合物、其溶剂化物、其前药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取代或未取代的c1-c10烷基可以选自取代或未取代的c1-c5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4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3烷基;
3.根据权利要求1-2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取代包括被甲基、乙基、丙基、异丙基、苯基、吲哚基、吡咯、氨基、卤素原子、羟基、羟甲基、巯基、巯甲基、氰基、氰氧基、叠氮或c1 6烷氧基取代。
4.根据权利要求1-2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r2为h、oh或-r6。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r2为h。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r2为oh。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r2为r6。
8.根据权利要求1-2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r9为h或f。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r9为h。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r9为f。
11.根据权利要求1-2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r3和r4为oh。
12.根据权利要求1-2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r1为h,f或d。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r1为h。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r1为f。
15.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r1为d。
16.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r5为-or6、l型氨基酸酯或d型氨基酸酯。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r5为-or6。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r5为l型氨基酸酯。
19.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r5为d型氨基酸酯。
20.根据权利要求1-2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r6为-c(=o)r7。
21.根据权利要求1-2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r2为h、oh或-r6;r9为h或f;r3和r4为oh;r1为h,f或d;r5为-or6、l型氨基酸酯或d型氨基酸酯;r6为-
22.根据权利要求1-2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式i所示化合物可以为式ii所示化合物: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r7选自苯基、2-丙基、甲基、乙基、-ch2cf3、1-丙基、1-丁基、2-甲基-1-丙基、2-丁基、2-甲基-2-丙基、1-戊基、2-戊基、3-戊基、2-甲基-2-丁基、3-甲-2-丁基、3-甲基-1-丁基、2-甲基-1-丁基、1-己基、2-己基、3-己基、2-甲基-2-戊基、3-甲基-2-戊基、4-甲基-2-戊基、3-甲基-3-戊基、2-甲基-3-戊基、2,3-二甲基-2-丁基、3,3-二甲基-2-丁基、辛基、萘基、四氢-2h-吡喃基和1-甲基哌啶基。
24.根据权利要求22-23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r7选自环丙基、环丁基、环戊基、环己基、环庚基和环辛基。
2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核苷类化合物具有如下结构中的任一种:
2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核苷类化合物具有如下结构中的任一种:
2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核苷类化合物,独立选择下式所述的化合物、其立体异构体、其互变异构体、其结晶水合物、其溶剂化物、其前药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
2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痘病毒,包括脊椎动物痘病毒亚科和昆虫痘病毒亚科。
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脊椎动物痘病毒亚科包括正痘病毒属、副痘病毒属、禽痘病毒属、猪痘病毒属、羊痘病毒属、鹿痘病毒属、兔痘病毒属、软疣病毒属和亚塔痘病毒属。
30.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正痘病毒属包括天花病毒、痘苗病毒、鼠痘病毒、猴痘病毒、兔痘病毒、水牛痘病毒、牛痘病毒、骆痘病毒和马痘病毒。
31.根据权利要求1-2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痘病毒相关产品可用于预防、缓解或治疗由痘病毒感染引起的,或其同源变异病毒的复制或繁殖所产生的细胞病变效应的相关疾病。
32.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染为由痘病毒引起的,包括皮肤病变、发烧、头痛、乏力、肌肉酸痛、浅表淋巴结肿大、昏迷、水肿和多脏器功能衰竭中的任一种。
33.一种药物组合物在制备用于痘病毒相关产品中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药物组合物,包含权利要求1-32任一项所述应用中的核苷类化合物以及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
34.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药物组合物为片剂、丸剂、霜剂、乳剂、软膏剂、混悬剂、冻干剂、胶囊、缓释剂、颗粒剂、冲剂、注射药剂或喷剂。
35.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抗痘病毒产品适用于人或动物。
36.根据权利要求35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动物包括牛科动物、马科动物、羊科动物、猪科动物、犬科动物、猫科动物、兔科动物、禽类动物、啮齿类动物或灵长类动物。
37.一种权利要求1-32任一项所述用途中的核苷类化合物或权利要求33-36任一项所述用途中的药物组合物在制备用于检测痘病毒或其同源变异病毒产品中的应用。
38.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痘病毒或其同源变异病毒产品包括试剂和试剂盒。